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孩子臨時發燒要看診、學校突然停課,到長輩門診、疫苗接種,照顧往往只需要一兩個小時,卻被迫請假上一整天。為了修補這個長年痛點,行政院與勞動部拍板自2026年1月1日起,將家庭照顧假改為可按「小時」請,年度總量仍為7日,但以56小時計算,實際使用更貼近生活。如何申請?有標準嗎?被主管刁難表示要扣全勤獎金怎麼辦?一次詳解。
家庭照顧假怎麼請?時間點、時數與彈性
2026年1月1日起,員工遇到「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等情形,可以把家庭照顧假切成小時申請。年度總量維持7日,但換算為56小時,可依實際需要使用。
最關鍵的變化是:56小時用完後,若仍有照顧需求,當年度剩餘的事假時數也可改以小時請,不必再為一段短時需求犧牲整天工作。
勞動部也明確表示,雇主不得因此拒絕員工請假,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或影響考績。
家庭照顧假誰能請、誰算「家庭成員」?
家庭照顧假的母法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明定受僱者得在前述情形下請家庭照顧假;假別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薪資比照事假。
而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家庭成員」為免過度限縮,民法第1123條所稱之家屬或視為家屬(例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之同居伴侶)亦得涵蓋在內。證明文件形式不拘,只要足以證明「須親自照顧」之事實即可。
這些既有規範,將與2026年的小時制接軌,確保權益與企業運作之間取得平衡。
家庭照顧假薪資算法是甚麼?哪些會影響、哪些不能碰?
家庭照顧假的薪資處理比照事假。依《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事假一年不得超過14日,且期間不給工資;各縣市勞政機關的指引亦一再重申同一原則。
與此同時,勞動部明白指出,員工請家庭照顧假不得被視為缺勤,雇主不得扣全勤獎金、也不得以此作為不利評價,這正是家庭照顧假與一般事假的本質差異。
家庭照顧假該何時提?不會扣全勤?雇主刁難因應
為兼顧企業排班與臨時照顧需求,新制要求原則上於 5日前向雇主提出申請;若遇到突發狀況(例如子女生病、停托、停課),則至遲於1日前提出,當日臨時狀況可委託他人代辦。
至於證明,法規並未限於單一格式,只要足以證明「必須親自照顧」的事實即可,可依情況提供醫療院所掛號/就醫單、住院或開刀通知、停托停課通知、疫苗接種紀錄等,重點在於可合理連結照顧需求與請假時段。
要是雇主拒絕勞工請家庭照顧假,或勞工請家庭照顧假後扣其全勤獎金,都是違法的,按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條,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是不幸遇到請假被老闆刁難的情況,請記得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保障自身權益。
家庭照顧假目前使用現況
根據勞動部「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113年提要分析,統計期間為「112年8月至113年7月的最近一年」的報告。
女性受僱者最近一年曾申請家庭照顧假為5.8%,男性為2.4%;申請者的平均申請日數,女性4.3日、男性4.4日。
性別 | 有申請(%) | 平均申請日數(天) |
---|---|---|
女性 | 5.8 | 4.3 |
男性 | 2.4 | 4.4 |
若聚焦有照護年齡子女的族群,女性「有12歲以下子女」者申請率達15.2%,遠高於「無12歲以下子女」的3.3%,顯示育兒年齡帶與申請行為密切相關。
狀況 | 有申請(%) | 平均申請日數(天) |
---|---|---|
有12歲以下子女 | 15.2 | 4.3 |
其中:有未滿3歲子女 | 15.0 | 4.2 |
其中:子女均在3歲以上 | 15.2 | 4.3 |
沒有12歲以下子女 | 3.3 | 4.2 |
未申請的主要原因,以「沒有此項需求」為最大宗,女性71.2%、男性79.0%;其次是「用其他假別替代」,女性13.3%、男性11.6%;也有「不知道有此規定」,女性5.8%、男性3.6%。
原因 | 女性(%) | 男性(%) |
---|---|---|
沒有此項需求 | 71.2 | 79.0 |
用其他假別替代 | 13.3 | 11.6 |
不知道有此規定 | 5.8 | 3.6 |
擔心考績、升遷受 影響或不平等待遇 | 2.2 | 1.1 |
業務繁忙、無法申請 | 1.7 | 1.8 |
資料來源: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