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競爭愈來愈激烈的世界裡,大型企業更加壯大,但社會和經濟穩定度卻降低了,在這種情況下,家族企業能夠成為一股向善的力量嗎?其實透過執行價值基礎的領導模式(value-based leadership models),以及從事慈善事業和影響力投資(impact investment),家族企業擁有獨特利基點,能夠成為推動改變的潛在力量。
為落實向善力量的潛力,家族企業必須避免犯一些大忌,包括在董事會層級缺乏制衡監督、對投身較廣的社會議題態度消極、還有像部分富有的人那樣,積極透過全球管道逃稅等。如果家族企業能夠認清以上這些和其他警訊,就更有機會成為社會的一股向善之力。
企業社會責任不是一個新概念。貴格教派(Quakers)發跡於現代資本主義的發展初期(英國),很早就把他們家族擁有的事業目的定位為要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更好。約翰‧吉百利(John Cadbury)屬於貴格教派的信徒,在1824年用自己的名字於英國伯明罕(Birmingham)推出巧克力產品,他相信他賺來的錢應該用來提升社區民眾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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