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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官司 讓重要醫療研究卡三年

解決隱私權與大數據間矛盾 須完整配套

林士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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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士蕙

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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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官司 讓重要醫療研究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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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2015 / 8月號雜誌 0.1的改變

走進位在苗栗,堪稱醫藥研究界工研院的國衛院裡,國內公衛研究權威國衛院群體健康科學所研究員溫啟邦,雖然將退休,臉上卻毫無輕鬆神情。

一見《遠見》記者來訪,他忿忿不平訴苦:「自從2012年新個資法上路,這三年,任何想認真做大數據(Big Data)研究的學者,什麼都沒辦法做,論文都泡湯了啦!」

溫啟邦是享譽國際的健康大數據專家,2011年就曾透過美兆健檢資料庫,發表研究指出,運動量愈多,死亡風險會愈低,打破以往適量就好的觀念,登上權威醫學期刊《Lancet》。

這幾年,他退休前最重要的研究,就是針對台灣洗腎率全球第一的現象,提出改善研究計畫,若成功,可以幫健保一年省下200億台幣。

但近來他的研究竟可能一夕歸零。原來是申請研究健保資料,一直卡關在衛福部!更糟的是,許多國內學者也面臨如溫啟邦一樣的問題,讓台灣原先有望領先亞洲的健康大數據研究,原地空轉三年了。

防小人的標準對待正派學者

跟著溫啟邦做研究八年、國衛院研究助理蔡旻光無奈指出,以前依照規定,只要研究目的通過審核,就能申請資料。

誰知道,三年前因為新版個資法,及台權會告衛福部的健保個資侵犯官司,負責建置資料庫的衛福部態度一夕大變,現在,要進去擁有完整健保資料、死因檔的健康加值中心做研究,不要說手機,連紙與筆都不能帶。對於隨時要查資料的統計分析學者來說,非常痛苦。

至於進去後,也只能使用中心內的電腦做統計分析,分析的結果,還要審查一星期才能發回,部分內容還會被莫名刪除,「用防小人的標準對待正派學者,」溫啟邦生氣地說。

溫啟邦進一步分析,他的研究,是以美兆健檢擁有血液樣本的完整資料庫為主,因為要追蹤民眾多年後死因,得進衛福部的加值中心索取死亡檔案來串檔,已經為此請民眾簽兩次同意書,還是處處被刁難,例如只能內部串檔後,串出來的結果常經中心審查刪除,內容不完整因此無法做研究。

但是,依照國際通用標準,只要有民眾同意,就可申請資料做串檔。不知這些依據從何而來?

台權會官司引恐慌 研究卡關

台灣實施全民健保20年,有龐大資料庫,是台灣可望勝出國際的大數據研究領域。但如今卻處處卡關,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國內開放資料聯盟副會長,與大數據聯盟法律顧問朱瑞陽指出,台灣雖修訂過個資法,由於把病歷列為敏感個資的新法條尚未實施,和全球比是相對寬鬆,前述溫啟邦等學者困境,遇到的是行政機關內部防弊問題。

至於為何法律規定寬,行政機關規定卻嚴?源頭得從2012年台灣人權促進會狀告健保個資外洩的官司說起。

2009年,台灣人權促進會當時祕書長蔡季勳、邱伊翎等人,因發現媒體報導,行政院科技會報會議上,擬將把健保資料庫,升級做醫療雲,還有可能和外界企業合作商業運用。於是在2012年控告衛福部健保署。

司法耗三年 醫療大數據停擺

台權會委託的衍義法律事務所律師蘇錦霞指出,台權會儘管認同大數據研究是重要風潮,但擔心民眾病歷個資外洩,造成不當後果,提告的目的是希望催生出一套配套方法。

另外,即便資料供做學術研究,也需要去識別化,就是消除姓名等看得出是某病患的關鍵資訊,才能放行。

但是,問題來了,到底什麼才是最完善的去識別化標準?衛福部和台權會卻沒有共識。

雖然衛福部宣稱所有民眾的健保病歷資料,已去掉姓名,且把身分證號碼變亂碼,才送進健康加值中心,台權會卻認為,光去除姓名和身分證,還是有風險。

蘇錦霞舉例,美國數位影音平台Netflix曾鬧出洩露某名網友是未出櫃同志的風波。當時網友是匿名,但Netflix因為舉辦比賽,不小心公開太多她的個資,前後文串起來,就看出是誰。

不過台權會的訴狀在2014年5月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駁回。判決理由是健保署的資料建置,是執行公務必要,資料也已加密、去識別化。

但台權會不服,又再度上訴最高行政法院。2014年11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應由原審法院重新調查。理由是原判決引用法條有誤,因為所採用的新個資法第六條目前尚未實施。

於是司法耗了三年,一切又回到原點。而在這三年以及以後可以預期的遙遙無期法律訴訟期間,台灣的醫療大數據研究,就只好繼續停擺下去。

其實台權會的要求,也有不少學者或其他律師認為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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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衛院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的副研究員陳麗光,以她個人的研究經驗指出,她通常得從非常大的樣本中,縮小找出一群有意義的群體,再分為實驗與對照兩組,深度追蹤。只要縮小分類到一個程度,不可避免就會有去識別化不夠的疑慮。

也是律師的朱瑞陽指出,全球到現在,都沒有去識別化標準的共識,像美國,更傾向認為世上不可能有完美的去識別化標準。

談開放資料前 先開放腦袋

他進一步指出,此案去年發回重審,從判決書來看,是偏向去識別化標準應從寬。

身為國內開放資料風潮的推動人,他近年經常在宣導活動上發現,許多的公務機關與醫療機構,都因為外界討論官司杞人憂天,行政規定過度防弊,「台灣談開放資料,首先要開放的,可能是一些政府公務員的腦袋!」他感嘆。

例如,去年高雄氣爆期間,有民眾急著打電話到市府,確認家人是否在受害者名單中,結果高雄市府員工,卻以擔心沒有事先取得此人同意,侵犯個資隱私拒絕。可是,明明人就失蹤了,是要去哪裡簽同意書?

近年來,國內政府積極談資料開放,而且年輕人也紛紛善用政府公開資料做創業,表現的相當出色。

台權會官司,以及公務機關深怕將來被告就不敢作為的心態,會不會就因此讓台灣的學術研究退步?

朱瑞陽認為,最好的解套辦法是設立專法,要有產業界與學界都認可的相應配套方案。

即將出新書《大數據隱私篇》的國際大數據權威麥爾.荀伯格,也曾經指出,歐盟各國雖有全球最嚴格的隱私保障法律標準,但英國最近已施行資料開放新做法,鼓勵民眾簽同意書後,企業以付費方式使用健保資訊,讓民眾與藥廠等外界企業一起共創雙贏。

溫啟邦坦言,防弊永遠也防不完,就怕防到零風險,台灣的大數據創新研究,也都完蛋了。

看來,台灣的健康大數據研究,應該快點找到雙方都同意的標準,創造產官學界亟待的創新轉型。官司也得早點有結論,否則所有研究要卡到哪一天?

健保個資一案大事記

2012.11 台灣人權促進會控告衛福部健保署

在事前未取得民眾同意,並且無事後資料中止權下,將健保給付資料販售提供給生技業者與學者使用。

2014.05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駁回

健保署的資料建置,是執行公務必要,資料已加密、去識別化。不認可應有中止權。

2014.05 台權會不服,再度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2014.11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為,應由原審法院重新調查

原判決引用法條有誤,因為所採用的新個資法第六條目前尚未實施。

2015.07 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再度開庭,繼續審理中

資料來源:法源法律網,朱瑞陽 資料整理:林士蕙

台灣醫療健康研究 多數稱不上大數據

令人疑惑的是,台灣近年學術機構宣布,使用健保資料庫發表的論文數,高到快成另一種「台灣之光」,像是從2012年至2014年,國內學術、醫療機構根據健保資料庫所發表的論文數目,就高達約907篇,在歐美幾個先進國家中,只有英國的發表數能超過,更遠勝加拿大、德國與法國。也因此,不少歐美的健康大數據研究學者,訪台時都把台灣當做先驅國看待。

那為何一堆學者又抱怨拿不到資料做研究呢?

溫啟邦解釋,其實這900多篇論文絕大多數不是真正的大數據研究,而是根據衛福部委託國衛院另外建置的百萬人抽樣樣本,絕對稱不上嚴謹定義中的資料量夠大、內容種類也多元的大數據。

受委託建置的國衛院生醫資源中心指導委員會召集人張憶壽坦承,他們建置抽樣樣本來源是民眾就醫時的給付資料,只有用藥與病名、就診時間地點等資訊。未來他希望仿效丹麥,進一步把資料連結到戶籍謄本或完整的電子病歷,可是因為需要連結別地方的電腦,也需要上雲端,卡在資料安全的考量,至今尚未實現。

換句話說,台灣目前利用健保資料庫做的研究,不論是大數據或雲端思惟,都還沒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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