編按:偏鄉移動困境,正衝擊高齡社會下的基本生活權利,從一傘多模平台到TTGO示範計畫,移動治理不再只是交通問題,而是串連健康、照護與災防的關鍵樞紐,讓偏鄉不再「名義有線,實際無車」。
偏鄉問題,為何要從移動著手?
偏鄉高齡化與交通可近性不足,正成為地方發展的結構性瓶頸。許多山區居民為了看一次門診,往返動輒數小時、花費數千元;對外公車僅零星班次,錯過一班,便得苦候半天。台灣今年已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逾兩成,交通資源的稀疏與不均,使偏鄉社會問題更形迫切。
歐盟「智慧鄉村」(Smart Villages)倡議明確指出:移動是基本自由,也是取得工作、教育、醫療與社會互動的基礎。其精神並非只強化公車路網,而是鼓勵在地社群主導,以數位與社會創新方法,補足弱勢地區的「最後一哩」。
本文借鏡歐盟Smart Villages與SMARTA(Smart Rural Transport Areas)的方法論,對照審計部在《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對「幸福巴士」的檢討,並以台東TTGO的經驗為例,提出可複製的偏鄉運輸治理架構:「一傘多模平台+小型轉運樞紐+固定梯隊×DRT×救災動員」,以「移動平權」帶動健康照護、社會連結與區域韌性。
問題解構:偏鄉移動的四個斷點
一、空間與時段斷裂。人口稀疏、距離遙遠、需求分散,固定路線、固定時刻,難以涵蓋日常起伏,門診尖峰、夜間返家與跨區轉乘尤其缺口明顯。即便整體涵蓋率被拉升,許多村里仍「名義有線、實際無車」。
二、制度斷裂。長照、交通、社政、衛政各自為政,補助規範與在地需求錯位;有補助不等於有車可用,「不得重複補助」等行政限制,反而卡住跨局處協作。
三、照護斷裂。多數長者的出行是一段「看診—取藥—少量採買—返家」的完整旅次。若缺乏小樞紐與「延伸一站」,就被迫多次出門、風險倍增,交通體系與照護體系形同兩張不相連的網。
四、數位與治理斷裂。長者多偏好電話與窗口代訂,但平台派遣、資料整合、結算稽核又需要數位化;前台若無「人」與社區據點,後台再聰明的系統也難落地。傳統由上而下的治理,亦壓縮了社群與跨域夥伴的參與空間。
方法論與架構設計:從Smart Villages到在地化模型
Smart Villages/SMARTA的關鍵,不是「再加幾條線」,而是由下而上地整合多元運具與社會資源,讓「能搭得到」優先於「有沒有線」。在台灣城鄉地理分散與六都和非六都資源極度不均的政策脈絡,筆者建議以下幾大方向供相關施政單位參考:
一、一傘多模平台(One-Stop Multi-Modal Integration)
有別於目前幸福巴士以鄉鎮為主體性,改以縣市政府的層級為單位,建構單一平台統籌預約、派遣、結算與客服,將偏鄉公車、幸福巴士、幸福小黃、長照專車、復康巴士、社區共乘與志工接送等,以移動弱勢者接送為主的社會福利交通工具納入同一傘下,提供「一站式」資訊、訂位與支付。前台保留電話與據點代訂,後台完成數據治理與績效監測,兼顧長者、身障者、偏鄉獨老的友善與營運效率。
二、小型轉運樞紐(mini-hubs)
在村里級、鄉鎮級、區域級布設微型樞紐:村里級據點(社區中心、超商、廟口、教會……)方便就近候車與代訂;鄉鎮級樞紐銜接衛生所、學校、日照中心與郵政物流;區域級樞紐連結火車站、醫院與民眾常出入的公務辦公單位為核心。以「微血管—動脈」架構,讓旅次得以階梯式完成。
三、固定梯隊×DRT×救災動員
保留必要的固定班(服務穩定需求與基本安全網),以 DRT(需求反應式運輸)補足「最後一哩路」的門到門接送(door-to-door service);並將平時接送的車輛和司機納入災時應變模組,於豪雨、坍方、災難發生時,可以迅速轉為疏散與物資配送。平時即演練,災時能轉換,讓運輸同時具備效率與韌性。
台東TTGO:政府向民間買服務、在地人服務在地人的治理實驗
「TTGO台東預約接駁服務」被視為偏鄉交通創新的關鍵實踐案例,其推動模式代表了一種由地方政府主導、中央政府支持、民間組織執行的「由下而上」治理轉型。該服務自試辦起即秉持兩項核心原則,成為制度創新的關鍵路徑:
第一是「政府向民間買服務」的治理機制。相較於傳統幸福巴士由中央先核定相關預算(車輛成本、人事成本、營運補貼)、營運路線與站點的審核,再委由鄉鎮單位執行預算的「補貼虧損」模式,TTGO採取績效導向的外包模式,由民間組織先投入車輛、司機人力與各式配套措施來提供服務,並透過「成功服務、成果付費」(pay for success)的方式,由政府依據實際接送績效撥付補助,實現資源投入與服務成效的連動。此一模式提升了營運效率,也讓民間得以靈活調整車輛調度與服務設計。
第二是「在地人服務在地人」的治理原則。TTGO在台灣十幾個鄉所部署接駁的車輛,全部聘用在地中壯年族群擔任司機,讓原本賦閒在家的居民透過接送服務獲得穩定收入,也讓服務使用者能由熟悉地緣的司機照顧其通勤與就醫需求,強化社區內部的信任與支持網絡。營運團隊進一步串聯長照接送、物資配送、地方創生、志願服務與社會大眾的公益車資捐款,讓同一輛車具備「載人、送物、陪伴」等多重功能,創造出移動照顧、社區互助與經濟機會的正向循環。
透過這套「公私協力、在地為本」的營運架構,TTGO已由中央政府國發會提撥計畫型預算試辦兩年後,將於今年年底正式轉為台東縣政府年度編列預算的常態性服務,成為偏鄉交通治理思惟轉型的重要參考案例,也為其他縣市示範了「政府不必事事親為,而是提供舞台讓地方力量發揮」的政策新思惟,讓地方真正長出屬於自己的生命力。
政策反思與建議:從幸福巴士2.0邁向3.0
審計部的結論,並非否定「幸福巴士2.0」的補貼政策本身,而是提醒:「高涵蓋率≠高可近性」。當前幸福巴士仍以「涵蓋率、路線數、乘車人數」作為核心KPI的2.0思惟,難以回應「稀疏—遠距—分散—彈性」的偏鄉日常。面對台灣未來的「少子、高齡、科技」三大不可逆的社會大趨勢,建議中央與地方政府可共同攜手走向「幸福巴士3.0」,並思考從以下三大方向來轉型升級:
1.指標升級:以人本成效為核心。由「路網覆蓋」改為「家戶可近率、弱勢到達率、完整旅次完成率」;將空駛與低效路線導入DRT,讓「有出車就載到人」成為常態。
2.架構升級:從「營運虧損」補貼到有效「購買服務」。以由中央政府全部買單的現有虧損補貼模式(含公里數補貼與車輛採購),導入成果導向(Pay for Success),把資源投向真正被使用、能創造真正出行與社會效益的服務。
3.治理升級:跨域整合與法規微調。設置「偏鄉移動整合」的跨部會整合機制,串聯交通、衛福、社政、教育與災防;持續鬆綁偏鄉多元運具與共乘規範,允許合法載人兼載物,提升每趟次社會效益。
4.思惟升級:前台人情+後台數據。保留電話預約與據點代訂,降低長者門檻;同時以平台化完成派遣、結算與稽核,逐步公開匿名化的利用率、準點率、滿意度等資料,納入PDCA滾動修正。
5.韌性升級:把救災寫進平時。在「固定梯隊×DRT×救災動員」的班型設計中,預先定義災時轉換流程與責任分工,讓偏鄉運輸在非常時刻即刻成為緊級救災部隊。
6.服務升級:幸福巴士3.0試點。以TTGO型的縣府平台為基底,選定一至兩個非六都偏遠縣市推動「智慧鄉村移動」的示範;累積更多執行經驗與試錯,逐步形成開放式的開源偏鄉資訊平台系統模組,朝向可複製、可擴散的政策模組,以利未來的推廣。
移動力就是偏鄉福祉的放大器(Mobility as a Multiplier)
在偏鄉,移動不是交通主管單位的單一業務,而是人民社會福祉的放大器:一旦可近性被打通,入宅醫療可及性提升、長照負擔下降、社會參與恢復、在地經濟與災時韌性隨之疊加。當政策從「供給端拉高涵蓋率」轉為「需求反應式的有感服務」,當「一傘多模+小樞紐+固定梯隊×DRT×救災動員」成為日常運作,偏鄉的移動權利才真正可被看見、被實現。升級後的幸福巴士3.0價值,不在於再多幾條線,而在於讓每一條「看得見的路線」背後,都有一張「看得見的人」的生活地圖。以嚴謹且務實的態度,讓中央當平台與規則的提供者,地方做協調者,民間社群成為主體,市場與公益各展所長,才是台灣偏鄉移動治理的轉型契機,也是通往真正移動平權的必要路徑。
註:本文參考並引用了審計部決算報告、交通部、國科會等公開資料,以及台東TTGO團隊實務經驗分享等內容,內文皆屬筆者根據歐盟Smart Villages/SMARTA理念所進行之分析與建議。
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遠見》立場
(作者為逢甲大學社會創新暨永續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