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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配置四大不公,脫貧遙遙無期

債務土石流8〉中央集錢 地方「沒靠爸」難存活

李建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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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興

20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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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配置四大不公,脫貧遙遙無期
 

本文出自 2015 / 9月號雜誌 景氣急凍 猛藥在哪裡?

攤開各縣市政府的財務報表,不難發現,地方之所以會那麼窮,「資源分配不均」也是原因之一。

對此,財政赤字和人均負債皆位居全國第一的高雄市,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撻伐聲時,身為財政局長的簡振澄則用了一個妙喻,道出地方政府不為人知的苦楚。

簡振澄說,若將台灣比喻成一個家庭,中央是爸爸、縣市是兄弟。孩子埋怨爸爸錢給得不夠多,兄弟之間又彼此怨懟自己的待遇不如對方,而爸爸也對於孩子不會開源節流有諸多微詞……。

就這樣,中央與地方的財源分配問題,猶如一齣肥皂劇,恩怨情仇難以化解。

不公1〉

中央收多支少 地方收少支多

每年全台來自中央與各地方的稅收約為1.8兆元。仔細一算,22縣市一年只從總稅收中拿到5000多億,占三成,中央則實拿1.2兆多,占七成。

但是對比支出,中央占六成,地方占四成。各縣市不免埋怨,何以中央收七成稅收,只需要負擔六成的支出,而地方只拿三成稅收,卻得要承受四成支出?

不公2〉

中央集錢又集權 地方掙錢看臉色

面對各縣市不滿,中央總是出面安撫。除了統籌分配款,中央也給了地方各種補助款。但這樣的說法,還是讓不少縣市長不服。

畢竟統籌分配款有一定的法定分配公式,但一般性和計劃性補助款卻得申請。對於「要看爸爸(中央)的臉色」才能拿到的錢,地方政府難免埋怨中央「不但集錢,還集權!」

稅收劃分,也讓中央與地方埋下心結。

就縣市角度,地方稅可以全額自行運用,愈多愈好,偏偏1999年時,中央卻將地方的重要財源──營業稅劃歸國稅,由中央統籌再分配。使得依些縣市埋怨,「明明營業稅多半由地方創造,卻由中央分配,十分不公!」

曾經擔任雲林縣財政處長的陳錦稷就深深埋怨:「雲林六輕廠商一年上繳400多億元的稅,統籌分配給雲林縣的卻只有5億元,雲林人為全國忍受了汙染,得到的竟然只有雞毛蒜皮的蠅頭小利!」

制度設計導致各縣市能獨立自主的自籌財源愈來愈少,仰賴中央的奶水逐年增加,一個個成了「媽寶縣市」。

以2013年來說,全台各縣市的自籌財源僅占47%,也就是有53%得要「靠爸」或舉債。其中澎湖縣最慘,只有10%的財源是自己賺來的,其餘則嗷嗷待哺。

不公3〉

中央減地方稅討好人民 慷地方之慨

雪上加霜的是,地方已經夠窮了,還常出現「中央請客、地方埋單」的狀況。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副教授張育哲分析,中央常常為了討好民眾而減稅,偏偏減的,很多是各縣市賴以為生的地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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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育哲舉例,內政部於民進黨執政的2003年發文給地方,要求視財政狀況,編列鄰長春節慰問金、交通費、工作協助費和村里長退職金等四項津貼。

再如花蓮空軍基地噪音擾民的問題,經民眾一再陳情後,財政部也同意機場周圍的新城、花蓮、吉安及秀林等四鄉市某一範圍內的居民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同時也減免了基地周圍禁建、限建地主的地價稅。

上述幾項支出或稅賦減免,都讓地方支出增、收入短,可謂「大慷地方之慨!」

連財務向來穩健,自籌財源占歲出55%的台中市,也頗有微詞。

台中市財政局長林顯傾表示,台中稅收穩健,很大部分來自於重劃區開發利益,但目前開發的成本卻愈來愈高。

他分析,1990年時,土地徵收是以公告現值計價,到了1995年,中央改為以公告現值再加四成徵收,2012年又改以市價徵收。

目前,在台中市區土地徵收每坪成本都高達20多萬元,甚至先前徵收文心、中港路口的土地,每坪還達300萬,這一花就是10億元。

不公4〉

縣市財源分布不均 各縣市彼此怨懟

無奈的是,縣市不但對中央這個爸爸「家用給得不夠」有諸多的埋怨,彼此之間,更有兄弟互槓的狀況。

首先是一般縣市對於六都的怨懟。

由於六都從統籌分配稅款分得的比例是61.76%,其餘16個縣市只有24%,等於自我創稅能力較高的直轄市卻得到較多的資源,這讓一般縣市心生不滿。

但從中央手中分到較多資源的六都,也沒有比較開心。

簡振澄就表示,在中央的眼中,既然給直轄市較多財源,相對的,就要直轄市自己承擔較多的義務,以老農津貼為例,一般縣市都是中央全額撥款給地方代發,但是直轄市就得負擔二成。

在2011年高雄縣市剛合併時,高雄市長陳菊就曾大嗆中央,縣市合併後,許多中央經費補助比例反而下降。如生活圈道路系統計畫,由88%降到73%;汙水下水道工程,由98%降到88%;鐵路立體化計畫,由90%降到78%。

「縣市合併,根本在懲罰高雄。高雄不但沒有升格,反而實質上遭到降格,直轄市都不直轄市了!」陳菊說。

人口最多的新北市更倍感委曲。以2015年統籌分配款來說,人口396萬的新北市分到金額是265.66億,比人口只有270萬的台北市,少了近100億元。

若以人均金額來算,每位新北市民只分到6698元,只贏宜蘭縣和彰化縣,全國倒數第三。

不過,平心而論,地方開源不足,也常與民選縣市長為了民粹,不敢得罪民眾有關。

新竹市財政處長李世珍就分享,某位縣市首長一上任,為了體貼民眾,打算減少交通開罰次數,改以勸導為主,該縣市財長一聽十分緊張,立刻精算即將短少的收入呈給新任首長,最後才打消了念頭。

前財政部國庫署長凌忠嫄就提出呼籲,縣市競相討好民眾,如原本可收門票的風景區、博物館、停車格都陸續免費開放,讓財政病情加劇,「地方該收的錢就要收,否則沒有財源。看看希臘,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苗栗事件凸顯亂象 讓地方財政獲重視

其實,在2002年底「地方稅法通則」與「規費法」已經正式上路,賦予地方可依特殊需求開徵臨時稅,調漲或新開規費,被認為是縣市增加財源的寶刀。

如台北市近來調高房屋稅的稅基與稅率,一年就多18億元收入。而先前新北市在升格前,土城、五股、淡水等鄉鎮市,也曾成功課徵過地方特別稅,增加財源。

財政部國庫署長阮清華表示,目前地方送財政部審核的地方特別稅共有48案,已經有39案上路。總計從2002年到2015年6月底,已經課徵41.5億稅收。

誠如張育哲所言,苗栗事件是讓中央、地方、全民重視財政問題的好時機。如果不趁此改善,恐怕地方財政將難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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