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製造業思惟 早已不合時宜
例如供應鏈複雜綿長的科技業,最常碰到上游供應商在地球另一端,下游客戶又在另一端的狀況,為了增加競爭力,常常得24小時配合客戶時區上班。使得這些企業近來面臨勞檢時,在工時這一欄幾乎全面違規,成績慘不忍睹。
以竹科一家系統晶片廠為例,主要大客戶多在國外,甚至一個電子郵件過來,就要立刻派人到當地支援,「要求隔天就要你飛。」
「大客戶都是很蠻不講理的,」這家公司一名工程師私下無奈地說,當產品趕著量產,或是要展示時,往往客戶有任何需求,都要立即回覆,不可能等到隔天上班再處理。這種時候,郵件往來到凌晨4、5點,一天工作16小時,也是常有的事。而且不這麼拚也不行,因為重大產品如果對手早一天推出,就前功盡棄,很可能一整年營收獲利就沒了。
不僅是科技業,在全球化時代,愈來愈多產業都面臨24小時運轉,才能維持競爭力的殘酷競賽。
知名勞資議題部落客「萬惡的人資主管」就點出,很多企業人資主管也想問主管機關,「如果易地而處,你怎麼解決我們公司的問題?」解決不了的問題,不可能只靠罰錢。
不少專家也點出,勞基法是30年前以傳統製造業為基礎思惟制定的,缺乏現代服務業、全球化、知識工作、創意工作者思惟。傳統的工時設計,可能對時下新工作型態不適用了,這問題有待商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