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要求即時回饋,所以管理他們要賞罰分明。身為80 後的服飾店老闆,75 年次的余函彌和70 年次的李昌璉,有自己的管理哲學,用佣金提供即時回饋,用角色扮演找到合拍的合作夥伴,更重要的,他們的管理,做錯了就馬上承認錯誤。
號稱「台大五姬」之一,你一定聽過「資工彌」這響噹噹的稱號,她本名余函彌,台灣大學資工系畢業後,到美國讀了一年時尚採購,回到台灣,和大學學長李昌璉,在台北東區敦化南路的小巷內,合夥開了一家服裝店「Bon Bon Chic」,店內賣的時裝,都是余函彌親自挑選的品味,店內業務則由李昌璉一手負責。
身為80 後世代,合夥開服裝店的余函彌和李昌璉,在管理上,是「結果論」的奉行者,雖然是老闆,他們卻甚至認為,「只要有2 成的時間,有努力工作,就很夠了!」你沒看錯!在這兩個80 後老闆的眼裡,一位店員的上班時間當中,可能有8 成的時間,都在摸魚!當服飾店店員,不可能隨時隨地都很「認真」的工作,不同於上一代的領導者,李昌璉和余函彌主張,在工作時間裡摸魚打混,當老闆的不須過度緊張,甚至,他們還用了「8 / 2 法則」的說法,來形容「摸魚打混」和「認真工作」的時間比例。
身為80 後世代,「工作本來就不是生活的全部」,即便在工作時間內,也需要用有效率的方式,達成目標,因此余函彌和李昌璉,以「即時回饋」的高佣金與週薪制度,吸引「積極度高」的人共事。
對價式領導1
週薪制 吸引愛賺錢80 後
以余函彌和李昌璉的「8 / 2 摸魚工作」法則來計算,一個店員一次上班,必須達到5000 元的基本業務金額,那麼,如何在短短五分之一的時間內,達到目標?
在這兩位80 後領導者的回答很有意思,「我們要找和我們一樣,愛賺錢的人!」雖然沒有在外面上過班,余函彌卻一直很有生意頭腦,對「賺錢」很有興趣,從大學一年級看到身邊同學都在接家教賺一個小時700 百到800 百的時薪,她不接家教,反而當起家教仲介,賺其中佣金,一個月最多能賺上好幾萬,加上後來接拍平面廣告,網拍賣衣服,余函彌從學生時期,就認清賺錢的興趣。
因此當她和李昌璉合夥開服飾店時,當然也要給出一樣吸引人的條件,讓和自己一樣喜歡賺錢的人,在「8 /2 摸魚工作」時間內,賣超過基本金額,因為這樣,才有佣金可抽。
時薪100 元,每日上班必須達到5000 元基本金額,沒達到扣薪水150 元,但是佣金的計算,則是從0 元起算,0 到1 萬元以內,抽3%的佣金,1 萬元以上,可以抽到4%,「這是東區服飾店最高的佣金了,」李昌璉拍胸脯說。
「如果是我當店員,當然希望薪水愈快發愈好,」余函彌說,因此Bon Bon Chic 的發薪制度,不同於其他服飾店的月薪制,改以週薪計算,而且每個禮拜發錢。
有工作就要有報酬,80 後世代,喜歡「即時得到回饋」,薪水,最好每個禮拜都發,余函彌和李昌璉相信,「重賞之下有勇夫」,辛苦工作,過兩天就要拿得到錢。
對價式領導2
角色扮演 找出「積極」玩家
目前開店9 個多月,有兩名店員,余函彌和李昌璉管理過的,都是比自己更年輕的80 後,而兩人都不諱言,開店到現在,已經換過10 個店員,「態度不對,就算客觀條件都滿分,再好的人才都沒有用,」余函彌說。有人說,態度決定你的高度,但是在這家由80 後領導的時裝店裡,態度,是決定應徵者有沒有機會在此大顯身手的入場券。
因為是第一次當老闆,余函彌和李昌璉兩個80 後,堅持從做中學,並且重視店員的工作態度,第二重要的是個人的時尚品味,最後才看口才。
李昌璉說,所謂的「態度」,其實就是「積極度」和「自發的責任感」,李昌璉說,積極度指的是,例如在沒客人的空暇時段,自動整理店內環境、衣服清潔等等的意願;而自發的責任感,則是會將銷售狀況、顧客對商品的態度,反映出來,甚至和兩人進行討論。
那麼,要怎麼尋找出有「態度」的人?他們認為,在面試過程中,和電玩RPG 遊戲一樣「角色扮演」的方式,要從中了解應徵者「來這裡上班的理由」。
在面試的第一步,李昌璉說,自己會把對方當成客人,將店裡擺設、商品等細節,逐一說明,而實際操演,是李昌璉和余函彌很重視的一塊,帶著應徵者一步一步檢視工作流程,也可以觀察出應徵者對這些流程理解程度。
RPG 電玩(Role Playing Game),就是「角色扮演」。
不管是攻略、打怪,就是進入遊戲情節,遊戲設計者打造出引人入勝的情節,吸引玩家,愈是投入,愈是能在
其中玩出學問。「說老實話,在這裡上班要做的事,就是燙衣服、賣衣服,」李昌璉說,所以在角色扮演的過程中,他要觀察的,是應徵者對於自己和整家店所能投入的程度有多少。
對價式領導3
拒當「不認錯老闆」
當了9 個多月的老闆,問余函彌和李昌璉「最不想變成什麼樣的老闆?」他們的答案,很肯定—犯了錯,絕對
要肯認錯。
「大部分的老闆,沒辦法承認自己的問題或是錯誤,但對我而言,去承認錯誤,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曾經在科技業待了4 年,李昌璉認為,很多上一代的老闆或主管,為下屬制定很多規則,卻因為自己不是實際的執行者,訂下許多空泛甚至流於理想化的規則,當下屬無法執行時,老闆不但不去檢討制度,還責罵下屬。
反觀余函彌和李昌璉的管理,因為造型師會到店裡租借衣服,過去以日計算的方式,讓店員常常被造型師「拗」時間,反而造成衣服無法準時回到店裡,「當我們遇到這個問題,我不會去責怪店員,」李昌璉說,出現問題,不一定是執行這的錯誤,因此他會親自去試著執行,找出癥結點,進而改變規則,例如將租衣的時間單位縮小,以助於店員催衣服回來。他點出上一代的管理者,因為位高權重卻常常忽略的重點,「執行者是他們(店員),不是我,」下屬是實際執行者,聆聽他們的意見,並且進行修正,其實可以讓制度運行得更順利。
「如果有錯,就要認錯,我最怕變成的,就是錯又不認的那種老闆,」李昌璉皺著眉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