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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補休未到位,雇主因小失大
雖然連續好幾個月的加班操勞,但他心想沒關係,反正可以多領些加班費。但翻開存摺,發現公司給的錢不如預期,他找店長爭論很久,雙方卻沒有交集。不甘心的Alex,打電話向勞工局投訴。不久,勞檢員上門稽查,要店長拿出出勤紀錄和工資清單。發現公司違反「勞基法」第24條:延長工時未依規定加給工資,開罰2萬元。 寧
惡員工A加班費,出現「懶人效應」
過去不少工廠管理採取按件計酬制,以激勵員工效率。但是「勞基法」規定工時每天8小時,超過就必須給付加班費,也出現部分員工鑽漏洞的空間。桃園某印刷電路板廠區,採二班制12小時作業,絕大多數作業員工作8小時平均可生產1200片電路板,再加班4小時就可作1800片,但就是有人12小時只做1300片。 用升遷
工時限定八小時,用舊思惟框住新產業
30年前製造業思惟 早已不合時宜例如供應鏈複雜綿長的科技業,最常碰到上游供應商在地球另一端,下游客戶又在另一端的狀況,為了增加競爭力,常常得24小時配合客戶時區上班。使得這些企業近來面臨勞檢時,在工時這一欄幾乎全面違規,成績慘不忍睹。以竹科一家系統晶片廠為例,主要大客戶多在國外,甚至一個電子郵件過來
七天必休一天,員工拚業績、公司卻受罰
但這條法令已讓不少企業覺得缺乏人力調配的彈性。也有不少勞工覺得難配合。因為工作有淡旺季。過去旺季時,一連工作超過七天很正常,之後再休假補回來。但現在規定七天要中斷一天,勞工也很困擾。一個團隊同步開展工作後,有時真的很難業務中斷或中間換人處理。 為了業績獎金 旺季沒人想休假而對領績效獎金導向的工作者來
「勞基法」「加班費」是最熱搜關鍵字
時代變了,今日,勞資新聞也能取代政治與財經報導,變成傳媒熱炒的主菜,每天24小時不斷放送。但每天掛在網路上的鄉民,如何看待層出不窮的勞資新聞,什麼才是他們最關心的?對此,《遠見》與國內最大社群平台痞客邦合作,蒐集過去一年半來的3000多萬筆瀏覽資訊,分析網路輿情。 十大關鍵字:「勞基法」掛帥首先,網
企業內規非尚方寶劍,不得與法牴觸
愛抽菸的志明(化名),雖知有這條內規,偶爾還是忍不住跑到頂樓吞雲吐霧。有天被老闆撞見,當下叫他明天不必來了。志明心想:「抽個菸,跟做貿易有什麼關係?」不服氣的他,一狀告到勞動局。勞動調解委員表示,老闆並不合法,必須讓志明復職,或賠償這段失業期間的薪資損失。 對內規有疑慮 可請勞動局幫忙檢核某私立幼稚
女性、孕婦工時嚴謹,保護反淪為歧視
日前一家媒體業主管抱怨,編輯分成早晚班,一位女編輯第一次懷孕,在懷孕三個月內女員工自己也沒有發現已懷孕,持續上夜班。結果勞檢時,追溯出這名員工在懷孕期間曾上過夜班,因這條就開罰企業數萬元,讓主管與女員工都感到錯愕。 女性勞工反被汙名化 製造更多限制今年4月間,台北市信義警分局三張犁派出所一名女警發現
員工下班辦私事,勞檢員竟認定加班
某天勞檢員登門檢查,認為Amy有超時加班事實,但公司並未給付加班費或補休。即便Amy當下說明情節依然不被接受,害公司吃下罰單。「現在勞檢員愈來愈從嚴處理,很難說得通,」人資部同事忍不住抱怨。 要建立認定工時標準 避免爭端類似情況也發生在另一家外商。以前他們用門禁卡做為出勤紀錄,只管進、不管出。最近為
責任制僅剩41職類,不是老闆說了算
多年前剛退伍的王先生,應徵行政助理工作,老闆在面試時跟他說,「每天早上8點上班,月薪3萬元,工作算責任制,沒加班費,事情做完才能下班,可以嗎?」王先生為求一職,爽快答應。可是兩年後,因為沒有調薪機會,且常常忙到8、9點下班,王先生決定離職,還向公司追討積欠的加班費,雙方鬧上法院。 即使勞資雙方都同意
企業人資主管看勞檢:55.84分不及格!
政府勞檢一波接一波,究竟成效如何?企業內的人資主管,堪稱是對勞檢感受最深的一個群體,最有資格回答這些問題。因此,《遠見》率先與會員均是各企業人資的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合作,針對課長級以上主管發出問卷,了解大規模勞檢下,人資主管的心聲。 勞檢成效總成積單 僅拿到55.84分人資夾在主管機關、資方與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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