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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中的事業廢棄物 全台淪為非法棄置場

廠房用來裝垃圾 71萬噸汙泥堆成山

彭杏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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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杏珠

20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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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中的事業廢棄物 全台淪為非法棄置場
 

本文出自 2017 / 2月號雜誌 偷學成功者的運動筆記

台灣快變成失控的廢棄物墳場了。

從2016年11月1日起,台東、雲林、南投縣的家戶垃圾,就因為其他縣市拒收,再也運不出去,三縣市累計至今年元月中旬快逼近5萬噸,均堆起一座座的垃圾山。

危急程度 比家戶垃圾嚴峻

《遠見》2017年1月號報導全台每年共35萬噸垃圾在流浪,本期把關注焦點鎖定在事業廢棄物上。

不僅家戶垃圾無處去,連事業產出的廢棄物也囤積成山。根據環保署最新(2015年底出版)資料顯示,全國近四萬家廢棄物列管事業,共暫存71萬噸的汙泥在廠區內,貯存的爐碴也有19萬噸。許多廠房早不是生產賺錢,而是用來裝「事業廢棄物」。

雖然一般民眾對事廢較無感,但危急程度其實比家戶垃圾嚴峻。環保署估計,每年須送至掩埋場的一般事廢約在210萬至256萬噸之間,民間卻只有兩座對外營運的掩埋場,容量僅剩41萬噸。

台灣最大的事廢處理公司可寧衛董事長楊慶祥說,「一般事廢早就無法去化,到處都是非法的廢棄物棄置場了。」

遠的不說,2016年就查到25件棄置案。例如2016年4月20日,台中市筏子溪鄰近高鐵站的一處空地,發現被長期偷倒事廢,已堆成一大座山,光清運費就要1億6000萬元。

6月21日,彰化縣福興鄉舊濁水溪下游,沿岸超過百公尺的河床也遭違法傾倒營建廢棄物,不但汙水橫流,還傳來惡臭味。

11月12日,彰化縣大城鄉一處產業道路被偷倒20噸廢棄物,堵住民眾出入道路,廢棄物夾雜印有新北市板橋區的便當盒。

12月8日,苗栗縣造橋鄉一處農地也被丟置廢棄物,還散落到稻田,連稻穗都被廢土壓死,讓居民氣憤不已。

經年累月下來,累計至2016年12月底,全台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的地點共474處,清潔人員平均每年只能清理50場次,清到手軟都清不完,目前仍有190個棄置場無法清除,被列管中。

找得到汙染行為人的棄置案,還能追償處理,找不到的就由全民埋單。例如屏東赤山巖棄置場花了5億元整治;高雄大寮區潭平段的棄置場,清理費達7億元;而二仁溪沿岸更花了數十億,仍未完全清除。

亂倒廢棄物,全民都要付出高昂代價。更令人擔憂的是,棄置物還含有害事業廢棄物。

環保署分析,棄置物以一般事廢居多(占比73%),其次為混合廢棄物(17%)、有害事廢(10%)。進一步分析種類,以汙泥最多,其次是營建混合物、液態廢棄物(廢液、廢酸鹼)、爐碴以及集塵灰等。

而液態廢棄物(廢液、廢酸鹼)則多為有害事廢,沒有好好處理,就成為土地汙染的一大源頭。2015年底全台廢液產量約28.9萬噸,仍暫存廠內的就有1.2萬噸。這些比家戶垃圾還複雜的廢棄物更值得外界關注。

兩座掩埋場僅能撐兩年

台灣的事業廢棄物(簡稱事廢)分成一般事廢跟有害事廢。2015年事廢約1916萬噸,是家戶垃圾的2.6倍,其中,一般1779萬噸,有害為137萬噸。

高達1900萬噸的事廢如果都往焚化廠或掩埋場去,焚化爐跟掩埋場早就爆炸了。

過去十幾年來,政府推動事業廢棄物處理,主要有三種途徑。一是源頭減量及再利用,再來就是將適合焚燒的送入焚化爐。無法資源循環,又無法焚燒的無害廢棄物,再送至掩埋場進行最終處置。

目前北、中、南三區各有特殊(有害)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僅中區設置有害事廢固化掩埋場,預估掩埋年限還有十年。

至於固化、穩定化的無害物,以及焚化灰渣、無機汙泥、爐碴等,則需送一般事廢掩埋場最終處置。目前拉警報的正是這部分,早已到「山窮水盡」地步。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賴瑩瑩坦承,目前一般事廢僅有律潔、大倉兩座掩埋場對外開放營運,兩年後不適燃事廢恐有去化問題。

楊慶祥分析,環保署估計每年進入掩埋場的事廢約225萬至278萬噸(包含一般事廢210萬至256萬,以及焚化廠飛灰固化物),可寧衛是二家事廢掩埋業者中最大的一家,一年掩埋量僅50萬至60萬噸,「請問其他事廢跑去哪裡了?」他反問。

「供需極端失衡,即使多十家像可寧衛這樣規模的公司,也難以解決事廢無處去的亂象,」楊慶祥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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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部分事廢不是囤積、藏起來,就是丟到偏僻山區。近幾年,連棄置手法都翻新。不肖業者以租土地或廠房倉庫來放原料為由,堆置廢棄物後就逃之夭夭,被抓到後,出租人須支付巨額清理費,苦不堪言。

事廢掩埋場無處尋,問題出在哪裡?

2007年,政府鼓勵生垃圾不進掩埋場後,導致目前營運的68座公有掩埋場,雖有605萬噸的餘裕空間,卻不對民間開放,無法紓解困境。

此外,台灣面積3萬6000平方公里,扣除國家公園、山坡地保育及森林區、特定農業、都市計畫區等,能找到的環保用地非常有限。

就算找到場址,還須通過環評並取得民眾支持。「居民不想有嫌惡設施在我家後院的觀念根深柢固,籌設掩埋場困難重重,」可寧衛副總經理蔡仁正說,這正是民營事廢掩埋場僅剩幾家的原因。

民營掩埋場難設置,連政府的輔導案也一波三折。這幾年環保署與地方政府輔導申設的事廢掩埋場共四處,進度較快的是基隆的永盛掩埋場,但設計處理量僅11萬噸,杯水車薪。最大的是高雄馬頭山掩埋場,處理量790萬噸,還在環評階段,已遭民眾強力抗爭。

連經濟部工業局輔導的台南龍崎掩埋場,環評已通過13年,因部分居民與民間環保團體有意見,至今仍未施工。

汙泥往廠房堆 「快爆炸了」

供需失衡,處理費自然飆漲。民營掩埋場一般事廢牌價,每噸已從2012年的近3000元漲至2016年的6000元,透過清除業者的進場價更從6000多元漲到1萬3000元

其中,又以有害廢液處理費最驚人,每噸焚化單價4萬至5萬元,有的甚至要10萬、20萬元,這也是被亂倒的原因。

經濟部工業局永續發展組組長凌韻生指出,從2013年起掩埋設施就嚴重不足,加上科技大廠競爭有限處理量,進場費逐年攀升,中小企業難抗衡,將影響產業發展,還有亂倒汙染環境的疑慮。

掩埋空間有限、價格飆升,汙泥處理標案更是乏人問津。一位汙水處理廠主管透露,汙泥只好一噸一噸往廠房裡堆,倉庫都快要爆炸了。「堆滿了,還是沒有處理業者願意承接,怎麼辦?」他擔憂地說。

最終,政府還是要輔導設置合格且專業的處理機構及掩埋場,才能有效降低棄置率。賴瑩瑩說明,台灣沒有集塵灰處理廠之前,集塵灰經常被亂倒,1996年工業局輔導鋼鐵業者成立「共同清除處理機構」,1999年投產後,處理費從每噸8000至1萬元降至1500至2000元,棄置才大幅減少。

無處可埋 只能四處流竄

但最近政府推動新的處理設施時,還是窒礙難行。兩個在工業區內的廢棄物處理投資案,都受到反對。如果連政府想協助產業解決事廢問題都不可得,楊慶祥說,「台灣的廢棄物處理就死棋了。」

一位環保官員透露,政府曾想比照日本填海造陸,但曝光就見光死;想輔導設置掩埋場,環團反對。落實零廢棄,根本不可能。等抓到偷倒廢棄物時,怪政府查察不力,立委制訂更嚴格法規,防止非法傾倒,也沒有用了。「只會惡性循環,根本無解,」他說,重點在創造長期順暢的去化管道。

套用環工界常用的比喻:人不能沒有廁所,不然就會隨地大小便;廢棄物也一樣,沒有合法掩埋場,只好到處流竄。

眼看下一座掩埋場仍遙遙無期,台灣成為廢棄物的墳場,似乎為期不遠了!

【廢棄物亂倒,企業主再也躲不掉】

廢清法修正通過 「遲來的環境大禮」

2016年12月底,《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通過,環團認為是「遲來的環境大禮」。過去常有爐碴、底渣、副產品石灰等事業產出物,業者說要再利用,到底真假與否,很難確認。例如2016年松菸文創大樓外牆因誤用爐碴冒出「青春痘」,到底是廢棄物,還是再利用的產品,一度引發爭議。

這次修法終於可以明確定義廢棄物,並提高罰則來對抗「以再利用之名行廢棄之實」,其中因非法傾倒廢棄物致死者,刑期從無期到七年以上,罰金更提高到3000萬元以下。

尤其,過去廢棄物亂倒被抓,只有汙染行為人須負清除責任跟刑責,委託處理廢棄物的企業,擁有處理機構妥善處理證明文件就能免責。新法通過後,事業要為廢棄物的委託清理,盡相當注意義務,否則需負連帶清理及環境改善責任。

此次修正案被環團認為是42年來《廢清法》最重要的一次修法,但部分業者卻很惶恐。以鋼鐵業為例,每年產出約142噸爐碴,擔心「已失去市場價值」的再利用產品遭認定為廢棄物,如此一來會讓爐碴去化更加困難。

以焚化底渣資源化產品的再生粒料為例,當天然土方很貴時,再生粒料去化容易;現在砂石價格大跌,再生粒料根本去化不了。「到底什麼是已失市場價值?該如何認定?」一位處理廠商擔憂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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