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訂閱
快速註冊 已是會員,立即登入

為您推薦

會員權益

建築=藝術?

創新講談

劉育東
user

劉育東

2015-10-29

瀏覽數 17,500+

建築=藝術?
 

本文出自 2015 / 11月號雜誌 你,同學會了沒?

台大社科院新館是普立茲克建築獎得主伊東豊雄設計,要以公共工程的低廉造價,解決7個系所繁瑣的空間需求,還要為台大塑造一個更與自然融合的21世紀建築,因此伊東先生在解決龐大建築量體時,將圖書分館設計為像植物般彎曲的知識場所,除了睡蓮般的柱子和屋頂外,彎曲的書架甚至使用台大實驗林溪頭的竹子,前衛又在地。

文化部召開委員會,同意社科院本身具備藝術性,不須再增購1%的公共藝術品,而且是台灣第一個官方認可的公共案例。反對者說,藝術需要的品質很高,即使是能登上紐約時報的睡蓮般圖書空間,藝術性還不夠,況且玻璃維護得很髒,周邊的水池也混濁,真能當作藝術品?

台南北門在海邊蓋的水晶教堂,白色尖拱造型很唯美,吸引年輕男女拍婚紗,一個月竟超過30萬人參觀,觀光效益之大,附近貧窮漁村很難不動心。布袋鎮就爭取興建「高跟鞋教堂」,一支大型高跟鞋將動工,相信會吸引兒時閱讀灰姑娘玻璃鞋的男女。此外,業主還提到高跟鞋概念,來自早期沿海地區盛行的烏腳病,許多女孩必須截去雙腳、也被剝奪一生一次在婚禮中穿高跟鞋的夢想。

建築評論者認為高跟鞋與教堂的關係格格不入,而且與海邊景觀也不搭調,又沒有地方產業如虱目魚或海鹽的意象,業主連忙澄清,高跟鞋不算是教堂建築而是「裝置藝術」。

一念之間的建築與藝術

台大的爭論點在於,建築如果可以視為公共藝術的話,什麼建築才夠資格?布袋則是,大型高跟鞋如果可以視為裝置藝術的話,它可以是建築嗎?一個建築想當藝術,一個藝術想當建築。

建築在希臘時期與雕刻、繪畫合稱三大藝術,直到今天,建築必須解決經費、材料、技術和使用功能,藝術性不易維持,只有非常深刻的作品才能與藝術相提並論,也才能進入美術館與藝術品一同受人鑑賞。台大社科院在建築師疲於應付經費不足、功能繁瑣、意見分歧的同時,還能創造出可貴的空間,我覺得,這建築在困境中堅持的藝術性,不輸任何藝術作品,甚至更難能可貴。

高跟鞋做為戶外裝置藝術,雖精緻度不高又很迎合大眾口味,但它具有灰姑娘和烏腳病的創作概念,也沒抄襲其他藝術概念,當然具有一定藝術正當性,且1914年杜象能把小便斗當藝術品來挑戰「何謂藝術」,1962年安迪沃荷也把肥皂盒當藝術品來挑戰「藝術價值」,即使高跟鞋的創作理念沒這麼深刻,但它的潛在價值仍是存在的。當婚禮教堂能是藝術時,怎麼會不是建築呢?

西堤餐券+雜誌一年才 $2,680,這組合太划算!立即訂閱>>

你可能也喜歡

請往下繼續閱讀

登入網站會員

享受更多個人化的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