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離婚只需要一張離婚協議書,但結婚這件事,卻不是許下婚姻誓約就可以完成。結婚只是宣示在名為家人的框架內,親身體現「愛的技術」。(本文摘自《我希望我女兒活得自私》一書,作者為鄭蓮喜,以下為摘文。)
結婚時宣誓:「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的那一刻,我們將互信、互愛、互敬,以守護家庭。」讓我感覺似乎將無止盡地去愛一個男人,尊敬他,且不停地施展愛的技術。
現在回想起來,婚禮在看不到盡頭的人生道路上,充其量只是輕輕推開大門的門把,接著邁出一步而已,我們卻往往誤以為已經來到了人生的圓滿結局。不得不說,我自己也在不知不覺中,被無數童話故事的結局洗腦了。
理解一個人並愛著他,直至死亡將我們分開,絕非易事。一起生活了26年,我發現這不是「辛苦」、「困難」而已,而是「真的很棘手」。「互信」、「互愛」、「互敬」等美好詞彙的背後,隱藏著「忍耐」、「孤獨」、「痛苦」、「修行」等詞。
結婚只是宣示在名為家人的框架內,我們將親身體現「愛的技術」。
我們雖然因為愛而結婚,婚姻卻非愛的同義詞
大學時讀過的《愛的藝術》,以及在通識課學到的辯證法,都在告訴我們世界上沒有不變的事物,連愛情也不例外。
愛情雖然看似甜美,實則不然,因為愛會成長茁壯,會轉移,也會流動,它甚至會轉化為欲望與嫉妒,乃至於消滅,絕對無法以幾個單詞定義。
愛會滋長感情並透過肉體的交融,延續我們的下一代,也會自毀關係,如同變化無常的天氣,難以預測。
那應該是我在為對方付出愛,然而經歷過26年的婚姻生活後,我發現這些付出其實都是「為了我自己好」,因此這門技術敷衍不得,也導致它變得棘手。它很自私,卻也不只是一般的自私。
有趣又弔詭的是,在愛情裡遇見一個人,結局是要讓自己開心,但是過程好壞卻取決於對方是否滿足喜悅、是否無憂自在。而真正光怪陸離的是,愛情技術的美德在於你要盡可能地施展,卻又不能讓它看起來單純是個技術。
為了躋身愛情技術大師之列,必須孜孜不倦地透過「實踐」與「鍛鍊」不斷鑽研愛的技術,卻得表現得像是從未鑽研過。所以說到底,愛的技術雖是為了我自己好而做的付出,到頭來卻也必須讓對方感到無比滿意,著實是相當棘手的難題。
兩人因為相愛而結婚,卻很難讓兩個人都滿意
讓所有人都高興,哪有這麼簡單?這就是婚姻—兩人因為相愛而結婚,卻很難讓兩個人都滿意,而且即便愛情消逝了,也無法一筆勾消。
為了愛自己而需要愛對方,為了認識真正的我,而需要認識對方,所以婚姻生活和不斷重複「因」(直接原因)與「緣」(間接原因)的佛教緣起論相吻合。
何止佛教,就連耶穌也曾說:「要愛你的鄰居如同愛你自己。」(馬太福音22 : 39)難道丈夫會不如鄰居嗎?佛祖和耶穌都告訴我們「就算要愛自己,也要愛對方」,以及「要愛鄰居如同愛自己」,所以不論是想達到空(無)的境界,或是拯救靈魂(spirit),似乎只要愛著人生的伴侶|丈夫,就什麼都能實現,而且居然只要去愛就好……。
因此在結婚的同時,我也下了很大的決心,好好愛著丈夫,展現愛的技術吧!因為這終究是「最強而有力的愛我自己的手段」。
想得還真簡單。但實際狀況中,婚姻生活可比在高空走鋼索還要困難。
高空走鋼索會幫挑戰者掛上安全掛鉤,而且只要走幾百公尺即可結束,但是婚姻生活卻看不見盡頭,還要在背著孩子、頭上頂著夢想,並以配偶為平衡桿,走在瀰漫著濃霧而看不清前方的儒家文化之道上,比最高難度的高空走鋼索還要困難。
結婚後觀察著丈夫的世界,而且可以透過丈夫這面鏡子看到自己的世界,感覺很不錯。不得不承認,對我而言,結婚是理解人類的窗、實踐愛的平台,最後也是「掌握自己的門」。
過了大約26年的婚姻生活,我敢說愛真的需要「技術」。用時下流行的話來說,便是累積大數據,掌握自己的愛情經過了什麼樣的軌跡,同時藉由過去的經驗,找出還需要什麼樣的愛情小技術,歸納出現在必須著手解決的課題,並以此保障不久之後的未來。
如果不曉得自己知道些什麼、不知道些什麼,或是不清楚彼此欲望的差異、程度和內容,那麼別說要實現愛情了,光是對現實的認知差異,就可能導致婚姻陷入危機。
婚姻無法單憑一句宣言、一紙結婚證書來成就。儘管離婚只需要一張離婚協議書,但結婚這件事,卻不是許下婚姻誓約就可以完成。
在婚姻中成為某人的女兒、某人的妻子、某人的媳婦、某人的母親之前,身為一個選擇愛情的人,我就只是個必須磨練愛情技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