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不少女性煩惱過這些問題:「為什麼會有女人願意讓男人隨便對待她?」或是「要怎麼樣才能讓男人珍惜自己?」
也有些時候,自己是認真地在談感情,對方卻只是逢場作戲。
或者是愛上了不愛自己的人,即使傷痕累累還是一直追逐著對方。
只要陷入愛情,就會忘記「自己也有被珍惜的資格」。
就算「想被愛」、「想被珍惜」的心情再強烈,也沒辦法強迫一個不願意對你這麼做的人改變,同時自己也會擔心「如果提出這種要求,會不會讓對方覺得很沉重,反而讓他想逃離」。
不認為「自己值得被好好對待」的人,自我肯定感當然可以說是很低。但也有些人只有在碰上愛情時,自我肯定感才會降低。
因為懷疑「自己是不是值得被男人愛」,讓她們突然變成了被動的「待宰羔羊」。明明應該是以自己為主體的價值判斷,一談起戀愛,人生就變成以「對方如何評價自己」為重心,於是淪為了「可以被隨便對待」、「不需要被珍惜」的女人。
真想找到一起培養愛情的對象,一定要秉持這個基準——「即使被討厭,也希望對方能理解自己的有所堅持」。唯有如此,雙方才能走上擁有平等愛情關係的道路。
然而,若是先湧現「不想被對方討厭」的心情,可能就會強迫自己隱藏本性,不是去扮演一個不像自己的人,就是成了「可以被隨便對待的女人」,讓自己最重要的內心不斷地被損耗。
或許有人聽過「支配/被支配關係」這個名詞,當一個人的自我肯定感過低,就很容易受到「支配」。
家暴受害者即是其中一個典型,除此之外,當對方的意見成為絕對的標準,或是與對方說話時,總會覺得自己一無是處,但還是渴望對方的讚賞等等,很可能就已經處於被支配的狀態。
「愛上不愛自己的人」還是與自我肯定感有關係,而「對方眼中沒有自己」又會讓自我肯定感更低,從而演變成「只要對方肯愛自己,所有一切都會圓滿」的執著。
這裡的關鍵,仍然還是「自己」。
在思考彼此的關係時,不是以「對方」為主詞去思考對方眼中有沒有自己,而是要以「自己」為主詞去思考。例如——
「跟這個人在一起,最後只會覺得好寂寞。」
「跟這個人在一起,自己最討厭的一面就會出現。」……
試著從「自己」會得到什麼的角度,去思考彼此的關係。
然後,看看對方是靠近還是離開,就很容易判斷他是不是「願意理解自己有所堅持」的人,是不是能夠接受自己真實模樣的對象了。
與支配型對象的關係越緊密,就越得不到幸福的未來,最終只會變成沒有靈魂的機器人。
相反地,很多人因為讓自己從「必須要有伴侶」的執著中解放了,反而重新得到了更鮮活、更有生命力的人生。
〈Point〉要有勇氣讓對方理解自己的堅持所在。
本文摘自:《別讓「應該」框住你的人生》,水島廣子著,楊詠婷譯,仲間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