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政制小組在廣州開會,李柱銘和「全體委員」的「不同意見」,在於應在什麼時候討論九七年後立法局的產生方式。
一應俱全獨欠選舉
照事論事,李柱銘認為應在今次會議討論選舉問題,不是沒有根據的。這即是說,今次廣州會議,政制小組應就政制問題作出全面討論,然後才能在八月時向大會提出政制條文草案。
但廣州會議並無討論選舉事宜,那麼,八月向大會提出的文件中,就可能「一應俱全獨欠選舉」了。李柱銘認為政制小組有意拖延對此重要而又敏感的問題進行討論,但「全體委員」不以為然,並且聲明說「小組已經爭取時間,儘可能解決可以解決的問題」。這似乎可作這樣的理解,「全體委員」已盡全力,選舉問題所以未有觸及,只是時間不足,絕不是故意拖延。
究竟是李柱銘抑或「全體委員」有理,局外人無從置喙,因為一時間」是否充份,視工作熱誠與能力而定;李柱銘是法律界人士,而且對選舉事宜有特別興趣,因此認為在今次會議上一併討論是遊刃有餘;但「全體委員」感到所做的事已夠多,腦力與時間都不容許討論選舉問題。雙方的理由都可接受,不過,如此一來,八月之會能夠對選舉事宜提出初步討論的可能性已消失,十二月大會未能對之展開「進一步討論」,似乎已成定局。
照日前的進度看,八月大會只能初步討論獨欠選舉的政制條文草案,如果一切順利,十二月才能對此作初步討論。在議事日程上,這確是一種延誤;至於是李桂銘所說的人為拖延,還是「全體委員」的無可奈何,誰敢肯定?
及早討論的重要
讀者現在會問,何以討論選舉問題的時間性這麼重要?答案是,這牽涉到港府政制改革的進度。
如果八月間草委應對選舉有初步看法,屆時港府就可看出或揣摹出「中國」對選舉問題的真正意向,大大有利於香港政制改革與基本法之啣接。
如果草委全體會議反對香港直選,政制改革或者便會含混其詞或再施緩兵計;反之直選會馬上出籠。港英重視充份反映北平意向的基本法草委的意見尤甚於香港民意,經鍾士元爵士點破民意無用之後,大家已無謂爭辯了。現在,由於「燈塔」沒有發出任何指示,港英在政制取向上愈加躊躇,是必然的。
站在「中」方草委及善於體察北平意向的在港草委的立場,現在表態評說選舉,時機上可說大大不宜,因為(一)這類草委如果反對香港直選,港人必會大為反感,「中」方委員固然臉上無光,除李柱銘、司徒華之外的在港草委,難免亦會予人以出賣港人利益漠視港人民意的惡劣印象,這當然要儘量避免,因為這些草委中若干是「中」方看意培植的未來顧問及行政長官,他們若失了民心,未來管治就有困難。
(二)如果此時同意直選,等於港英大獲全勝,「中」方如何向站在「中」方一邊的本港反直選人士交待。避免出現這種兩難情況,「全體委員」唯有「時間不足」了。
中肯的見解
我們認為李柱銘的指摘,命中會議「要害」,指出了中肯的見解;但是引起今次「全體委員」針對一個委員的非常事件,李委員亦應負起部份責任。李柱銘受過嚴格的專業訓練,他的專業需要突出他有敏銳的見解和獨立性,加上口舌便給和心直口快的個性,在事事講求妥協、折衷的議會,他之不能經常贏取同僚的支持,是可以理解的。
作為立法局委員和草委,李氏似乎欠缺說服同僚爭取共事者支持的耐力,同時過份理直氣壯,螢幕所見,好像凡事真理都在他的一邊,這教他的同僚不得不為本身的立場和見解而嚴陣自衛。在不久前的公安條例辯論上,李氏的發言深具說服力,但不少議員故意忽略忽視他的話,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
純就意見上看,我們以為李柱銘今次的指陳是值得港人重視的。至於「全體委員」的聲明,則難免予人以「大石壓死蟹」之嫌了。
別讓「港人治港」名存實亡
工業家、基本法草委查濟民先生,向不久前在廣州召開的政制專題小組會議,提交了一份關於未來特區首屆政府產生辦法的方案(下稱「方案」)。
「方案」對政權轉移的提議,考慮得具體而微;它基本上有兩部份,分別是假設「中」英關係良好政權順利移交;及「中」英關係不怎樣融洽,令政權啣接不順利時的應有做法。因此,我們可視之為「中」(特區政府)英(港英政府)政權交接的技術性考慮。對於「方案」,我們有如下幾點看法。
高姿態陣勢引人反感
第一、查先生建議自九二年起,由北平委任的「顧問團」開始參與港府各部門,觀察其工作,並推舉代表列席行政、立法兩局會議;此外,又建議候任行政長官由九五年起進駐港督府觀察日常工作。查氏的心態,與商場上敵意收購後的部署非常近似,我們期期以為不可。
公司易手與地方主權的移交畢竟是不同層面的事,而英國與港府於九七年前管轄香港的尊嚴必須維護。事實上,港府結構健全,管理制度化,歷屆港督交接不曾出過任何紕漏,加上「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直至二000年才解散,意味著英國人對香港的責任,不會因九七年七月一日的政權移交憂然而止,在這種情形下,特區政府在接手時如果發現有問題,仍可通過聯合聯絡小組向英國追究。制度化和聯合聯絡小組的存在,以至「中」英貿易的繼續發展,令我們相信港英不致暗中大做手腳,增加特區政府的困難。換句話說,查氏建議的高姿態陣勢並無需要,且會惹人反感。
跛腳鴨變成傀儡
第二、提早「參政」,使「顧問團」形同港英的「老大哥」,不僅港英在施政上有動輒得咎之感而超起不前,公務員士氣亦會散澳,由於顧問團」由「各界提名,中央委任」,其意見被認為代表北平政策,是必然的--這樣一來,港英豈非從行動不便的跛腳鴨搖身成為北平傀儡。這樣做會帶來什麼不良後果?是值得重視的問題。
第三、特區首長由立法機構提名,由中央批准,等於港英港督的委任在諮詢香港民意後由英國政府呈請女皇批准一樣,是可以接受的;但查氏提議的「五十人以上」的顧間團成員,也要經北平圈定,「港人治港」豈非名存實亡。
至於顧間團成員可以來自各行各業(包括公務員在內),依查先生列出的條件,是「為人公正無私,一切為香港穩定繁榮著想即可」,似乎流於空泛不看邊際;還有,什麼情況是「順利啣接」,什麼情況是「啣接不順利」,亦留有太多空間供想像馳騁,屆時必有爭論而最終只能由北平拍板定案。
當北平直接或間接宣佈香港「啣接不順利」時,此間局面必陷混亂--即使是短暫性的--這當然是為「香港穩定繁榮看想」的各方所不願見;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港英唯有一切聽北平的話辦事……。港英可在跛腳鴨陰影下忍辱苟存,但要它公然當北平特別是北平在港代理人的傀儡,相信英官寧可提前「執包袱」的。
第四、由於過渡期已漸漸形成了一個新興的既得利益階層,因此,「方案」必會得到部份人支持;「顧問團」組成及「參政」之年期與基本法草委諸委完成任務解散之期頗為配合,因此「顧問團」將是在基本法起草及諮詢過程中被北平認為「合用」者的最佳出處,對有意發揮政治影響力的年老草委諸委,當然更是「正中下懷」了。
港人杯弓蛇影
「方案」動機可能是出於向港英學習,亦可能有未雨綢繆及早部署的善意,但不僅原則大錯(以人治非制度化的傳統觀念視英國法治制度化的管轄),技術上亦多不可行;不但如此,方案簡直無視港英的存在,亦未予港英以適當的尊重,這種一廂情願的構想,即使立意甚佳,亦會將過渡期政治複雜化。
最近「中」港政府在彼此的默契下,交流頻仍,這對未來行政啣接,自會產生積極功用,但只要有類似查濟民「方案」的陰影,「中國」官員來港府「熟習情況」,港人就會杯弓蛇影,視之為提前干預的先兆,反而誤了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