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是3個月?因為很容易盤點出現在就可以立刻進行的任務。突然要從年度目標盤點出今天要做的工作會很難,若是從3個月目標來盤點的話,就很容易有實際的想像,可以盤點出詳細的大項工作任務。還有一點,就是為了確實掌握擁有的時間。(本文節錄自《實現夢想的小目標時間管理術》一書,作者:吉武麻子,星出版,以下為摘文。)
現在設定好目標,但是你究竟有多少時間朝著達成目標邁進?也有可能一個月後、兩個月後,早已經有安排好的預定事項吧。
不把這些前提都想好的話,就會變成空有理想的計畫,從一開始就窒礙難行。
至於寫出「3個月目標」的方法,可以從「1年目標」開始寫出每3個月目標這種寫法,或是從最近的3個月開始把各項目標寫出來的方法,都不要緊。
差別在於:你可以描繪出多久以後的未來。
舉例來說,1年後要去考轉職需要的資格考試的人,就可以用1年後反推回來定下3個月的目標。可是,3個月後就要去考資格考試的人,資格考試的結果就會改變後續的動作。
此外,學習教練式領導法,決定要在商業上發揮這種教練式領導技巧的人,和因為對教練式領導法有興趣、想先去體驗一下教練式領導的人,兩者設定目標的方式當然會不一樣。
就算同樣是教練式領導法的學習,前者是已經能夠約略看見未來的程度,後者則是要先去試試看才知道的情況。
不過,這裡並沒有誰的方法好壞的問題,無論要做什麼,不試試看就不知道未來會如何。目前還不知道未來的人,並不需要勉強自己設下未來的計畫也沒關係。
不擅長訂定長期目標的人,暫時不用想得太遠也無妨。先看到最近3個月,可以的話,再看到6個月後的未來就好了。實際上開始行動之後,你就會慢慢看見未來的曙光。
無論用什麼方法寫出來,這個「3個月目標」是否和你人生中很看重的事情,也就是「願景」連結?這一點,請你務必檢視一下。
如果在這一點上有出入,那就有可能在自己也沒有察覺到的情況下,變成一面踩著煞車一面催著油門的狀態,自我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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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3個月做一個計畫
其實,很多想做的事情或是目標和夢想,並不是現在馬上就得做,並不是緊急性很高的事項。所以,就算有再怎麼想做的事情,人往往會把力氣先用在解決眼前堆積如山的工作上。
不過,如果都是這樣的話,就會無法保住「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時間」。很多事情和目標或夢想,就會愈來愈往後拖延,沒有確實去實現。
就算一直這麼想:「想要有時間從事自己的嗜好」,「想學一些東西考資格檢定」,「想要減重」,「想整理東西」,很容易就會變成「等有空再做好了⋯⋯」,然後一直往後拖延。
「有時間的話,想做自己喜歡的事」,像這種意識無論經過多久,那個「有時間」永遠不會來臨。也就是說,你想做的事情或目標和夢想,永遠也沒有實現的一天。
史蒂芬・柯維(Stephen R. Covey)所著的世界級暢銷書《與成功有約: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中,介紹了「時間管理象限」,相信應該很多人都知道了。這是將每天的活動以「緊急性」與「重要程度」的觀點來看,整理出優先順序、提高生產力的時間管理概念。
一般人對於緊急事項、突然映入眼簾的事、有人拜託你做的事、自己擅長的事,會有優先處理的傾向,然後因此造成把真正重要的事往後延而毫無進展的情況。
所以,關鍵是:在緊急性升高之前,優先處理重要的事。
想做的事或是目標和夢想,通常會分類到「雖不緊急,但很重要」的那一類。在仍處於緊急性低的狀態時,就安排到工作行程裡,逐步著手去做是很重要的。
把「3個月目標」當成一項專案來思考,優先安排工作行程去推進吧。
把「1年目標」分解成4個「3個月目標」
假設今年的主題就是通過資格考試,來看看如何分解成四個「3個月目標」吧。
首先,你也可以不要想成是3個月的「目標」,把它想成是3個月的「主題」也可以。
分解成「3個月目標」的時候,最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不要用理想論去設定。特別是一開始的那3個月,可能已經有排定的工作或事項,實際上沒辦法按照你所想的那樣確保所需時間。
這麼寬鬆可以嗎?一開始甚至這麼想也不要緊,等習慣之後再慢慢調整就好。
舉一個個人工作目標為例。
針對公司的目標,就分解成部門或團隊的目標。例如,針對公司的年度目標,部門或團隊就擬定四個每季度目標,再分解成最近的3個月具體應該如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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