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危機都是可以預防的。然而,唯有真正有先見之明的經營者才會意識到:危機永遠會發生,問題只在於如何預防。其他的經營者則不認為會發生危機,所以不加以預防,然後窮於應付。因此,建立一個完備有效的危機預防制度,才是企業的成功基石。
建立危機預防制度的第一件事,是審查公司的規章制度。
很多公司愈做品管,營運愈糟,原因即出在當初公司於規章設計時就先有了缺失。因此,追本溯源,我們得先看公司的規章可不可能造成危機。然後再列出所有可能的危機,找出每個可能導致危機發生的狀況,再建立監控制度偵測每個狀況。
一般而言,公司的運作包括了三十六個程序,包括人事管理、會計、生產等等,每個環節都可能出現危機,我們必須逐一建立監控預防機制。大約每五到十年就把公司的各項辦法規章拿出來好好看看,有定期的檢討才會有定期的進步。
第二件事,是看管理人員有沒有一直和國外最好的科技與資訊保持接觸。如果主管的時間都耗在辦公室或工廠裡,那在吸收技術新知方面,危機就相當大了。他如果不能隨時取得最先進的科技,這裡面便有兩重危機:一、他看不到危機可能會從哪裡來,無法先行防範;二、因為不知道競爭之處,很多可以改進的地方沒有改進,結果就會遭到市場淘汰。
建立期望控制鏈
第三件事,則看主管有沒有三到五年的遠見。他們每天事情都很忙,但不能只忙每天的事。如果只看今天不看明天,只看明天不看明年,只看明年不看五年以後,那要怎麼預防危機?高層主管或經理其實工作量都很重,在埋首工作之餘,許多人無暇也無力瞭解世界趨勢,不知道在自己的領域裡還應該做些什麼。即使要他們談,通常他們所看到的,也只是顧客在當時的反應,沒辦法主動看到以後的危機。
國內企業界近來也常舉辦一些主管研習會,但多半只是表面文章。美國大公司的作法就完全不同,參與研討會的成員一天睡不到四小時,公司還請來全世界最頂尖的專家教授課程,帶領高級主管趕上世界水平。而且研討會後一定持續追蹤,並有財務的支持。如果談了半天,最後不撥錢下來,等於是空談了一場。如果沒預算、沒執行,只是辦了場休閒活動,對危機預防一點效果也沒有。有經費,才能執行;有執行,才能追蹤;有追蹤,才能有成效;有成效,才能預防危機。
第四件事,是製造一個控制鏈(Control Lop),亦即在公司中建立一種控制的機制。人是很簡單的動物,任何一個員工都會希望達到你的期望,沒有人今天來做事是想被開除的。但是,大部分的老闆不把期望明確寫下來,或者今天的期望和明天的又不一樣。老闆或許認為這樣自己可以擁有完全的主宰權,可是當公司對員工的期望經常變動時,就無法製造出一個控制鏈,員工也會對主管喪失信任。相反地,應該把對員工的期望寫下來予以公布,員工表現若低於期望,你可以施予懲罰;若高於期望,則予以獎勵。一層一層地,董事長對總經理寫期望、總經理對經理寫期望、經理對主管寫期望、主管對員工寫期望,這些期望都是與公司經營相關的,由上至下,像食物鏈般地形成一個控制鏈,緊密控管每個人的表現。接下來,一定要有獎懲制度的配合,確實進行考核,而且必須持續一貫。
第三步,還要給員工回饋,這點非常重要,而且很少有老闆瞭解。當你獲悉某個員工有高於或低於期望的表現時,要讓他知道。具體地告訴他,他有哪幾點做得超過了期望標準,表現得很好;或者哪幾點低於期望,必須再加強。
也許有人會疑惑:這些訊息很重要嗎?不要懷疑,它們真的非常重要!根據我們研究發現,其實對大部分人而言,金錢的獎懲並沒有那麼重要,自我肯定與成就感反而會產生更大的驅動力。雖然大家都想賺錢,但心理的滿足往往更為重要。許多主管一想到獎懲,就只想到用金錢或升遷做為工具,不知道即時把評價回饋給員工——一種不需要成本、只要費點心的溝通——其實更為重要且有效。
接下來,就要審查員工有沒有進步、對你的評價有沒有正面回應。如果有,顯示控制鏈已經形成。然後就可以每隔一年、兩年,把期望標準往上修正,過幾年之後,你的期望就已經比其他公司都要高,而員工的素質與能力也遠遠優於其他公司。
讓主管「擁有」危機預防制度
要在一個公司建立危機預防制度,常常會引發內部的反彈,因為主管可能認為這是對他們能力的否定,因而抱持抗拒的態度。一般主管馬上想到的,是先在老闆面前保護自己,不讓自己的能力受到懷疑。但大家要知道,建立危機管理制度,並不代表主管的能力不足,只是要在其專業知識上建立一個制度,強化組織上預防及處理危機的機制而已。
希望當面臨危機時,不是有的時候可以預防、有的時候可以處理,而是每次都能預防、每次都能處理,沒有任何例外。
化解疑慮與反彈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重點在於讓這些真正負責運作的人自己建立一套危機預防制度,之後才能真正落實危機預防及處理。如果由一個外人替他們設計,他們通常不會接受,結果便永遠運作不了。所以首要之務,是讓他們「擁有」這個制度。
只要一點點觀念的啟發,加上貫徹執行的意志,多少風雨,都能在危機預防制度中化解於無形。(本文由美國績效改進公司總裁邱強口述、張慧英整理)(專欄言論不代表本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