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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世代過30歲後,如何成為有魅力的人?Y世代的我:別想著討好

職來直往 Miss 莫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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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來直往 Miss 莫莉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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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後的魅力,是你有沒有能力讓別人覺得自己被理解。僅為情境配圖,Unsplash by Thandy Yung
30歲後的魅力,是你有沒有能力讓別人覺得自己被理解。僅為情境配圖,Unsplash by Thandy Yung

這陣子從周遭Z世代年輕朋友,聽到蠻多這樣的焦慮「如果我到 30 歲,還沒有特別厲害、沒有很亮眼的履歷、沒有什麼傳奇故事,是不是就很難在職場上被看見,也很難在私人交際關係裡成為一個有吸引力的人?」我想說的是,身為Y世代的我,年輕時曾經非常努力想成為一個不惹人討厭的人。在職場裡,我習慣多忍一點;在關係裡,我也常常先猜別人要什麼,結果後來發展卻不太妙,直到在人生最狼狽的時刻,我才改變。

這陣子我跟一些Z世代的年輕朋友聊天,發現大家其實卡在類似的焦慮裡。

「如果我到 30 歲,還沒有特別厲害、沒有很亮眼的履歷、沒有什麼傳奇故事,是不是就很難在職場上被看見,也很難在私人交際關係裡成為一個有吸引力的人?」

我非常懂這種心情。因為我自己Y世代來說,從小就太習慣看別人的耀眼登台:有人27歲創業成功,有人28歲年薪翻倍,有人感情穩定、社群經營得漂亮、連生活都像一支剪得剛剛好的短影音。看久了,你很容易以為,所謂有魅力,就是你要夠稀有、夠成功、夠會發光。

Y世代的我曾努力當討喜的人,下場是...

我以前其實不是什麼特別有魅力的人。

更準確地說,我曾經非常努力想成為一個不惹人討厭的人。在職場裡,我習慣多接一點、多做一點、多忍一點;在關係裡,我也常常先猜別人要什麼,再決定自己要不要說真話。那時候我以為,這樣會讓人喜歡我。後來才發現,一個人如果長期把力氣花在討好別人,最後最討厭你的,常常是你自己。

我真正開始理解魅力,反而不是在某個一切順利的時刻,而是在我過得有點狼狽的那些年。職場失意,感情也不太順,我一邊懷疑自己,一邊還得裝作很能幹。也因為這樣,我慢慢看懂一件事:真正讓人想靠近的發光特質,是一個人有沒有長出自己的內在重心。

前陣子我讀馬修.赫西(Matthew Hussey)的《你的Right One正在路上》,他提到一個我很有感的觀念,大意是,你得先看清楚自己的時間和心力,到底都花去哪裡。哪些地方你其實沒有投入,哪些東西你明明擁有,卻早就失去感覺。這句話打到我,因為我後來重新撿回演講和寫作的熱情,也逼自己去碰一件以前根本不想碰的事:做菜。

對,我從小討厭家事,進廚房這件事對我來說,跟去做一份我不擅長的簡報差不多痛苦。但很奇怪,當我真的開始上烹飪課、研究怎麼吃得健康,我不只學會了幾道菜,還意外打開另一條寫作路。

後來我甚至因為這些經驗,寫出一些健康飲食和減肥相關的文章,得到不錯的流量。也開始有新的朋友因為看我的文章認識我;老朋友呢,則會驚喜地說我原來懂這些,真是個「寶藏女孩」。

你看,有趣人設有時候不是你計畫來的,而是你先走進一個本來會躲開的地方,它才慢慢長出來。

快30歲後最不需要做的,就是拚命把自己磨成一個討喜的人

很多人一談到魅力,先想到的是外表、口才、社交手腕。但我現在比較相信,魅力的底,其實是核心自信。那不是進到房間就要全場看你,也不是講話一定要很會炒熱氣氛。多數接近30歲的人,真正麻煩的地方,是太想快點證明自己。想證明自己值得升職,值得被愛,值得被留下,然後就讓自己看起來更刻意。

我後來愈來愈能接受,人本來就不可能面面俱到。真正吸引人的,是那些明明跌過還願意繼續往前走的人。因為那種人身上會有一種很穩的感覺:我沒有那麼完美,但我知道自己是誰。

現在我想說,30歲後的魅力,是你有沒有能力讓別人覺得自己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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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對職場尤其重要。主管真的不一定只記得最會表現的人,同事也不一定最想跟最鋒利的人合作。反而是這件事:魅力來自聆聽與同理別人的能力。

有些人長得未必特別突出,也不是場子裡最會講話的人,可是你跟他聊完,就是會記得他?原因是他真的有在聽。他聽得懂你的弦外之音,接得住你的猶豫,會讓人很自然地想再靠近一點。

這不只對交友有用,對職場更有用。因為很多工作做到最後,拚的早就不只是硬實力,而是你能不能理解別人的需求,能不能聽出老闆沒說完的擔心,能不能在同事情緒快炸開的時候,知道此刻對方要的不是建議,而是先被聽懂。真正成熟的魅力,往往就藏在這種體貼中。

所以如果你快30歲了,與其焦慮自己還不夠特別,不如先問另一個問題:我是不是一個能讓別人安心說真話的人?很多時候,這比你會不會講漂亮話,還更有吸引力。

給Z世代:故事力不是拿來包裝履歷的 

此外,說故事能力絕對重要!還好我年輕時就好好培養起來,現在過了三十更加體認了。我常常覺得,面試也好,談戀愛也好,甚至只是跟一群新朋友坐下來聊天也好,一個人有沒有好故事可說,被記憶的程度差很多。

但別以為所謂有故事,就是非得跑去南美洲流浪三個月,或者辭職創業失敗再東山再起。那種戲劇化的人生當然很好講,可是大多數人的故事,根本不是那樣長出來的。真正吸引人的故事,常常出現在那些你本來覺得有點丟臉或小尷尬的時刻。

例如你第一次一個人去上一堂陌生的課,提早到了,坐在角落滑手機,假裝自己很自在。又例如你換了一條回家路,誤闖一家你平常根本不會走進去的小店,結果跟老闆聊了10分鐘,聽到一段比影集還有味道的人生。再或者,你只是跟一個平常不會深聊的同事多講了幾句,才知道他下班後在照顧失智的父親。這種生活小體驗反而更容易引起共鳴。

當然,很多朋友跟我抱怨,每天就是上班下班,兩點一線活得超茫然,哪還可能一天到晚有好故事可生出?我想說的是,如果你每天都走同一條路,吃同一家便當,跟同一群人抱怨同一件事,生活當然很難突然變得有戲。

所以我現在會給自己的小練習很簡單:每隔一陣子,故意去做一件我不熟的事。去一個以前不會去的地方,上一堂不擅長的課,跟一個原本只會點頭打招呼的人多聊幾句。那些當下讓你有點不自在的瞬間,往往就是故事真正開始的地方。

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覺得,想讓自己變得更有故事,寫點東西很有用。不一定是寫文章,也可以只是隨手記一句話,一個畫面,一種當下的情緒。寫作,是在訓練自己不要對生活失去感受力。

如果你想在30歲後更有魅力,建議你先做三件小事

第一,去累積新的經驗。去學一件你不擅長的事,去認識一種原本不熟的生活,去讓自己有一點點不舒服。你需要的是更多真實碰撞。

第二,練習聽人說話,而且是真的聽。不要急著給答案,先聽懂對方此刻到底在怕什麼、在撐什麼。這種能力會讓你在關係裡更迷人,在工作裡也更值得信任。

第三,把自己的失敗整理成可以說出口的故事。不是要賣慘,而是要學會誠實。你可以講你怎麼搞砸、怎麼後悔、怎麼慢慢調回來。

現在我只想說,當一個人敢承認自己也有不行的時候,反而比較像一個真的成熟了的大人。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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