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三十四歲的一名職業女性,一提起金融卡遺失的事就難過得想哭,因為她最後止付的某家商銀綜合存款金融卡,竟然讓她損失20萬元。
大意讓她損失20萬
「20萬!有沒有搞錯?」這名女士說,不要說是妳,連我都很意外,我的金融卡裡活儲明明只有2000餘元,可是歹徒卻可以把我的定存利息及本金領了20萬元,教人怎麼能相信。
這名女士去年11月21日被歹徒偷走皮包後,便開始向有信用卡、金融來往的銀行、郵局進行掛失止付動作,依照人的習性,總會由金額多的開始止付,她自然也不例外。
由於某商銀的活儲內,就她記憶所及只有2000餘元,所以她留在最後才止付,沒想到讓她損失最大的卻是這張卡。
問題就出在這是屬於綜合存款帳戶。目前銀行業績競爭激烈,因此各式新形或舊式改良的新金融商品紛紛推出搶占市場。自從華信銀MMA綜合存款帳戶推得嚇嚇叫之後,富邦一本萬利、萬通錢博士、聯邦UMA、玉山ESA、新竹商銀ALMA也陸續搶攻市場。
未明確告知綜合存款的風險
所謂的綜合存款帳戶就是把活儲、活期及定儲或定存都可以由一本存簿進行全權處理的便利作為,同時申辦的金融卡也可以履行該帳戶間提款、轉帳、定存質借的功能。所以這名小姐的定存就這樣被歹徒先轉到活儲後提走了。
經過詢問銀行業者才知道,其實綜合存款業務早就存在,只是使用者非常少,銀行過去也不積極推展,直到華信銀重新包裝出MMA打響名號,多數的銀行業者才重出江湖地搶占市場。
只是銀行業在強調便利及all in one(一整套服務),極力鼓吹民眾開綜合存款帳戶的同時,民眾所需承擔風險性大的問題,卻始終未被明確告知或標明,以致不少民眾在遭受損失時才發現,原來綜合存款所謂的把所有資金集中處理的原則下,大額的定存也包含其中。
這和以往認知中,定存要有定存單,解約或質借得親自前往蓋章辦理的方式,有了重大差異。而在消保會的申訴案中,有關上述的案件也有日漸增多的趨勢。
仔細審視契約
為此消保官江耀東建議,民眾在開戶時還是得對銀行的定型化契約做詳細地審閱,業者也應該善盡告知的原則,向民眾說明綜合存款所可能有的風險問題。
銀行業者方面也提出良心的建言:民眾在開戶時或無暇審視契約可要求銀行影印契約帶回存查,若發現有疑問或不妥,可再就部分細節做修改。例如,不將定存納入綜合存款範圍內,仍以定存單方式為之,行使舊式的定存行為。
學者又建議︰或是仍將定存納入綜合存款範圍,以一本存簿管理所有金融事項,卻單獨取消質借權利,或是定出質借的上限為定存的多少金額,以方便金錢上的使用。
雙方就使用權利上進行適度的規範,銀行業能更明確或主動地就綜合存款的風險進行告知後,相信對使用者及提供服務的金融業所造成的爭議及困擾,應可減至最低,同時對民眾的財產也可盡到更周全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