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給付減少、醫療糾紛增多,加上DRG制度也上路,區域醫院與醫學中心都受到極大衝擊,醫療人球的問題更嚴重,許多病患因此錯失治療契機。「人球」,這個看起來似乎應在健保時代絕跡的字眼,但實際上卻天天在醫療現場發生。
更令人擔心的,是現在的人球屬於「隱形人球」,只有醫師或醫院本身才知道,病患及病患家屬並不知情。近年來健保給付減少,醫療糾紛多,又採同病同酬的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住院診斷關聯群),區域教學醫院或地區醫院碰到一些病人,有些是真的沒能力處理,有些是不願承擔後果,或怕複雜病情的病患可能讓醫院賠錢,只好將病患往醫學中心推。
急診室24小時有醫護 淪為病患棲所
例如一位醫師分享,不久前碰到一名80多歲的老人,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病史,有一天跌倒送醫,骨折需要開刀。先到地區教學醫院,醫師告知家屬:「您父親的病情嚴重,在這邊開刀沒有把握能開好,是否考慮轉到醫學中心,得到更好的治療?」
家屬一聽,馬上就同意,但是如果透過正常的轉診系統,大醫院一定會回覆說滿床,此時醫師就會教家屬如何進入醫學中心的方法。先簽自動出院,然後坐救護車直接到該家醫學中心,此地區教學醫院只要在電話中告知,是家屬執意要送到該醫學中心,醫學中心基於不能拒絕病患的立場,無論如何都要收治,只能摸摸鼻子吃下來,但在這一來一往之間,有些病人已錯過黃金治療時間。
再者,就算患者到了醫學中心,醫學中心也有辦法推拖。例如原本可以外科開刀拚拚看,有可能先轉到內科治療,錯過開刀黃金期,很多老人從此就臥床,無法再起。在導入更多DRG之後,近年來連醫學中心的內科醫師都覺得奇怪,怎麼原本應該先進開刀房的病患,反而先到內科治療其他如感染、高血壓等疾病?以前若開刀有50%以上的成功機率,外科都還願意拚拚看,現在為何不願意?
台中一個70歲病患,經常進出台中某教學醫院急診室,每次一進去就待上2~3個星期才出院。沒隔幾天,又再度病危,送去急診室住1~2個星期,如此已循環了2年。病患中風過、要洗腎,又有癌症,多重器官衰竭,卻一直住不進病房。醫師告訴家屬,住急診比較好,因為隨時都有醫生與護士在旁邊,家屬也接受這樣的答案。
只是,這案例聽在台北新光醫院急診室主治醫師張志華耳裡,第一個反應是:「這就是典型人球。」他說,通常有多重疾病的老人、病情複雜與跨各專科的,看似可以找很多科,卻是在很多科間推來推去,最後只好擺在急診室走廊沒人「認領」,因為急診沒分科。
沒有醫院想虧錢 低風險病人會先救
為何不讓病人住病房?可能主因就是對醫院而言,收這些病人是虧錢的。其實全台各大醫院都急缺護士。台灣評鑑要求醫學中心的護病比是1:10,一個護士照顧10床病人,但急診室是沒有規定的,一個護士可能就同步照顧30個以上病人。在護理人員不足下,病人住急診,對醫院成本較低。
再來,複雜病人的健保給付也沒有比較高。張志華舉例,一個40歲病人大腿骨折,沒有其他疾病,需要開刀;另一個80歲病人骨折,又有慢性肺氣腫、糖尿病又洗腎,「你說誰會先有病房?先開刀?」張志華問。一般人可能會覺得,當然要先救老人家。但是這答案是錯的!因為在健保制度下,幫80歲開刀與幫40歲開刀的健保給付是一樣的,就會變成40歲的優先。
為什麼?「40歲的人打打骨釘,還可能自費3萬元醫材,幾天就出院了,醫院當然先收。80歲住進來,可能就住3個月了,」張志華補充,由於健保署是黑箱核刪,若去跟健保署申複病人狀況很複雜,應該多給付時,「高興就給你八成,不高興就給你五成,你能怎樣?」
當醫院怕醫療糾紛或覺得這一個病人會賠錢時,病人就可能成為人球。醫師會告訴需要開刀治療骨折的80歲病患家屬,開刀風險很高,可能就醒不來了,或術後感染危險高,建議打石膏就好,一切聽起來很合理,家屬也心甘情願轉內科去。但後果是,老人家打石膏躺床上兩個星期就肌肉萎縮了,永遠下不了床!還不知道自己是人球。
醫院互踢皮球 車禍傷患拖成植物人
一位不願具名的醫生也無奈地說,之前一名19歲年輕人在新竹午夜車禍,造成硬腦膜上出血,原本昏迷指數11(正常人為15,最低為3,愈低昏迷愈嚴重),對神經外科醫師來說,立即開刀成功機率高,復原效果也較佳。
但新竹重症急救醫院都說滿床,一路聯絡桃園、台北等大醫院,最後只有台北某家醫學中心「剛好」有床,但硬腦膜上出血病情變化快,救護車送達台北時,個案昏迷指數只剩下3,且瞳孔放大,就算開刀成功也是植物人。
六神無主的患者母親,跟著救護車到了台北的醫院,含著眼淚和收治的醫師道謝,感謝好不容易有人願意收他兒子。當時處理開刀的醫師心痛地說,無辜的小孩原本救得回來,但在健保制度下,許多醫院為了節省成本,晚上無神經外科醫師值班,能少一台賠本刀就少一台,多做反而風險高。「但是能跟家屬講實情嗎?」該醫師反問記者。
DRG不夠彈性 醫師被迫斤斤計較
還有一個個案因坐骨神經痛,到某地區醫院開刀,開完刀因為吃止痛藥,而導致腸胃出血,該醫院有腸胃科,但醫師還是告訴家屬,腸胃出血很嚴重,醫院無法處理,要到醫學中心才安全。原來,坐骨神經痛在脊椎手術算小刀,若以健保DRG給付標準是賺錢的,但若加上腸胃出血,則在同一個DRG項目裡,不能額外給付。
理論上應該是原主治醫師照會腸胃科處理,但評估醫院可能會賠錢後,乾脆把病人送到醫學中心,既可以躲掉醫糾風險,也能穩賺不賠。不少地區醫院規定,若收一個病患賠錢,醫師必須負擔二成,讓醫師也被迫精打細算起來。
目前不少私立醫院外科醫師查房時,後面都有一個行政人員陪同,會提醒醫師,用DRG制度計算後,「這位病人已經住院3天了,明天開始續住,醫院就會賠錢。」有些醫院採取發簡訊或是電腦上將可能虧損的病患亮起紅燈,醫生就要想辦法,快點讓病人出院。
為何大家總覺得要「喬」病房,有醫師透露說,多數住院患者都是經過門診住院,因為手術簡單或是容易處理,多數2、3天就可以出院,「翻床率」較高,而急診的病患又窮、又老,不容易處理,自然就很難排得到病床。
在健保用給付來掐醫院脖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健保署規定不能有人球,但儘管醫療機構不以營利為主,但賠錢生意有誰做?這種技術性的人球或隱形人球更悲哀,患者連自己是人球都不知道,這就是我們所要的醫療環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