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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無症狀」引爆院內群聚感染,我國再擴大醫護採檢條件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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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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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蘇義傑攝
圖/蘇義傑攝

我國陸續傳出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症狀不明顯者,如果醫療照護工作者不幸染病,帶來的負面效應恐怕更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天再擴大醫護人員採檢條件,臨床上如發現醫護人員不符合通報定義,但只要有咳嗽或發燒且疑似染病,就可進行兩次採檢;即便檢出陰性,如果呼吸道症狀未完全緩解,仍舊不能回歸工作崗位。

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頒布的最新「醫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19擴大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醫療院所和照護機構工作者就診時,如不符合新冠肺炎通報定義,但臨床上發現其體溫在38度以上或有呼吸道症狀,且認為個案有染病風險之虞,就可進行第一次鼻咽或咽喉擦拭液檢體採檢。

個案經採檢後,可住院或回家自主健康管理,但在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不可外出。如果檢驗結果為陰性,還須至原來的採檢院所進行第二次鼻咽或咽喉擦拭液檢體採檢。

即使第二次檢驗仍為陰性且未使用退燒藥就退燒了,但退燒未達24小時,或是呼吸道症狀尚未緩解,均不可回到工作崗位。如果醫護人員兩次採檢均為陰性,但流感檢測陽性或有其他診斷,臨床上也應綜合評估其何時較適合返回工作崗位。

不過,醫界傳出擔憂人力不足。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院長、高醫大熱帶醫學暨傳染病研究中心主任陳彥旭表示,我國目前採檢量能還足夠,在此前提下擴大採檢有助防疫。特別是發燒症狀往往源於感染症,如果是呼吸道感染症就可能傳給他人、引發院內群聚感染,因此染病者適度在家休息是必要的。

然而,呼吸道症狀的影響就難界定了,如果只是無害他人的慢性過敏症狀,卻因此不能返回工作崗位,可能影響醫療照護機構的人力運用。因此,醫療照護機構應考慮設置委員會,評估個案是否可以提前回來上班。

台灣兒科醫學會常務理事、開業診所醫師林應然同樣提出醫護人力不足的隱憂,但他也說,目前國內新冠肺炎病例還不算多、醫護人力尚屬足夠,日後應視疫情變化滾動式調整採檢條件。

本文轉載自2020.4.1「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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