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熱情本來就是「會耗盡的東西」,會有這樣的現象,是很合理的。正是因為我們一直勉強自己「再接再勵」,才會揭開不幸的序幕。(本文摘自《零意志力也OK!懶人PDCA工作術》,作者為北原孝彥,以下為摘文。)
「熱情」是有保存期限的
誠如前面所說,我們必須很遺憾地承認,人對事物都會「厭倦」,因為「熱情」是有保存期限的。請各位最好對這個事實要有體認。
例如有些年輕人找到了某個目標,並朝著目標邁進。
然而,途中只要萌生「不想做了」,或是「很難一帆風順」的念頭,就會消沉沮喪,覺得「我果然是個沒用的人」、「這不是我真正想做的事」等等。
其實這種事根本毋需自責——畢竟熱情本來就是「會耗盡的東西」,會有這樣的現象,是很合理的。正是因為我們一直勉強自己「再接再勵」,才會揭開不幸的序幕。
況且當我們對某件事的熱情燃燒殆盡時,要再找到下一件「能點燃心中熱情」的事,也沒那麼簡單。尤其是「玻璃心」的人,想必更會覺得「我已經不想再跌倒一次了!」對於做任何事都變得很消極。
在「熱情」耗盡之前,做出成果
那麼,我們該怎麼做才好呢?
只要在熱情耗盡之前,做出成果即可。
投入自己有熱情的工作,就會有成果。
所謂的結果,例如像是「能創造出鉅額獲利」,或是「能贏得顧客的感謝」等。
若能到達這樣的境界,即使後續對這項工作沒了熱情,應該還是能把這份工作當作謀生工具或使命,繼續堅持下去。
或是當擁有好的成果已如家常便飯時,我們就會多一些餘力,去思考如何在現有基礎上,延伸出下一個令人「既興奮又緊張」、滿懷熱情的新事物。如此一來,我們就會看見下一個遠景,更上一層樓——當然還是要帶著「熱情」這項資源。
然而,請各位別忘了:所謂的「新事物」,總有一天終究也會耗盡我們的熱情。
回顧過去,每當我在工作上耗盡熱情時,或是熱情的保存期限過後,總會萌生一個念頭。
那就是:
(現在做的這些事)真划不來……。
當這個念頭開始出現,就是熱情開始消退的時候。
起初光靠興奮和緊張,有時或許還能堅持一下。以我個人為例,當年髮型設計師的工作就是如此。那時我當髮型設計師的起薪,其實只有八萬日圓,生活過得相當捉襟見肘。可是,至少我還有興奮和緊張,也有熱情,所以能堅持下去。
坦白說,當年我覺得「要吃髮型設計師這行飯,還真是不容易。但就因為不容易,所以才有樂趣。」甚至還認為吃苦很酷。「薪水少得可憐,而且已經兩個星期沒休假了。」當年我竟對這樣的自己感到很自豪。
然而,就在這樣的生活成為理所當然的時候,我終究還是萌生了「怎麼會這樣?」的念頭。「我還想得到更多……」換言之,就是覺得付出想要有回報,開始尋求「回饋」了。
而這正是熱情開始消退的時機。
尤其是像我這種三分鐘熱度的人,熱情消退的時機很快就會來到。所以我需要盡快得到回報,也就是要趕緊「做出成果」!
社會上有所謂「十年磨一劍」、「鐵杵磨成繡花針」的觀念,但這樣的做法,不適合我們這種懶人。所以在計畫階段時,就應該預設「要盡快看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