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都市更新最具爭議性的名詞是什麼?答案很可能是:釘子戶。在媒體報導中,釘子戶經常被描述成:阻礙都更的人、貪心的人、不講理的人、獅子大開口的人。但現實真的這麼簡單嗎?我做都市更新多年,接觸過數百位地主。最大的體會是:真正的釘子戶其實很少。但被貼上釘子戶標籤的人很多。(本文節錄自《你一定要知道的都市更新Q&A》一書,作者:胡偉良/遠流出版。)
Q:什麼是釘子戶?
A:先說結論:法律上並沒有「釘子戶」這個用語。
這不是法律名詞,而是社會用語。通常指:在多數人同意後,仍持續反對更新的人。
Q:不同意戶就是釘子戶嗎?
A:不是,而且差很多。
不同意戶:可能只是不了解。
可能只是擔心、可能只是還沒決定。
而釘子戶通常帶有:故意阻礙的負面意涵,兩者不能劃上等號。
Q:為什麼很多人被誤認為釘子戶?
A:都市更新往往只有兩種聲音,支持vs.反對。
當反對的人數變少,最後留下的人,很容易被標籤化。即使他的疑慮其實合理。
Q:真正的釘子戶存在嗎?
A:存在。但比例遠低於社會想像。
我個人經驗:大部分反對者不是釘子戶。真正追求超額利益的人,通常只是少數中的少數。
Q:釘子戶是怎麼形成的?
A:很多人以為:天生就有釘子戶,其實未必。
很多人原本支持。後來因為:資訊不透明、感覺被忽略、不被尊重、權益受損逐漸轉為反對。
胡偉良觀點:很多釘子戶不是生出來的,而是被創造出來的。
Q:哪一類人最容易被貼上釘子戶標籤?
A:通常是這4類──
第1類:敢發言的人;第2類:持續提問的人;第3類:要求資訊公開的人;第4類:對程序有疑慮的人。這些人未必反對更新,只是希望更清楚。
Q:釘子戶一定是壞人嗎?
A: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有捍衛財產權的權利。重點在於:是否合理、是否依法、是否尊重他人權利。
Q:社會為什麼討厭釘子戶?
A:大家看到的是:少數阻礙多數。但通常看不到:反對者內心的擔憂。因此容易形成負面印象。
Q:都更最大的敵人真的是釘子戶嗎?
A:不一定。
真正讓案件長期停滯的,往往是不透明的規則、資訊落差、失去功能的社區領導,以及彼此不再相信任何說明。把所有問題歸咎於少數戶,容易掩蓋方案本身、程序或溝通上的缺陷。
合理不同意戶VS.惡意投機型不同意戶
在都市更新過程中,不同意並不等於不合理,更不代表就是「釘子戶」。
都市更新涉及人民最重要的財產權與居住權,任何地主都有權利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要求進一步了解方案。因此,一個成熟的都市更新制度,應該尊重合理的不同意,而不是排斥不同意。
然而,實務上也確實存在另一種情況:少數地主並非基於居住、財產或程序上的合理疑慮,而是利用自己握有的關鍵地位,不斷提高條件,甚至以拖延、施壓、製造對立等方式,企圖取得遠高於其他地主的利益。
兩者最大的差別,不在於是否反對,而在於反對的目的與方式:
| 比較項目 | 合理不同意戶 | 惡意投機型不同意戶 |
|---|---|---|
| 不同意的核心原因 | 對分配、估價、安置、程序或風險確有合理疑慮 | 把不同意當成談判工具,企圖取得超出公平標準的利益 |
| 主要訴求 | 資訊透明、合理分配、程序合法、居住與財產權獲得保障 | 額外增加坪數、價金、車位、補貼或其他特殊待遇 |
| 對資訊的態度 | 願意閱讀資料、參加說明會,並在疑問釐清後重新評估 | 選擇性引用資訊,甚至散播錯誤訊息,以提高談判壓力 |
| 對估價的態度 | 質疑估價依據、比較標的或個別條件是否合理 | 只接受對自己最有利的價格,不接受一致的估價標準 |
| 對公平原則的態度 | 希望自己的權益不被犧牲,也通常願意接受公平一致的規則 | 要求自己優於其他地主,卻不願特殊利益向全體公開 |
| 對協商的態度 | 願意提出具體問題、證據及可討論的改善方案 | 不斷提高條件、反覆改變要求,或刻意拖延至最後階段 |
| 是否可能轉為同意 | 在資訊充分、制度合理及權益獲得保障後,通常可能同意 | 即使多數疑慮已解決,仍可能繼續加碼或拒絕簽署 |
| 常見行為 | 要求補充試算、重新說明估價、確認租屋及搬遷安排 | 以「不簽就不能進行」為籌碼,要求私下加價或額外分配 |
| 對其他地主的影響 | 有助於發現計畫缺失,促使更新方案更加公平完善 | 增加時間與成本,使全體地主共同承擔延宕及利益損失 |
| 實施者應對方式 | 說明、傾聽、補充資料、修正不合理之處並保障其程序權利 | 堅守公平一致原則、完整記錄協商過程,必要時依法推進程序 |
| 判斷關鍵 | 其疑慮是否具體、合理,且能透過資料、制度或方案調整解決 | 其要求是否缺乏客觀依據,並以拖延換取超額或不公開利益 |
不同意本身並不等於惡意
地主對估價、分配、共同負擔、建商品牌、履約能力、搬遷安置或程序合法性有所疑慮,都是正當權利。合理不同意戶的存在,往往能迫使實施者把資訊說得更清楚,甚至發現並修正計畫中的缺失。
判斷不同意戶的真正標準,不是他有沒有反對,而是他的反對是否建立在合理權益之上;也不是他要求得多不多,而是他的要求能不能公開、能不能說明、能不能公平適用於其他地主。
像反覆加碼、刻意拖延,不論其說詞多冠冕堂皇,都難脫其背後的私心和惡意。這類人把不同意當成套利工具:利用都更進度已投入大量時間與成本、其他地主急於推進的壓力,要求超過公平標準且不願公開的特殊利益。
都更專家胡偉良觀點
都市更新制度必須保障每一位地主表達不同意見的權利,因為這是財產權的重要保障。然而,制度保障的是合理行使權利,而不是利用制度取得不合理利益。
真正成熟的整合者,不會因地主不同意就貼上標籤;也不會因急於完成整合,而無限制滿足個別要求。尊重合理不同意,是法治精神;拒絕惡意投機,是公平正義。
都市更新真正要追求的,不是讓每一個人都得到最多,而是讓絕大多數人都得到公平、合理且可以接受的結果。
本章結語
釘子戶不是都市更新的本質,人性才是。
理解人性,才能理解衝突。
理解衝突,才能找到共識。
而共識,才是都市更新真正的起點。
(延伸閱讀│住戶都同意卻等不到開工?胡偉良:從1159件都更案揭老屋重建「時間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