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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與「四要」來處理當前分裂的台灣

高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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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希均

200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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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與「四要」來處理當前分裂的台灣
 

本文出自 2004 / 4月號雜誌 天下第1店

3月21日(大選投票次日)《中國時報》首頁的對等頭號標題:「陳呂贏近三萬票當選」「連戰提當選無效之訴」。這就是當前台灣不幸的分裂。

台灣的民主道路走來何其坎坷!這真是一場時間太久、社會成本太高的總統大選,充滿了抹黑、抹紅、以及投票前夕槍擊陳總統的意外事件。

激情過後,面對台灣的未來,我誠懇地向國家領導人提出「四不」與「四要」的建言。

(一)「四不」是防弊

(1)「不」再做候選人:5月20日走進總統府的那一天開始,就要不折不扣地做一個full-time的國家領導人,不再是總統候選人。兩者的區別太重要:總統要求好,要做事,要做受人尊敬但痛苦的決定;候選人在討好,在做秀,在做受人歡迎但會有後遺症的決定。

(2)「不」再多用自己的親信:要組成堅強的執行團隊,當然要有自己的核心成員參與;但是如果這些人有缺點,就必須壯士斷腕,不能任用。

這些缺點包括操守有瑕疵,做事缺乏魄力,社會關係複雜,以及不勤於學習、不多讀書、不肯吸收新觀念等。

少用自己的心腹,就可多用天下之人才。

(3)「不」把「府」變成利益中心:恢復總統府應有莊嚴(與家庭的超然),它是一個廉能的執政中心,不是政治權力與商業利益結合——甚至交換——的中心。上樑正,下樑就不容易歪。

(4)「不」再以意識型態主導市場上的經濟運作、教育政策及文化產業的發展。一個開放、多元、百花齊放的社會,才能在國際競爭中發揮生命力。

對我們這些中間選民與知識分子而言,最使我們氣憤的,就是政府高層出現貪污、腐化、黑金、利益輸送,而且還包庇掩飾;最令我們鼓舞的,就是府院及各部會的廉能、專業、公正、透明。

(二)「四要」是興利

(1)「要」重新確立「經濟優先」主軸:十餘年來在「政治正確」下,朝野都同聲高呼「台灣優先」。我曾經一再指出:政治上的「台灣優先」是一種意識型態的表白,只有先落實「經濟優先」,擁有真正的實力以後,才會有「台灣優先」的可能。

當「經濟優先」變成施政主軸時,就可以「經濟放中間,政治放兩邊」,堅定而勇敢的減少政治勢力的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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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加速推動兩岸和平架構:上面指出的「經濟優先」如要成真,它必須要有一個配合條件,那就是「兩岸和平、合作雙贏」的架構。這是對新領導人最大的挑戰。

當前殘酷的現實是:經濟上台灣之需要大陸,遠勝過大陸之需要台灣。相對於大陸經濟的高速成長,及它在世界舞台上的角色,台灣的相對實力已一年又一年的在削弱,因此,四年以來的耗損,使時間更不站在台灣這一邊。

領導人必須分秒必爭,在堅持中華民國主權的原則下,為台灣人民謀求「兩岸和平、合作雙贏」。

(3)「要」立刻紓解人民所累積的焦慮:面對人民的焦慮(從教改、健保、失業、自殺,到治安、環保),領導人要立刻運用治標與治本雙頭並進的政策。台灣人民是十分善良的,只要政府認真地在做事,人民就會立刻感受到。

所有選舉中的承諾,要客觀地再評估其優先次序與可行性。如果發現推動上有困難,就坦白地與人民溝通,向選民請罪,這會比「錯誤的決策認真執行」所付的代價要少。

(4)「要」包容與正義兼顧:經過選舉一再撕裂的台灣社會,最需要靠總統的包容來撫平創傷,「家和」才能萬事興。

但是,社會的正義也必須要貫徹。那些貪污案及舞弊案中涉及的人物,不論當年地位多高,不論當年曾經對哪一黨有過多少政治獻金,都要讓司法機構鐵面無私地查個水落石出。這不是秋後算帳,更不是選擇性辦案,這是社會正義的再建立。政府的聲譽,唯有靠徹查清楚那些大弊案才能重建。

至於查出來可能要坐牢的那些大人物,是否可以特赦,就讓我們寄望於總統的政治智慧了。

(三)四年前後

四年前陳總統當選時,我曾寫過「新總統的歷史性機會」(2000年4月《遠見》)摘錄其中一段話:

「選出的新總統陳水扁先生,面對內部急需的各種改革,以及僵持的兩岸關係,必須要展現他前所未有的氣度,延攬各方人才,虛心地認清自己是一個沒有獲得60%選民支持的弱勢總統。在西方政治中有所謂『百日蜜月』期中,新總統要用心地理順府院關係、族群關係、媒體關係。放棄選舉的語言,以實際的作為,來贏得全民的信賴與對岸的善意。」

四年後的今天,他獲得50.11%的選票,所面臨的國內外問題更為嚴峻,這些問題大部分都是他任內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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