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一種景象四處可見,那就是在建案附近會有舉著牌子的人,或男或女,總之他們舉著建案的牌子,牌子上面往往寫著建案的名稱、距離和圖片。他們拿著牌子,站在路口、路邊,每當有警察或是環保局接近,他們便站起來,走上兩、三圈,來回踱步。
這樣的人,我稱之為「看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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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會有看板人,其實和法規有關。與建案有關的廣告看板,不能隨意綁在路邊或是公共設施,例如路燈或公車站牌上。但新建案和新推的房子需要在重要的路段或是地點曝光,這時候就會聘請看板人來,舉著看板在各大路口撐著。這些人的待遇非常差,有的一天六百元,有的甚至連六百都不到。
待遇如此之差,是因為削價競爭。在三、五年前,這些看板人還能有著六百至八百元不等的待遇。那時候建商統一以一個人一天一千元聘請,看板人得在八點前到派報社或是人力仲介公司集合,從早上九點舉到下午六點,中午休息一小時。後來景氣還是不好,大量沒有工作的人也投入了。建商在房子不好賣時,往下砍一百元,理所當然地,包商再往下殺一百,不爽不要做。所幸這種工作,外勞無法勝任,畢竟警察常會巡查,還多少有所謂的台灣人保障名額。
這種工作的內容也有城鄉差距。若是在忠孝東路、市民大道或敦化南、北路,有時規定要舉著走,有的規定不可以坐下,這種的待遇稍稍好些,仲介可能僅抽個一、兩百。但是在新北市一帶,比如三重,那就殺價到令人傷心的地步,我聽過有一天僅能收取五百的。這些看板人多屬於經濟弱勢,朝不保夕,每天現領的還會被抽成一百元,等於一天下來僅拿到四百,是我到目前為止所看過的最低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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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人會來做看板人?多是在工地現場無法做粗工的、兼職的人力,比如遊民、身心障礙者、受傷的工人或已經年老體衰者。這些已經是弱勢的人們往往身有病痛,或者沒有更好的工作機會,僅能撐著身體在工地現場舉牌。
這當然不符合勞基法,但沒了這份工作,可能連飯也沒得吃。我們的社會福利其實是會幫助窮人的,但你得是一個「標準的」窮人。很可能你很窮,但不是政府想看到的那種窮法,你就還是得去舉看板。畢竟拾荒的待遇更不好。一個人去舉看板一整天,至少可以讓兩人吃上一天飯。
當然,工作期間是痛苦的。台灣的氣候不可能隨時都是春秋涼爽日,看板人都在戶外,酷暑之時可能連水都不夠喝。我們這些做工的,不只一次看到看板人中暑癱靠在一旁,而前去救應。說到工作環境惡劣,我們至少還保有上廁所的自由,工地在外,想拉就拉、想撒就撒,他們卻連離開買水的時間也沒有。一旦被抓到離開定點,很可能就必須扣回當日的薪水。
還有,這些破爛看板卻價值不菲,每一片都有不可思議的天價,遠遠高於他們數日的薪資,甚至高於週薪。因此,看板絕不能離開定點,一旦離開了定點後,廣告效果也就失去了。被派遣公司抓到了只罰一天,假如被建設代銷公司抓到,則一次要罰五天。往往有時候領日薪的就是因此而跑了,但其實早已被扣下不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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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人連離開定點的權利也沒有,酷暑時刻他們只能喝水,像個地縛靈一樣困在原地,舉著他們永遠永遠不可能買得到、踏進去的房子。冬天時也好不到哪裡去,他們會往身上套一件塑膠雨衣,原因是不透氣的塑膠雨衣可以讓他們防風保暖,如同雨天一般。這雨衣大多數必須重複使用,一次用完再用一次,一天用完再用一天。站個幾天下來,腳痠腿麻,更可怕的是讓人感到絕望。將人的時間換成極低價值的等待,為的是讓看屋的人,能見到看板。這樣的工作幾乎稱不上成就,只是為了讓可能看屋的人沿著牌子上的箭頭繼續開車前往。而舉牌的看板人毫無被看見的可能和價值。
也因此,這些舉牌的看板人大多數毫無生氣,眼神空洞地與看板為伍,有的戴著口罩、帽子,舉著看板廣告,將自己的時間鎖在一個地點,可待遇卻奇差無比。下大雨時,更是令人沮喪,因為根本沒人會來。這些舉牌工之所以存在,往往就是因為建案位置偏遠,在沒有明顯廣告設施能指路下,僅能派遣大量看板人駐點站立。說穿了就是為了規避亂設廣告所替代的手法而已。至於這些人沒被替代,也只是因為外勞不能從事這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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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過,這工作毫無未來,無法成長,不被重視,並且極度地扼殺人性。我完全不想去做。那些人臉上總帶著無奈的神情,對話也極為零散,還往往一拐一拐地帶著殘缺病體,撐在路上、路邊。我知道這完全不符合勞基法,無論是勞、健保或基本薪資,
全部不適用;但我更清楚,一旦有人檢舉,這些人力公司會立即解散重組,然後以更低的待遇繼續生存。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窮人沒有選擇工作的權利,只要一天、兩天不做,那就等於全家要喝西北風。所謂「團結抵抗慣老闆」,在社會最底層完全無法奏效,因為沒有人站在他們身邊。
他們不可能團結,因為每個人都只能求著可以在今天領到自己的那一份錢。他們也不可能有機會進修或是改變,那都要花錢。只能領下這份就算一個月下來也攤不到基本薪資的日薪。很可能就是這樣接著度過餘生。在沒有指望的這個當下,過這樣的日子。
我知道從政者不會憐憫他們。
所以我恐懼。
(照片:攝影/賴小路,寶瓶文化提供)
本文節錄自:《做工的人》一書,林立青/著、賴小路/攝影著,寶瓶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