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大臨時會的第一階段憲改工作,已於四月二十二日落幕,它不但未能為解決解嚴後的政治紛爭、社會混亂奠定新的基礎,反而為今後的政治衝突、社會動亂埋下新的火種。這個道理很簡單,目前社會大眾對憲改工作,勉強能接受的最低底線是「回歸憲法」,如今眼看這最低的願望都無法達成,如何期盼社會大眾對它的認同?
獲得這樣的結果,從政治文化的觀點來看,並不令人感到意外,因為台灣一向缺乏政治上整合的文化,相反的,台灣的政治文化是極不完整的。
所謂不完整的政治文化,依據羅森邦(Walter A. Roienbaum)的說法,是指人民對於指引政治生活的方法沒有普遍贊同的文化。它具有下列幾種特性:一、地方的政治忠誠重於中央的政治忠誠;二、欠缺普遍被接受的和可行的解決衝突的文明程序;三、社會團體間盛行政治不信任;四、中央政府在形式上和持續時間上傾向於不穩定。
長期流行於海外、解嚴後在島內逐漸升高的統、獨之爭 也就是國家認同的不平衡性問題,乃上述第一特性的典型事例。
近年來知識界都有一點經驗,即一涉及到台灣政治層面的問題,談到最後,很難再避開統、獨之爭。同時,大家也都清楚,不同立場的人之間,很難提出充分的理由說服對方,因為這個問題不只是省籍,也不只是權力分配和兩岸發展上所存在的差距;基本上今日統、獨之爭,已成為信仰上的問題。
真正走民主法治之路
這個問題雖很難解決,但可以設法緩和,可以使這類衝突不繼續升高,這辦法即真正走民主、法治之路。長久以來大家所期盼的憲政改造,本是台灣可以真正走向民主、法治的一大契機,這是何等大事,結果卻淪為政黨內各色人等謀取私利的工具,令人大失所望。
自解嚴後,社會長期脫序,街頭運動中公權力屢遭挑戰,議會暴力不斷升高,在在都說明我們缺乏被普遍接受的和可行的解決衝突的文明程序。這種程序的建立,需要代表正義和維護社會公道的法律,以及獨立運作的司法體系。
在經歷近四十年的戒嚴體制後,這些方面的改進,當然困難重重,但至少應懂得講求解決衝突的政治藝術,其中包括寬容、溝通、妥協、交換、化解「四一七」「反對老賊修憲」的群眾運動,對執政黨應是一次值得反芻的經驗,由其中可體會出,面對反對運動,一味高姿態,絕對於事無補。
社會團體(包括政黨)間盛行政治不信任這一特性,在台灣非常顯著,原因是政府許多重大決策,始終只操控於少數人之手,決策發生錯誤,無人承擔責任,縱然有輿論界的批評、反對黨的責難,往往仍一意孤行;結果是人民對政府喪失信心,並產生疏離感。
近年來的統、獨之爭,更使政黨間的不信任日漸加深。這種政治上的不信任,導致憲改過程中的兩極化反應,已為台灣引發了嚴重的政治危機。
最後,儘管反對黨與執政黨,對中央政府機構的支持,以及對政府的形式,根本缺乏共識;但目前中央政府傾向於不穩定,主要原因並非來自反對黨,而是由於解嚴後威權體制的衰落,和執政黨內不斷的紛爭。
最近的憲改,有關總統緊急命令權,不去回歸憲法,反把臨時條款納入增修條憭坐丑A不願依法行事,豈不又為未來中央政府的不穩定,埋下新的種子?
從以上四點看來,台灣要想在如此不完整的政治文化中發展民主,恐怕是緣木求魚。
(韋政通為中國思想史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