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次長庚醫院CT(電腦斷層掃描)重複申報的事件,因為我們並不瞭解事實的真象,所以不易對這事件的是非做評斷,但是我們可以討論由這個事件所引發的一些議題。
碰巧最近大法官五二四釋憲結果揭曉後,健保局總經理張鴻仁指出,「全民健保法立法時,為方便重大政策儘速推動,法規條文較粗糙……,」確實,六年來,健保制度在執行上出現了不少問題。
在健保制度上,新科技的評估(Technology Assessment)很重要。做此工作時,必須以全民的健康福祉為考量基礎。建立一個機制,一方面蒐集、研究不斷推出的新科技、新藥、新療法,一方面要評估其醫療效益,進而分析其對全民健保財務所造成的衝擊,經由健保局、學者專家、醫界、民間代表組成委員會,根據這些資訊和數據做篩選,決定如何去支付新增項目。它可經由費率的提高來支付,也可重新調整給付範圍的優先次序,剔除相對次要項目,來保障健保財務的平衡。
然而,根據實際的經驗,一般在新科技、新藥、新療法推出的時間點和健保納入給付的時間點之間,經常都會有一段空窗期,這是在健保事務的推行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事實。過去因為健保匆促上路,法規條文的思考不夠縝密細緻,所以,就產生一個灰色地帶,由各醫院以不同的方法去解決這筆費用的問題,因而發生這次長庚重複申報及病人起訴的事件。這兩件事同時爆發,正好給健保局和這個社會正視健保缺失的機會。健保局應在此刻制定一套清楚的規範,來處理新科技、新藥、新療法引進的程序。同時衛生署對於目前國內相當盛行於健保制度外濫用新科技的問題,也應清楚表明其立場以正是非。
因為當前的健保制度存在著諸多缺失,所以,根據近日的報導,放射線醫學會表示以3D(三度空間影像)重組CT影像,對有些病人的診治有幫助,且國外保險有給付,故對於長庚醫院此次重複申報,以「姑不論其是非,其作法應可理解」為由聲援長庚。我認為這樣的邏輯淪於詭辯,不但混淆了醫學生、醫師的是非觀念,對於整個社會也造成極負面的示範。因為健保制度的缺失與醫院的違法行為應該是不互為因果關係的兩回事。在法治的精神下,不論動機如何,不擇手段即是必須接受懲處的行為。
台灣要成為進步的社會,就必須落實法治的精神,逐漸掃除陋規惡習。健保的規範也應是非分明,使國內的醫療倫理觀和價值觀進入一個新的境界。(本文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專欄言論不代表本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