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後,偏鄉長者面臨「有照顧卻到不了」的移動困境,交通失能不只影響就醫與生活,更讓許多人逐漸被社會邊緣化。可以說,移動服務也成為長照政策的新關鍵課題。
移動,是所有社會參與的前提條件;剝奪一個人的移動能力,就是在剝奪他參與社會的資格。——改寫自Amartya Sen,《以自由看待發展》
有一種孤獨,不是無人陪伴,而是哪裡都去不了。台灣在2025年底正式跨越 65歲人口占比20% 的門檻,宣告超高齡社會的到來。這個數字背後,是數以十萬計的長者,每天面對的不是孤單,而是移動的失能:沒有車,看不了醫生;沒有車,就無法參與社區;沒有車,就漸漸消失在社會的視野之外。
我們花了大量資源討論長照、醫療、老年安養,卻很少正視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在許多偏鄉,長者甚至無法「抵達」照顧資源的所在之處。移動,是所有社會參與的前提;移動能力的喪失,是老年失能的第一塊骨牌。
移動是基本權利,不是消費選擇
在現代城市的論述中,移動服務長期被定位為一種市場商品:需求端付費,供給端逐利,資源自然流向人口稠密、消費力強的地區。這個邏輯在都會區或許順暢運作,但一旦延伸到台灣的山地原鄉、沿海偏村,市場就靜默了。沒有司機願意開一個小時山路接送一位老人去做復健,因為那趟車的利潤無法覆蓋成本。市場失靈的地方,就是社會需要介入的地方。
社會學者Amartya Sen在其能力取向(Capability Approach)中指出,真正的自由,不只是形式上的選擇權,而是實質上「能去做」的能力。一位住在偏鄉的八旬老者,法律上享有搭車的自由,卻因為沒有可搭的車而毫無選擇;這正是Sen所謂「能力剝奪」的具體展現。移動能力,作為所有其他能力的基礎載具,理應被視為社會公共財的一環,而非純粹的私人消費。
超高齡的台灣,移動缺口在哪裡?
台灣的老化速度,在人類歷史上幾乎前所未見。法國從高齡社會走到超高齡社會,花了 28年;台灣只用了不到8年,宛如子彈列車。65歲以上老年人口失能盛行率,80~84歲已達 31.9%,85歲以上接近五成。而在這些失能長者中,超過九成選擇或被迫居住在家中,而非機構。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龐大的移動需求,分散在台灣369個鄉鎮市區的角落,等待每週幾趟,甚至每月幾趟的就醫、復健,或只是一次家門以外的喘息。衛生福利部「長照十年計畫3.0」已清楚認識到交通接送,作為長照基礎設施的重要性,但政策的描繪與偏鄉現實之間,仍存在一條巨大的落差。
這條落差,不是政策設計的問題,而是執行生態的問題。現行的長照交通補助與服務設計,仍高度依賴由上而下的資源分配,缺乏在地彈性、科技整合與多元供給者的共同參與。真正需要被解決的,不是「有沒有補助」,而是「有沒有車、有沒有人、有沒有整合的機制,能讓這趟車真正抵達」。
MaaS到MaaSS:移動即社會服務
近年來,「移動即服務」(Mobility as a Service, MaaS)作為智慧交通的重要框架,已在歐洲與亞洲先進城市廣泛討論。MaaS的核心邏輯是整合:將計程車、公車、共乘、自行車等多種運具,透過單一數位平台整合調度,讓使用者以服務訂閱取代擁有車輛。
然而,MaaS仍是一個以「市場效率」為核心的框架。當我們把關注對象從都市通勤者移向偏鄉長者、失能者、就醫困難的弱勢族群,就會發現MaaS缺乏的維度:社會性。因此,筆者主張引入一個延伸概念:MaaSS,Mobility as a Social Service,移動即社會服務。
MaaSS與MaaS的差異,不在技術,而在「目標函數」。MaaS最佳化的是效率與商業可持續性;MaaSS最佳化的是社會包容性與照顧可及性。這不是否定商業邏輯,而是在商業邏輯之外,建立社會邏輯的位置。兩者可以共存,甚至相互支撐;當社會需求足夠大,且有適當的政策誘因與多元伙伴參與時,社會性移動服務可以找到可持續的商業模式。
移動向善:從學術框架到社會運動
2026年起,筆者與研究團隊開始藉由國科會計畫在台灣推動「移動向善」(Mobility for Good, MFG;www.mfg.tw)理念,試圖建立一個跨越學術、產業、政府與公民社會的對話平台。核心問題只有一個:我們能不能讓移動服務,成為超高齡社會的社會支撐力量?
「向善」二字,並非指道德說教,而是指一個方向性的選擇:移動服務的設計、資源的配置、政策的施力點,應當向社會最需要的地方傾斜。這並不浪漫,而是非常具體的制度設計問題。誰來開這班車?誰來付費?誰來確保品質?誰來整合不同服務供給者?這些問題需要跨域的答案。
在我們的研究與實踐中,發現三個關鍵要素,是讓移動服務從「商品」轉型為「社會力量」的必要條件:
- 需求可視化:偏鄉長者的移動需求,長期是隱形的。因為沒有車,所以不出門;因為不出門,所以在統計上看不到需求。這是一種「需求的雙重剝奪」:既無法獲得服務,也無法被政策看見。解方在於主動的需求盤點,建立在地的移動需求地圖,讓政策制定者看見實際的服務缺口。
- 供給多元化:偏鄉移動服務的供給,不能只依賴單一主體。政府的補助資源、在地計程車司機的勞動力、社區志工的溫度、科技平台的調度效率,必須被整合進一個彈性的生態系。任何單一力量,都不足以覆蓋山地原鄉的最後一哩路;唯有多元伙伴形成聯盟,才有可能讓服務持續運作。
- 責任共享化:移動服務的社會責任,不應只落在政府肩上。企業的ESG框架,提供一個將社會移動需求納入商業策略的制度出口。當企業能計算「服務旅次」「受益長者人數」「覆蓋偏鄉鄉鎮」等具體社會指標,並將其納入永續報告,移動向善就從道德呼籲,轉化為有商業邏輯支撐的策略行動。
移動向善,不是讓企業做善事,而是讓善事變得有商業邏輯:讓市場的力量流向社會最需要的地方。
駕駛:被遺忘的社會照顧者
在所有移動向善的討論中,有一個角色常被忽視,卻是整個服務鏈條中最不可或缺的存在:駕駛。
在偏鄉的長照交通服務現場,一位稱職的駕駛,往往不只是開車的人。他協助長者上下車,確認輪椅固定安全,記住哪位阿嬤的血壓藥放在哪個袋子裡,偶爾也是那個月唯一和長者說過話的社區外人。日本長照研究者將這類角色稱為「移動照顧者」(mobility caregiver),其社會功能遠超過「司機」二字能涵蓋的。
然而,台灣的制度設計,尚未充分認識這個角色的價值。職業訓練、資格認定、勞動保護,都還不足以反映移動照顧者在超高齡社會中的實際貢獻。移動向善的制度化,必須包含對這個角色的正式賦權;讓「駕駛照顧者」從非正式的人情服務,成為有制度支撐、有尊嚴的專業職位。
給政策制定者的三個建議
在這個歷史轉折點,筆者有三個具體建議,希望能進入政策討論的視野:
1.建立「偏鄉移動服務特許制度」。允許在市場覆蓋不足的偏鄉地區,開放多元主體(社會企業、非營利組織、在地計程車行)以彈性的服務模式取得營運許可,而非強制套用都市的監理規格。偏鄉的現實,需要偏鄉的規則。
2.將「社會移動指標」納入長照重要工作項目。目前的長照體系,對交通接送的關注,仍停留在有無服務的層次,而非服務品質與覆蓋深度。建議建立標準化的「移動可及性指標」,讓交通服務的社會效益得以被量化、被監督、被改善。
3.以ESG框架召集企業共同責任。政府資源有限,但台灣有大量具備社會責任意識的企業,正在尋找可計算、可展示的社會影響力投資機會。移動向善,正是ESG策略中「S(社會)」面向最具說服力的場域之一。主管機關應主動建立媒合機制,讓企業資源能精準流向偏鄉移動服務的缺口。
讓每趟出門,都是尊嚴的延伸
超高齡社會的挑戰,不會等待我們準備好。台灣老化速度之快,是壓力,也是機會;讓我們有機會,在亞洲率先建立一套以社會包容為核心的移動服務新典範。
我相信,移動服務可以是超高齡社會最有力的社會基礎設施。不是因為它有最高的GDP貢獻,而是因為它撐起所有其他服務的可及性。當一位八旬老者能乘車前往關懷據點,與老友相聚,那趟車不只是交通工具,而是他仍是社會一份子的宣示。
移動即正義。
讓移動向善,是這個時代,我們能為彼此做過最具體的事之一。
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遠見》立場
(作者為逢甲大學社會創新暨永續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