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商學院將管理者定義為「透過他人取得成果的人」。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認為管理者是「有責任推行計畫、執行和監督的人」;而澳洲管理學院的定義則是:管理者是「透過計畫、領導、組織、授權、控制、評估和預算來達成目標的人」。我們都需要「管理」,哪怕只是管理自己。(本文節錄自《管理的法則》一書,作者:理查.譚普勒,日出出版,以下為摘文。)
「管理」是一件奇妙的事,這不是我們大多數人在一開始就想做的事,但最終大部分人都會在某個階段發現自己身處其中。
身為管理者,你被期望成為很多角色:堅強的支柱、領袖和創新者、魔術師(瞬間就可以變出加薪、資源和額外人手)、親切的叔叔/阿姨、可以依靠的肩膀、充滿活力的激勵者、嚴厲但公平的裁判、善於打交道的人、政治家、財務高手(這與魔術師截然不同)、保護者、救星和聖人。
你要負責管理一群可能不是由你挑選、或許你不喜歡且沒有任何共同點的人們,他們可能也不會太喜歡你。你需要耐心引導他們完成一天像樣的工作,同時負責照顧他們的身體、情感和心理的安全與福祉。
你得確保他們不會傷害自己或彼此,也得確保他們在遵守相關法規的前提下完成工作。你要知道自己的權利、他們的權利、公司的權利以及工會的權利。
除了做好上面這些,你還得完成自己的工作。哦,對了,你必須保持冷靜和理智:你不能大吼大叫、摔東西或對人偏心。這份管理的工作要求很高。
你負責照顧團隊並讓他們發揮最大潛力。這個團隊有時可能會像小孩子一樣行事,但你不能打他們(是的,是的,我知道現在不能打小孩,我只是想強調一個觀點,請不要寫信來抗議),甚至可能無法解僱他們。
有時他們會像任性的青少年:睡過頭,不來上班,即使來了也不願意做什麼實質的工作,早早溜走,諸如此類的行為。
和你一樣,我也管理過團隊(我曾經同時管理多達100人)。我需要記住每個人的名字和他們的小習慣,例如,海瑟每星期二不能加班,因為她要接女兒下課;崔佛是色盲,所以在交辦他展場的工作時我要考慮到這一點;如果安排曼迪在午餐時間接電話,她會鬧脾氣,這可能會讓我們失去客戶;克里斯在團隊中表現很好,但無法自我激勵來獨立完成工作;雷會喝酒,所以不能讓他自己開車去任何地方出差。
身為管理者,你還要充當高層管理與員工之間的緩衝。即使高層下達給你的指令荒謬無比,但你仍必須(a)設法讓你的團隊接受,(b)不能大聲抱怨或嘲笑,(c)即使這些指令毫無道理,你都要讓團隊合作執行。
你必須為「今年沒有加薪」的決策辯護,即使這已經打擊了你團隊的士氣。即便外界謠言四起,團隊成員不斷地向你詢問,你仍然必須對任何關於接管、合併、收購、秘密交易、管理層收購等消息保密。
你不僅要負責管理人員,還要處理預算、紀律、溝通、效率、法律事務、工會事務、職業安全衛生、人事問題、退休、病假薪資、產假、陪產假、特休、事假、工時記錄、募款、同事離職的禮物、排班表、業界標準、消防演習、急救、空調流通、暖氣、管線維修、停車位、照明、文具、資源以及茶水和咖啡等瑣事。更不用說還有顧客這件「小事」。
此外,你必須與其他部門、其他團隊、客戶、高層、資深管理者、董事會、股東以及財務部門鬥爭(當然除非你是財務部門主管)。
你還需要樹立標準。這意味著你需要準時、誠實、穿著得體、勤奮工作、早起晚睡、冷靜負責、知識淵博,且要成為一位無懈可擊的「雜耍者」。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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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接受這樣的現實:作為管理者,你可能會被嘲笑,被視為愛操縱的阻礙者或官僚,還可能會被你的員工、股東或大眾認為無能,甚至在實際工作中是多餘的。
如果這讓你對於當管理者感到有些沮喪,別這麼想。管理者是推動世界運轉的力量。我們有機會領導、啟發、激勵、指導、塑造未來。我們有機會對企業和人們的生活產生積極影響力。我們可以為世界的現狀做出真正且正面的貢獻。
我們不僅是解決方案的一部分,還是解決方案的提供者。我們是法官、警長和巡警的綜合體。我們既是引擎,也是船長。這是一個極具意義的角色,我們應該樂在其中——儘管這個角色並不總是容易……。)
我將管理的法則分為兩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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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始之前,或許值得花些時間來確定一下我們說的「管理」究竟是什麼。這不像聽起來的那麼簡單。對我來說,每個人其實都是管理者:父母、自僱者、企業家、受僱者,甚至是繼承財富的人。
我們都需要「管理」,哪怕只是管理自己,我們仍然必須應對挑戰、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激勵自己、制定計畫、處理問題、推動進程、監督、衡量成效、設定標準、編列預算、執行任務並努力工作。只不過,有些人要與更龐大的團隊一起完成這一切,但根本的東西並沒有改變。
我完全同意這些說法。
無論以何種形式或方式去思考,我們其實都是管理者,都需要執行管理的工作。任何能讓我們生活更簡單的事物都是一個額外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