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是因為對別人懷有些許否定情緒,或只是當作玩個遊戲,就害得人家被當「箭靶」,再利用網路特有的傳播力,讓整件事變成寸草不生的「出征」──參與網路公審的網友覺得沒什麼了不起,但對受害者來說,受到的卻是極其嚴重的迫害。
有人因為龐大的精神壓力而走投無路,最終只能尋死;有人因為長期活在生命受威脅的陰影下,惶惶不可終日。網友的行為,簡直是在毫無法律根據下擅自制裁他人的「私刑」。究竟在「網路公審」現象的背後,有哪些人參與其中?他們在參與時,又是抱持著什麼樣的心態?(本文摘自《失控的匿名正義》一書,作者為每日新聞採訪團隊,以下為摘文。)
男網友是個資深的網路使用者。受到家人的影響,他從國中時期,也就是十幾年前便開始在討論區貼文、留言。他說當時身邊很少同年齡的網友,上網感覺就像是「偷抽香菸」似的。而當年他在網路上討論的,多半是喜歡的動畫或漫畫。此外,他也透露,國、高中時期曾因家庭背景和外貌等因素,而受到同學霸凌。
男網友說他出了社會之後,那種在團體中很難生存、很彆扭的感覺已經消失,但直到現在,只要在工作或人際關係上累積太多壓力,他就會拚命上網貼文、留言,當作一種「發洩管道」。
每當休息空檔或夜深人靜時,他就會對著手機或電腦,逛逛推特等網站,並主動接近那些因為藝人明星的外遇報導等話題而掀起網路公審的地方,寫出自己當下的感受。
他也曾為擁護受網友砲轟的藝人而仗義執言。要是被其他網友反駁,甚至辱罵他「白痴」等,他就會氣得失去理智,為了吵贏所有不同立場的人而瘋狂留言。
「只要我覺得『這真的不可原諒』,就會煞不住車,彷彿自己心中的那份正義感失控暴衝似的。」「要是沒有網路,我不會刻意去說這些話。但因為有『網路』這個場域,所以我心中就會萌生一股『真想好好教訓他們』的情緒。」
這位男網友剖析自己在職場上的形象,說:「基本上是個笑容可掬,不常發表意見的人。」他也會參加公司同事的聚餐,很懂得如何與人應酬往來。不過,他其實有很多想法,只是為了和氣生財而選擇噤聲,甚至還會說出一些違心之論。
「我心裡也會拉扯。相對地,在網路上我就會坦白地吐露自己的想法。」
在網路上寫下那些貼文和留言時,他感到心中積鬱一掃而空。
說到「抹黑、中傷的加害人」,我們往往會想像是沒耐心且攻擊性強的人。但從這位男網友的談吐,感覺他雖然有點敏感,卻也給人一種敦厚的印象。
最讓我們印象深刻的,是男網友再三強調「我有自己的一套道德標準」⸺也就是說,他並非不計形象地胡亂攻擊。
「我會根據自己的道德標準來判斷能否攻訐對方,不會攻擊那些沒做壞事的無辜網友。」男網友這麼說。他還表示:「用『去死』、『醜八怪』之類的話來罵人,或侮蔑外國人、身心障礙者和往生者等的言論,都是我不容許的。參與網路公審時也是,我絕不會攻擊別人的外型、長相,也不會煽動網友輕生。」
他還主動提到了木村花驟逝的那起案件。
「由我來說這些或許不是很恰當,但那些中傷真的太過分了。她在電視節目上做的事,真的有嚴重到要她『去死』嗎?我不認為。」
木村花的父親是印尼人,小學時曾因為這樣而遭到霸凌男網友把自己的經驗套用在木村花的事件上,並表示很能同理她的感受。他說:「我明白她就是會因為比別人搶眼,而被說長道短。」
這位男網友表示,收到平臺服務業者寄來的「意見照會單」時,腦中已經浮現過最差的狀況:「被逮捕,真實姓名可能還會在媒體報導中曝光」。在熬過兩個輾轉反側的夜晚之後,他向公司請了假,找了律師諮詢。
後來他以「並無侵害他人權利之明確事實」為由,回函向平臺服務業者表示「不同意揭露」。之後,他又收到了確定拒絕揭露的通知單。倘若將來被害人提告,他的個資就會被揭露,甚至還有可能向他請求損害賠償。
因為這次的糾紛,男網友說他在社群網站上的貼文次數大幅減少,發文時也更字斟句酌。然而,針對有關單位研議修法簡化程序,以便在必要時追查出發文者的做法,男網友表示「要是各種貼文、留言都會被追查出身分,就沒有任何場域能讓人暢所欲言了。」
他認為關鍵在於提升網友的使用倫理,而不是用法令來加以限制。他還舉了一個例子:「為避免網友一時不察,發布不適當的貼文,社群網站的營運商可以設計一個機制,在貼文前向使用者確認『是否已確認過發文內容?』即可。」
難道他沒有半點後悔或反省的意思嗎?我們又再問了他這個問題。他答道:「我覺得助長網路公審,還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分享、轉貼相關貼文,的確是不太好,但我並沒有惡意。」
他又接著說:「我覺得最早把那位被害人的事情寫在網路上,還加以中傷的人,才是罪魁禍首;而被討厭的那位被害人,應該也有錯吧。」
他認為自己充其量只是被捲入了這起事件,「我是很後悔自己不該去淌這個渾水」。
直到最後,他都沒有向被害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