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跟他,這樣算在一起了嗎?」我問Jessie。
「 我不知道。可是,我每天跟他通電話,睡前也會想聽到他的聲音、說晚安。出去的時候,我們也會牽手,甚至⋯⋯ 反正你可以想像的、男女朋友之間會做的事情,我們都做過了。」她說,數度有些停頓與遲疑。
「那你們怎麼不在一起呢?」
「這問題應該是問他吧?我每次問他,我們之間這樣算什麼, 他都說只是很好的朋友。你覺得,他究竟是什麼心態?」
似戀愛關係
去年夏天,我帶領了一個小團體,我提出Jessie 的例子問大家: 「是什麼讓我們選擇跟一個人維持不確定的『似戀愛』關係?」
問題一出,現場啞然一片。原先我以為這種經歷引不起共鳴,正打算換話題時,角落有人小聲地說:「我有個朋友,跟她的情人,嗯,姑且稱為情人好了,一直在換不同的通訊軟體,從MSN、Gtalk、QQ 到微信。她不能主動打給他,因為會被他的女朋友發現⋯⋯,可是,他們的關係,還是維持到今天。」
老實說,我還滿感謝他分享這樣的故事,但這和Jessie 的情況有一些不同,是明確的「第三者」─愛上一個已經有穩定伴侶的人。
之後,Emma 也分享了她的故事:「我因為家裡的問題,和男朋友分手了。之後,我還是會去他家,跟他一起煮飯、看電視,還有⋯⋯,就是跟之前都一樣。其實每次我在淋浴時,常瞇起眼睛用蓮蓬頭一直沖,希望能把這樣的關係想清楚,可是卻愈想愈不清楚。我也會問自己,我跟他現在,到底算什麼?」Emma 說完,我先是鼓勵她,畢竟願意跟大家分享這麼私密的事情,真的需要很多的信任與勇氣。不過我也同時說,這樣的關係或許只是「後分手關係」(Post-dissolutional relationships) 的一種形式。
為何只是好友,卻可以⋯⋯?
團體會談結束後,Daisy靠過來,說想要單獨跟我聊聊。她說,她已經跟一個男生維持這種「好友關係」長達4年之久了,卻始終口稱「朋友」。她一開始以為只要兩人夠穩定,有一天就可以重見天日。但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她發現對方根本沒有想要讓這段關係「確定」下來,只是一味拖延、不想面對。可是她又很愛他,覺得他很特別,所以不願意離開他。
前陣子有部電影叫《好友萬萬睡》(FWB),這3個英文字為Friends with Benefits的縮寫,意指好到可以有性關係,又沒有好到進一步交往的朋友。Daisy與她的「朋友」,就是這種狀況。韋恩州立大學教授Melissa A. Bisson指出,在這種關係中有3個非常重要的特色:
1.和朋友一樣,可以共享心理上的親密感;
2.和伴侶一樣,可以共享性與身體上的親密感;
3.但是,可以不必被貼上「情侶」的標籤。
在上述兩段故事中,Daisy跟Jessie都不解,為什麼對方不願意「承認」這段關係?不過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問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為什麼會衍生出這樣的關係?
一般來說,在這樣高度不確定性的關係裡,雙方對彼此都有很多的擔憂、焦慮、猜疑,所以會選擇留在這樣關係裡的人,應該是少數啊!可是事實並非如此。Bisson教授調查了125位大學生,60%的人經驗過這種「好友萬萬睡關係」,其中還有36%的人仍跟朋友發生關係,儘管他們「只是朋友」。
到底什麼是「朋友」?
其中一種方式對「好友萬萬睡關係」的理解方式,就是把這段關係拆成「朋友」與「性」。
首先,什麼樣的人我們會跟他們變成「朋友」?通常,我們會從身邊認識的人當中,選擇跟自己興趣相投、價值觀相似的人為友。不過,《了解你的關係》(Understanding your relationship)一書作者Duck指 出一件有趣的事:雖然我們會隨時間漸漸對一個人熟稔,但如果他跟你的接觸只會在「一個特定地點」,你們幾乎不會變成朋友。那些你稱為「同事」的人,如果沒有踏進你的私生活,和你一起私下吃飯、唱歌、出去玩,那你們一輩子都不會變成朋友。
此外,Duck也根據友情的意義,把朋友分成兩種:
1.特定時間點型:你記得國中、高中有幾個死黨曾跟你很好嗎?那時你們可能一起下課打鬧、合吃一個便當、愛上同一個人,但為什麼只有其中幾個現在跟你還有聯絡?你記得剛進第一家公司時,那個很用心帶你的前輩,或是那些跟你一起打拼的同事嗎?你們花了好多個夜晚趕企畫案、睡在彼此家裡,甚至你失戀時還找他哭訴,可是後來他卻漸漸從你生命中退場了。難道當年的友情都是假的?
像這種「曾經很要好的朋友」,就是屬於「特定時間點型」。他的存在並非真的沒有意義,而是一種「階段性的意義」,你們在特定的時間點,滿足了彼此在人生、事業、感情或心靈上的需求。雖然,可能因為後期發現不合,或是疏於經營,兩人關係漸行漸遠,但仍然無法抹滅他在你生命裡的重要性。
2.伴你成長型:隨著相處時間增加,有些朋友幾年下來還是在你身邊沒離開,雖然偶爾爭吵、偶爾因忙碌疏於聯絡,但你還是很關心、在意他的看法,甚至結婚時都希望他來當伴郎伴娘,這些朋友就是「伴你成長型」。跟他們在一起的時光,雖然不是每一次都是歡笑,但讓你對人生、對自己都有更多體悟和關照。
暫時的「好朋友」,永遠的「一夜情」
好友萬萬睡的關係,在「朋友」的部分可能正參雜了這兩者。之所以會繼續維持這樣的關係,是因為:
1. 你「現在」需要他─或許你剛失戀,或許你最近壓力很大,或許你最近心情很差,無論如何,他在「這個時間點」出現,滿足你暫時的心理依靠。
2. 他是一個不可多得的人─或許你覺得遇到他很難得,改變你很多、讓你成長很多,你希望可以跟他當一輩子的朋友。
然後,在這樣的基礎下,再加入第二個因素:「性」, 就成了FWB。或許你會問,為何有人會傻到把自己的身體給一個「還沒確定要跟自己在一起」的人?我也曾這樣覺得,後來才發現,我們都高估自己的理性了。
Christopher 與Cate 曾進行一項婚前性行為研究,發現近4 成的人在交往一段時間後就會發生性行為。而我們最近一項非正式不記名調查也發現,約3 成的人有過一夜情經驗。在另一項嚴謹研究中,估計出台灣有一夜情經驗的男性為7.83%,女性為6.71%。無論統計數字如何,總有一群人在關係尚未確定(或根本不確定)就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儘管這個人以後可能不是他的終身伴侶,或根本就「不曾」是他的伴侶。
可能是這群人的性觀念比較開放,比較能接受這種關係吧?但一些學者發現,就算是性態度開放的人, 只要他們在這段關係裡面投入了愛與時間,就會愈想跟對方長期在一起,而不是只有一夜。整體來說,在一夜情深之後,並不是每個人心裡都是快樂的,更多的時候,他們隱含著擔憂─可是,在性愛發生以前, 可能被酒精、燈光、對方的語言壓力、為了維持和諧, 甚至是為了「繼續保有這段關係」,而讓對方的身體和自己接壤。就像Duck 所說的,有時候我們太低估情境、身邊朋友或生理衝動的力量。
越界以後,縱容以前
如果這樣的關係,持續4 年或更久呢?在Bisson 的研究中,81%的人相信「越界」之後,還可以繼續當普通朋友。事實上,只有3 成5 的人退回普通朋友,1/10 的人(9.8%)修成正果在一起,剩下超過一半的人,不是繼續糾葛在這段好友萬萬睡關係裡(28.3%),就是連朋友都當不成(25.9%)。
在愛情中我們獲得最多的關注、支持與陪伴,卻也喪失了最多的自由、承擔最多被傷害的風險。所以當我們想要維持對方的關注、支持與陪伴,卻又不想失去自由、承擔被傷害的風險,我們會怎麼做決定?曖昧就是另一種可能。
同樣地,在曖昧擦槍走火之後,如果一方仍害怕給予承諾,像電影《好友萬萬睡》般的劇情就會接續上演。只是,當Jessie 或Daisy 不解對方為何不願承諾時,或許也應考量:關係本來就是雙向的,如果你覺得自己被騙,表示你也有能力改變局面。
不論是曖昧、第三者、地下情人、分手後糾纏、好友萬萬睡,所有的「似戀愛關係」背後都有同樣的動力:在其中的兩個人,都做了當下損害最小的決定。
他的超過裡當然也有你的縱容,而你之所以繼續縱容,是因為這是目前(看起來)最好的選項。當然有一天你會後悔、有一天你會笑自己傻,但在那天來臨前,你還是會維持現在的行為。所以我們真正該思考的:是什麼造成當前的恐怖平衡?如果可以,多考量什麼選項,會形成你願意跨出一步改變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