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經常聽到一句話,就是「愛人先愛己」。不管是在情感婚姻當中,還是在生活工作當中,首先愛自己,讓自己變得更好,然後才能有精力、有能力去愛別人或幫助別人。也可以把這一點理解為私心,先讓自己的私心得到滿足了,然後才有可能推己及人,用同樣的心態去對待別人。(本文節錄自《底氣》一書,作者:樊登,平安文化出版,以下為摘文。)
可以說,我們的每一個看似理性的行為,幾乎都是以「私心」作為驅動力的,如果不是這樣,那麼我們的選擇或行為很可能就是出於一種衝動或無心之舉。
說到這裡,有的人也許不認同:難道父母對我們的愛也是出於「私心」嗎?父母對孩子的愛不是完全無私的嗎?
的確,父母對孩子的愛是無私的,甚至願意為孩子付出自己的一切。但是,他們這樣做是有一個必要前提的,那就是你是他們的孩子,你的這個身分才是他們愛你、為你付出的出發點。
由此,我們可以說,愛和所謂的無私一定是先從距離自己最近的人開始的,人也都是有私心的,這是人的天性。
孟子曾說過:「知者無不知也,當務之為急;仁者無不愛也,急親賢之為務。堯、舜之知而不遍物,急先務也;堯、舜之仁不遍愛人,急親賢也。」
大意是說,智慧的人沒有不想了解事情的,但一定是先了解當前最緊要的事;仁者沒有不愛人的,但也有次序,就是先愛自己的親人和賢人。
即使是堯、舜這樣的人,他們的智慧也不能遍及所有事物,而是會先去解決眼前的事;他們的仁愛也不能遍及所有的人,而是先去愛自己的親人和賢人。
孟子是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儒家主張「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父母、孩子,而人也一定是先愛自己的父母、孩子,再推己及人,由近及遠。這個自己與別人、近與遠,自然是有分別的。
孟子還曾經跟人辯駁過這一觀點。在《孟子.滕文公上》中記載,孟子問墨家的夷子,墨家治喪一直以薄葬為主,為何夷子在自己的父母去世後,卻厚葬父母,這不是以自己否定的東西來對待自己的父母嗎?
一直以來,墨家批評儒家最多的地方就是厚葬,墨家主張兼愛,就是愛自己和愛天下人是一樣的,不存在愛誰不愛誰。
所以夷子給孟子的回答是:墨子之道,主張兼愛,就是要把自己的父母看得和其他人一樣,不分厚薄、彼此,而我厚葬自己的父母,也是準備把這種方式推行天下的,這不算是厚此薄彼。
但是,儒家卻認為這種做法是不現實的,甚至是滅絕人倫的,因為愛的根源和方式都在父母人倫之中,人肯定是先愛自己的親人,然後才會去愛別人。如果一個人愛自己和家人與愛別人完全一樣,儒家認為這是不可能做到的。
因此對於夷子的回答,孟子並不滿意,於是反問夷子:你真的認為,人們愛自己的孩子、侄子,與對待鄰居家的孩子、不認識的孩子,是一樣的嗎?這些人是有分別的。
天下萬物,只有一個根本,就是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家庭。夷子說自己對待所有人都一樣,那就是說每個人都有兩個不同的根本了。顯然,孟子認為夷子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我們也經常會看到類似的例子,一些人放著自己的家人不管,卻一心一意去幫助和照顧別人,這樣的行為可能值得宣傳,但捫心自問,每個人都能做到嗎?或者說,我們願意像他們那樣做嗎?我想很多人都做不到。
儒家所倡導的,就是先愛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然後再去考慮愛別人。
這一點在我們講過的《王陽明哲學》中也提到過,王陽明說:「父子兄弟之愛,便是人心生意發端處。」下面的根是什麼呢?就是愛自己。你先讓自己過好了,讓自己的家人過好了,才有能力和餘力去愛別人。
《鄉土中國》中有個非常重要的名詞,叫作「差序格局」。它認為中國人的人際關係就像水面上蕩起的一個漣漪,一層一層地蕩出去。
離你最近的人,就是你家庭中的核心成員,妻子或丈夫、父母、孩子,再往外是姑表親、姨表親等,然後才是遠一點的親戚、鄰居、同事、熟人,最後一直蕩到不認識的人。
在這個「漣漪」中,你對他們的態度一定是有差別的,也是有私心的。你如果不同意這種觀點,也可以這樣想:當自己最親近的人和你的敵人一起遭到安全威脅時,敵人對你說,你不能有私心,不能只考慮你的親人,你也得幫幫我。
這時,你會怎麼做?不用我說,大家也知道怎麼做。
在我看來,孟子的觀點無疑更符合人性,也更具有操作性。說白了,就是要承認人是有私心私念的,每個人的行為也都是以自己和親人的利益為原點向外擴散,再推及他人、群體、社會的。
正因為這種分別心,每個人才有不同的價值觀,人類才能制定出更好的制度和規則,確保這個社會更好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