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近來家暴事件有惡質化現象,例如引爆瓦斯,以及聲請保護令之後,反而遭殺害等,你認為該如何改善?
A:不可否認,愈來愈多的家暴個案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社會不能再視家暴為家務事。目前內政部除了宣導求援管道,鼓勵更多受害人向外求救外,更要強化社區、鄰里通報觀念。
有沒有家暴案件?鄰居最清楚。請不要姑息你身邊的家暴案件,如涉及公共安全,更可能危及你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由於家暴個案中高達九成的加害人是男性,內政部今年6月開辦「男性關懷專線」,希望從紓緩或輔導加害人情緒,指導他們與家人溝通的技巧,來降低家暴發生率,未來這方面將著力更深。
Q:不少人反映,目前家暴支援網絡不夠緊密,希望內政部能改進?
A:中國人權協會公布的「2003年台灣人權指標調查」顯示,在台灣婦女不再受到家暴威脅的部分,分數有明顯進步,這肯定了現有的防治網路功能,但我認為還是有努力的空間。
為了加強地方家暴防治網絡的協調聯繫,內政部今年分區舉辦「民事保護令圓桌會議」,邀請地方法院、檢察官、社工、警察、衛生及教育人員共同參與,以個案討論及經驗分享的方式增進彼此的瞭解,效果也不錯。
我在擔任屏東縣長時,屏東地方法院院長建議我,在法院設置「家庭暴力服務處」,我二話不說就同意了。
來到內政部後,我要求擴大實施,積極在各地方法院設置「家暴服務台」,這是最快、最有效的途徑。我們打算在2005年將這項措施列入對地方社會局的評鑑。
Q:目前大多數縣市,對家暴問題投注的經費和人員配置都不足,如何能喚醒地方首長的重視?
A:前不久我建議幾個婦女團體,聯合學者、專家組成民間評鑑小組,定期評鑑各縣市的家暴績效,並公布評鑑結果,給不重視家暴防治的縣市長社會壓力。地方首長如果真的需要增加社工及經費,公益彩券的盈餘最能靈活運用。
Q:家暴法修法遲遲未通過,目前未強制執行治療、輔導加害人的處遇計畫,以致再犯的機率高,是否有解決的辦法?
A:我們也積極推動修法,希望藉由衛生單位專業評估與鑑定,提供建議給法官參考,讓法官來裁定。
在未完成修法前,我們透過積極保護被害人,讓加害人查不到被害人的相關資料,並由警察確實執行,禁止加害人再度施暴或騷擾的保護令,來防範加害人再犯的可能。
(林美姿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