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以來,台灣各地由於空氣污染嚴重,天空常是灰濛濛一片,空氣中細懸浮微粒PM2.5的含量更不時達到每立方公尺71微克以上的「紫爆」等級,讓民眾出門都得戴口罩。
為了控管空氣品質,環保署緊急於17日公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除了新增一級空氣品質分級,更明訂當PM2.5含量到達最嚴重的「緊急級」、也就是每小時濃度350微克時,地方政府可研議高中以下學校停課、汽機車禁止上路等,而污染源如火力發電廠也必須降載。
現有的空氣品質緊急應變濃度,依空氣中PM10、二氧化硫、臭氧等污染物含量,將污染程度分為初級、中級、緊急。新法則多加一級「預警」級,並在標準中新增PM2.5指標。
若當日的PM2.5平均濃度達54微克、也就預警階段時,環保署將發布空汙警報,啟動因應措施,如加強道路攔查、減少戶外課等。
PM2.5濃度達150微克則為「初級」,地方政府應禁止民眾燒香、燒紙錢、放煙火,學生應戴口罩上下學或關窗上課。
PM2.5濃度達「中級」程度時,地方政府須限制當地戶外旅遊或運動賽事,大型柴油車及二行程機車禁止上路。
新的防制辦法中,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的空污停課標準,與教育部所規定的「空污假」相同。當PM2.5平均含量達250微克以上時,學校須停止戶外課;濃度達350微克時縣市政府則可自行決定是否停課。
新法也首次將電廠降載納入管制措施。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每年到秋冬台灣地區的大氣擴散狀況不佳,污染物長期滯留本島上空,造成空氣品質惡化。11月初環保署已要求主要的污染源、也就是台中火力發電廠降載,發電量由550萬千瓦降至450萬千瓦。
魏國彥說,電廠降載後空氣監測數值明顯改善,因此確定這些排制定點污染源的措施是有效的,所以納入因應對策之一。
新法草案公布後,環保署還會召開公聽會詢問各方意見,最快明年一月就會上路實施。
然而,根據環保署監測資料,台灣從2006年監測PM2.5濃度值以來,超過初級程度的天數只有六天,沒有一天達到中級或緊急,也被外界批評新版標準太高、「根本無處用」。環保署科長郭孟芸解釋,新版的應變措施是為防患未然,並不代表一定要用,歐盟跟美國也都有為嚴重空污訂定特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