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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內容,黯淡的明日之星?

張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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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彥文

2006-04-06

瀏覽數 21,650+

數位內容,黯淡的明日之星?
 

本文出自 2006 / 4月號雜誌 擁抱千億商機 無聊是金

「當年我們還在做動畫代工的時候,日本原畫師來台灣就是成天喝咖啡,我們卻得畫得半死,」談到創業初期的艱辛,青禾動畫總經理陳春霞還是不禁連連歎氣。

1991年成立的青禾動畫,現在是國內重要的廣告動畫製作公司。著名作品包括義美IRIS訂婚喜餅、歌手周蕙「約定」專輯動畫、Qoo果汁等。雖然這些廣告創作為青禾帶來一些收益,不必再辛苦為人做動畫代工,但是青禾的夢想還不僅於此。

做為早期台灣重要的動畫代工業者,陳春霞深知「創意」的威力。就拿一秒鐘的動畫來說,歐美和日本的原畫師可以淨賺新台幣數百元,但台灣的代工業者卻只有區區新台幣2、30元的收入。所以多年前日本動畫師輕鬆喝咖啡的模樣,至今還深印在陳春霞的腦海中。

現在青禾製作的廣告雖然膾炙人口,但是創作完成後,版權就得賣斷,「只是比較高級的加工片」。陳春霞和她的團隊,希望成為那顆創意的頭腦,而不是加工的手腳。他們現在推出「酷搜風」動畫,以無厘頭搞笑的方式,發展屬於自己的數位內容。

懷抱相同夢想的,還有1999年成立的頑石創意。除了文化的傳承及累積外,他們還希望曾經感動自己的東西能夠與人分享。「一開始很多人都調侃我,為什麼不去做像英語教學這種主流市場,既數位又內容,錢賺得又多,」頑石創意總經理林芳吟笑著說。

「我們常在想什麼東西可以做為品牌,怎麼擴大市場需求,」林芳吟認為,數位內容不是生活必需品,是興趣、美感、喜好等元素組合而成;最重要的是,做這行一定要有熱情、使命感及理想性格。

業者的痛

不知如何讓創投掏錢

對懷抱理想的數位內容業者來說,政府在2002年將這個產業列為兩兆雙星的重點產業,卻始終沒盼到春燕降臨。

最大的問題是,數位內容的業者很難拿到政府的補助。

行政院最近宣示,將投入五年200億的資金,贊助數位內容及文化創意產業。不過陳春霞指出,這筆錢其中100億規定補助資本額超過1億元的業者;50億用來補助國際合作案,剩下的50億,才挹注到中小型的數位內容業者。

業者普遍認為,50億其實也夠了,但是要如何與掌握這筆資金的創投溝通,卻是業者心中最大的痛。

「我們不是高科技業,沒法子什麼事情都標準化,」林芳吟無奈地指出,數位內容最大的研發成本在人的腦力,不是有多少生產線就有多少產出的事業。即使是同樣的作業流程,換掉其中一個人,就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結果。但這些是一向投資製造業的創投或是政府公部門所難以理解的。

雖然現在政府推動無形資產鑑價,不過業者認為,這個東西不能只是一個桂冠,必須對數位內容業者有實質的幫助。「他可能鑑價一家公司價值1億,可是又不能變現,銀行跟創投也不會因此而借錢給你,」林芳吟苦笑著說。

期待政府

扶植不應急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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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家,同時也是甲馬創意公司執行長的魚夫表示,台灣創投期望的二件事,第一是公開發行,第二是併購,對數位內容業者來說,都是不可能的任務。「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出是在末期,前面必須要有angel capital(不急著要求回收資本),」魚夫說,政府應該以扶值產業為主,扮演不急著要求回收的角色。

成功大學工業設計系副教授陸定邦指出,台灣主導內容產業的人普遍認為,有技術才會有產品。因為這些人大都是理工背景,他們不相信觀念才是創新的原動力。「內容的東西是創新,沒有人有辦法證明一定會有未來,」陸定邦感慨地說,這是藝術創作必然有的狀況,卻成為業者的絆腳石。

陸定邦舉例,巴黎的時裝就是觀念先行的最佳例證。巴黎的時裝界先提出概念,然後所有的紡織、成衣、配件等工廠,配合這個觀念去研發新的技術,或是研究現行技術如何達成觀念的要求,這才是文化產業正確的發展方向。

「我們同業常常覺得,我是在申請補助經費,還是在接受一個嚴格的考試,」台灣紅創意設計董事長李琪,雖然並不是數位內容業者,卻對文化創意產業的艱辛環境印象深刻。

業者的難

會創意不會生意

嘴上始終掛著「I believe」(我相信)的李琪,對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有著無比的執著,台灣紅創立一年多,已經花掉了4、5000萬。雖然這筆錢她負擔得起,不過原本支持她的先生,看著鈔票有出沒進,「錢燒多了也會手軟,」李琪現在也面臨到資金的困境。

其實李琪的資金之所以燒得那麼快,在於一開始沒有成本的概念。台灣人「入厝」常用的八仙彩,當初購買的成本居然花了3000元,但是後來找來一批懂採購的人,現在只要180元。由於自己是設計師,所以對她心目中的藝術家也不殺價,造成成本過高,「採購常對我說,我不是愛做事,我是看不下去妳買東西那麼貴。」

其實台灣紅的情況,也是許多數位內容業者的難處。林芳吟說,數位內容既然稱為產業,涵蓋面包括資金、人才、行銷、國際談判等。但是投入這個產業的大都是藝術家,除了創作,其他都不懂,光是想找出商業模式,賺點錢自給自足,都不容易。

建議政府

我做藝術你行銷

目前在交通大學建築所攻讀博士班的魚夫以法國的龐畢度中心為例,這座法國的國家文化藝術中心,是由名設計師皮雅諾(Reno Piano)所設計,不過在控制預算這部分完全不用費心,由政府設立專責機構打理,「建築師不可能、也不必去管這些。」

基於這個概念,魚夫的公司沒有動畫師,因為他都外包出去,公司由十多個MBA的人才,負責把創作內容銷售出去。魚夫認為,政府就是不懂如何整合數位內容的業者,進行整體的品牌及行銷,「我跟政府講了很久啦,現在才開始有一點點聽懂,」魚夫感歎。

業者認為,政府要以發展文化產業的心態來推動數位內容產業,絕不能只是喊喊口號,所以一定要敢冒險。成大陸定邦舉例,在創作的過程中,平均三千個構想當中,只有三∼四個會變成產品,而只有一個能夠被市場接受,台灣人以前習慣做這三∼四個產品,因為風險最小,但利潤也最小;要改變這種製造業的思惟及環境,就必須尊重創意的無形價值。

頑石林芳吟也指出,數位內容是文化力的展現,我們要用這種方式向全世界說出我們國家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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