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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失去選民,而在失去民意

伍 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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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岳

198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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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失去選民,而在失去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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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1988 / 2月號雜誌 誰來領導?

一個多月前,在中山堂的行憲紀念大會中,民進黨籍的國大代表以「全面改選」的口號,打斷了蔣總統的講話。他們又以扯起標語和靜默站立等方式,在蔣總統面前示威抗議。這種行為,在中國是前所未有的。

從歷史上說,在民國之前,中國數千年是專制時代,沒有人會在帝王面前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民國之後,基於文化傳統,基於對禮儀的認同,也沒有人對國家元首這樣做過。

國會非變不可

從民進黨來說,自「黨外」以迄組黨至今,在野人士與執政黨的政治鬥爭,這次是使用了最高和最激烈的手段。

這種手段的效果如何?有兩種不同的看法:

有人認為:國家最高負責人,過去只是從報紙、廣播、幕僚報告以及其他間接管道中瞭解「民意」,這回是親身面對在野人士的改革要求,必定「印象深刻」,將有助於國會的加速變革。

另有人認為:對中山堂事件,蔣總統雖然未表示態度,但是民進黨的「不識大體」,已激怒黨政軍高階層負責人,勢將加深兩黨隔閡,使國會問題更難解決。

某些外國駐台新聞機構,似乎屬於後者。法新社十二月二十六日自台北報導說:

「……反對黨人士當面反對蔣總統,將使反對黨與執政的國民黨之間的關係紛爭愈多。

「台灣大學教授呂亞力說,民進黨的表現極可能激怒一些國民黨領導人,因而擴大民進黨和國民黨之間的裂痕。

「其他觀察家則提出警告,軍方和情治單位對民進黨的敵意越來越強烈。到目前為止,蔣經國仍命令軍方和情治單位對示威者忍耐……。」

「老法統」本來是一個難解決的問題,如果民進黨操之過急,而國民黨又過度審慎,則糾紛還在後頭呢!

平心而論,民進黨挑出國會這個題目,作為當前政治改革的訴求主題,是頗能得到社會支持和共鳴的。因為大家都感覺到,國會已經太無作為,非改變不可了。

民進黨人士的主要理由是,這些老代表都是四十幾年前在大陸上選出的,早已失丟了他們的選民,所以要全面改選。對於一般老百姓來說,老代表是否失去選民還不是關鍵,重要的是他們的表現已不能代表民意。換言之,如果他們能與當前的民意結合,真能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發生政治上的制衡作用,則他們的任期問題,他們的選民何在,大家也未必如此深究。

四十年來立委做了什麼?

說老代表們未能代表民意,是有事實根據的。國會三單位中,以立法院為主體,立法委員的職權有質詢、預算和立法三種,現在就讓我們看看,遷台近四十年來,他們在這三方面做了些什麼?

以言質詢:過去立委質詢不痛不癢,首長答覆官話連篇,多是虛應故事,甚少見到有行政部門的重大缺失經立委質詢而改正者。甚至立委質詢內容要先送首長過目,俾能先期為答覆「作文」,如此質詢,尚有何意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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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言預算;歷年行政院預算提出立法院,總是原案過關。有人推測,立委中能把預算全案看完,看完而又能懂的,不會超過十個人。則政府之浪費,何能發覺?從前行政院甚至以機密的理由,根本不把佔國家總支出絕大部份的國防預算送審,而立委也有容忍雅量。民主國家慣例,視國會議員為替人民看守荷包的人C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的立法院是不及格的。

再言立法:民主國家的政府,依法律運作,所以立法是國會最重要的工作。立法途徑有二:一是行政部門提案,一是議員自動提案。由於議員來自民間,知道社會的需要,而其職責又在監督政府,所以議員提案立法尤為切要。但是立法院自成立以來,都是照行政部門的法案通過如儀,在記憶中,好像委員從未主動提過任何法案。在民主國家,這不是正常現象。

不僅在這些大原則上,即使在技術層面,立委們的表現也不如人意。早在他們年老體衰之前,很多人就不到立法院開會了。開會人數不足,成了立法院的常規。為了會議合法,不能不出之以違法的代簽到。

國會議員首重民主修養

立委另一普遍現象,是不具備現代議會的常識。去年四月立法院內部「經費稽核委員」改選,若干資深立委不聽黨部事前勸阻,仍公然舞弊。一位被「人贓俱獲」的委員卻振振有辭的說:「過去都是這樣的,現在為什麼不可以?」斯人而有斯言,實在叫人失望。

更叫人失望的是,國會議員們對議事立法雖然無甚表現,但是在爭權奪利上即是起勁得很。大法官會議解釋:「國民大會、立法院和監察院共同相當於民主國家國會。」留下無窮後患,為民眾增加不少負擔。

--既然同為國會議員,我的錢為什麼比你的少?於是大家加錢。

--你天天開會,固然有出席費,我六年開一次會,但出席費要一樣多。

--有屋大家住,大家有屋住,所以人人要一棟小洋房。

--要有助理大家都要有,要出國考察大家都去,反正是民脂民膏,不用白不用。

--每屆選舉,需索無魘。

不僅爭錢,也爭「地位」。據說最近某些國代認為,報紙提到國會議員時,常寫為「立監委國大代」,不符憲法體制,要求政府給予「處分」。國會議員的這種民主修養,這種胸襟識見,真叫人開了眼界。

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遷台,國家遭逢巨變,中央民意代表事實上不能改選,由他們繼續行使職權,是不得已的事,國人多能諒解,所以當時從無人表示異議。如果代表們能體認時局艱難,珍惜選民託付,很認真的肩負起清明政治的責任,而執政黨也不強求議員遷就黨意,一切以民意為依歸,共同把台灣建成一個堅強的民主基地。惜乎議員不振作不自省,黨政當局也不能記取過去失敗的教訓,像「出版法修正案」這樣違反憲法、違反民主政治精神、違反公眾願望的案子,居然也能在立法院舉手通過,那是國會自絕於人。

不反映民意就行不通

所以說,今天一般人不同情、不支持國會,認為應該改變,主要原因不在他們失去選民,而是他們失去民意。是黨政當局和民意代表自己長期以來製成的惡果,不過到今天來清結而已。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國會議員過去的行為並不一定非背離民意不可,只要他們能稍稍守住原則,能稍稍滿足民眾的期許,今天社會對國會的情緒可能就不一樣,至少不會逼著反對者走上「義無反顧」的路。

現在,民進黨要求「改革」,執政黨如墅目「充實」,將來究竟怎麼辦?恐怕還有一番糾纏。事實上,「老法統」並非一定不能和民意結合,新議員也未必一定能結合民意,這完全要看黨政當局和議員自身的認識和決心而定。

台灣環境變了,政治力學改了,老百姓的要求不一樣了,不管是老議員新議員,也不管是那個黨的議員,如果只能反映黨意、官意而不能反映民意,大概都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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