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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與馬來西亞的恩怨情仇

遠見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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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見好讀

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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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與馬來西亞的恩怨情仇
 

加坡與馬來西亞毗鄰而居,本應和睦相處,但兩國因種族及政治因素,雙方領導人經常發生齟齬,而發生齟齬的原因包括:共組共同市場、新加坡邀請以色列總統來訪、新加坡讓美國使用其軍事設施、李光耀批評新山治安、新加坡重回馬國聯邦之言論、新加坡批評馬國領導人搞裙帶關係、馬國庇護新加坡反對黨分子、馬國供水問題、新加坡填土擴島、白礁領土主權、馬來亞鐵路遷移等。在這些齟齬聲中,可以觀察到大部分發生在李光耀執政時期,或者他下台後對於馬來西亞的發言引發的爭端。在吳作棟和李顯龍執政時期,則相對較少與馬國有所爭端。而在李光耀執政時期,正好馬國是由馬哈迪執政。新、馬在該一時期的齟齬都能適時化解,跟馬哈迪的個性有關。馬哈迪對於新國的談話語氣沒有那麼尖銳,不像安華或其他政府部長、國會議員的發言語帶火藥味,馬哈迪對新加坡的批評相當自制,這可能是後來新、馬兩國在齟齬後還能周旋往來的原因罷!從此亦可看出來,馬哈迪處理與新加坡關係的外交手腕相當靈活,知道有一個底線不能逾越,適時即必須剎車,然後透過談判解決兩國間的問題。

新、馬關係中較為引人注目的是新、馬合併問題。1996 年6 月7 日,李光耀在新加坡報業俱樂部及外國通訊員協會聯辦的晚餐講演會上表示,假設新加坡可能重新加入成為馬來西亞聯邦政府一分子的條件,就是馬來西亞像新加坡一樣推行論功行賞政治(meritocracy),政府不會規定某一種族享有特別利益;以及馬來西亞在和新加坡追求同一目標時取得同等的成功,為人民帶來最多的經濟利益。(註一)副總理李顯龍歸納新加坡的建國兩大支柱就是任人唯賢和維護多元種族制度。(註二)此兩大原則應是當年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分離的最重要因素。

馬來西亞副首相兼財政部長安華(Anwar Ibrahim)於7 月5 日在倫敦說:「我想我們對我們的好鄰邦應有一點保留,因為馬來西亞有社會責任。我們談論的是分配上的公平。我們不要一些族群或集團被忽略。」他又說,新、馬聯盟或合併,目前肯定是言之過早。馬國外長巴達威(AbdullahAhmad Badawi)亦表示,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合併的課題上,以一個大國去遷就及迎合一個小國所提出的準繩,是不恰當的。(註三)馬國前外長加沙里(Tan Sri Ghazali Shafie)也認為儘管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唇齒相依,但與新加坡合併沒有必要,也不可能。(註四)馬國新聞記者評論說,馬國經濟進步,預定在2020 年成為已發展國家,屆時馬國就不需要依賴新加坡出口其原料了,所以新加坡有所擔心,才會提議與馬國合併。(註五)

面對馬來西亞這樣冷淡的反應,新加坡總理吳作棟在8 月25 日做了一次回應,他說:「我國政府領袖最近談論新加坡重新加入馬來西亞的可能性,並不是政府要間接同馬來西亞政府討論新、馬合併的問題。我國政府積極看待馬來西亞對新加坡重新加入所提出的看法和所作的反應。」他又說:「我們必須尊重馬來西亞領袖的看法,因為如果是新加坡要重新加入馬來西亞,我們是沒有資格提出任何條件的。」他說:「請別誤會我們是在討論新、馬重新合併的問題,我們並沒有討論這個問題。當李資政提出這個問題時,我需要瞭解他為何這麼說。他向我解釋了個中的原因,我於是選擇是否要告訴人民他為何會提出新、馬合併的問題。我認為跟人民分享李資政對我所說的話對人民有好處。不過,我並不需要以此來號召和團結人民。那已是過去的事。」(註六)

李光耀對於新加坡無法併入馬來西亞聯邦,以及他主張以各族群平等的立場而競爭成為聯邦領導人之理想無法實現,仍有遺憾。因此,在退出聯邦三十四年後還重提此事,尤見他對此事耿耿於懷。然而,吳作棟是該新、馬分家事件後成長的世代,對於新、馬合併事沒有李光耀那樣的熱心和情感,站在國家總理的位置,要如何回應該一問題,都是相當困難的,若當面否決該種看法,有拂逆李光耀的面子,但他很有技巧的迴避該一問題,表示這是過去的事,無須再去號召民眾支持該項建議。果然在很短的時間內,該一議題悄然消退,不再成為新聞討論的議題。

2007 年9 月,李光耀接受美國著名時事專欄作者普雷特訪問,指只要馬國能公平對待國內華人及印度人、實行績效制及成就能超越新加坡,新加坡即可能考慮重新與馬國合併。馬國政府首長對於李光耀的談話大都持負面態度,馬國首相署部長納茲里說,新加坡國務資政李光耀已經是個「老人家」,而不是掌權的總理,因此不必回應他重提加入馬來西亞的談話。首相巴達威不願置評。副首相納吉(Najib bin Abdul Razak)說,李光耀指新加坡會考慮重新加入馬國的談話,純粹是在開玩笑,因此他無須回應。「我不要引起爭論與歧見,最重要的是,我們以本身的方式治國,而這個方式也已獲得證明,是成功的。」(註七)

馬國各反對黨反應不一。馬華公會副總會長翁詩傑同意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認為馬國擁有多元化優勢,若充分利用,馬國成就一定會超越新加坡的言論。至於新加坡要重新加入馬來西亞,這是李光耀個人意見。在執行上,他也必須要尊重新加坡人的選擇及馬方的意願。巫統宣傳主任莫哈末泰益說,李光耀沒有看到馬國財富公平分配的一面,馬國馬來人不會像新加坡的馬來人般受忽略,並落後當地華人。(註八)他說:「我們不需要新加坡,就如(前首相)東姑阿都拉曼當年指出,新加坡還是單獨成為一個國家比較好。」(註九)

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針對李光耀此一談話,在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李光耀清楚知道馬國不可能符合條件。「在世界趨向自由貿易的今天,新經濟政策根本是盲人摸象的政策,馬來西亞應覺醒,要成為先進國的先決條件是團結國人、發揮人力,以使國家經濟繁榮發展。」另一反對黨人民公正黨宣傳主任蔡添強受訪時表示,李光耀提出三個條件作為和馬國合併的前提之問題,是不尊重馬、新人民的作法。「兩國會否合併不是單一領袖能決定的事,李光耀不該把新加坡當成自己的產業;馬、新分家已數十年,兩國人民對彼此是否還有認同感?李光耀的言論顯然沒有把人民放在眼裏。」他批評李光耀的談話並非實際的方程式及有建設性的談話,而只是李光耀與馬國之間的角力。(註十)

伊斯蘭黨署理主席納沙魯丁(Nasharudin Mat Isa)表示,馬國是個獨立自主的國家,擁有自己的法律和治國方法,若有國家要加入,應該是他們必須符合馬國的條件才對。「但新加坡卻提出馬來西亞必須符合他們所說的三項條件,才可能考慮與馬來西亞合併,顯示他們並不是真的要重回馬來西亞,這只是李光耀個人的政治言論,大家不用太認真。」(註十一)

註一:南洋星洲聯合早報,1996 年6 月9 日,頁1。

註二:南洋星洲聯合早報,1996 年8 月26 日,頁2。

註三:南洋星洲聯合早報,1996 年7 月6 日,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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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四:南洋星洲聯合早報,1996 年8 月26 日,頁2。

註五:馬. 密迪雅,「馬來西亞進步使新加坡擔憂」,南洋星洲聯合早報,1996 年6 月21 日,

頁18。

註六:南洋星洲聯合早報,1996 年8 月26 日,頁2。

註七:「馬首相署部長:不必回應『合併』言論,李光耀已是『老人家』不是掌權總理」,南洋星洲聯合早報,2007 年10 月15 日。

註八:「馬華副總會長同意李光耀言論:馬若充分利用優勢會超越新加坡」,南洋星洲聯合早報,2007 年10 月12 日。

註九:「李光耀言論反應 巫統宣傳主任:新加坡最好還是維持現狀」,南洋星洲聯合早報,2007 年10 月13 日。

註十:「林冠英:李資政三『合併』條件是在諷刺馬國現行政策」,南洋星洲聯合早報,2007年10 月16 日。

註十一: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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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新加坡史(增訂本)》一書,陳鴻瑜著,臺灣商務印書館出版。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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