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聞《遠見》雜誌提出,以公民為教育的中心理念,誠為欽佩!一般的用語「公民」與「國民」似為同義詞,實則兩者之間應有所區別。
我的瞭解,「國民」是Nation State的一分子,其界限是一個以主權為定義的政治性人群;而「公民」則是「公眾群體」的一分子,一切「群體」都有其成員,小到社區,大到天下(世界),僅是周延有眾寡而已。
「人」生而為「人」,不能僅從屬於「國家」一級的群體,更不能僅以「國家」為進一結集許多「個人」群體的單位。
近三、四百年來,「國家」意識由成形而至獨擅「個人」的認同效忠,以致國家與國家相爭,兵連禍結,生民塗炭。
言念及此,不禁想到,中國文化當中,個人——家庭——族群——國家——天下的延線,就如同一圈一圈的同心圓。以修齊、治平諸階段,逐漸擴而大之,到以尋求天下太平的大同世界;這一理想在今日高唱「全球化」時,更有特殊意義!
我以為,一個人接受教育,一方面是完全成就這個「人」做為「人」,使其潛在能力可以充分發揮;另一方面,是將此人置於人群中,(由家庭而到鄰里鄉黨,以及朋友同僚,而至民族國家,終於擴大為全世界的人類社會),期望此人能成為與各級群體、個人和諧相處的一分子。
教育程序;幼兒教育中的第一要務,是將在家中成長的幼兒,導引進入能夠與其他兒童相處的群體中。
從幼兒教育開始,迄於大學,這樣一個「群育」的過程,應當繼續不斷進行,至於獲得生活能力的知識教育,卻無妨在中學、大學階段時,才開始多加培育。
我的兒子就讀小學與中學時,常見有同班同學合力進行集體活動,(例如,共同排演舞台劇;又如,共同策劃慈善募款活動),透過這些活動,其實即是群育的課程。
五育之中,美學與群育常為人所忽略,在我心裡,美學不是僅在繪畫與音樂等藝術方面,更在於引發與提升個人的感覺與情操,使人感觸敏銳,內心的生活豐富而細緻。體育不是僅為了競技得分,而是要能夠充分發揮個人體力的潛能。
宜蘭海濱有一所學校,畢業典禮中,每一位畢業生必須潛水帶回海裡的貝殼。這一活動,當可認為是美學與體育的完美揉和,以實際的行動,見證潛能的發揮。
五育中,知、群、美、體,都能有發揮的機會,即是造就了,也是成全了一個「人」,其一端是個人,另一端是各種人類群體的一個成員。
儒家的「仁」,即是這樣得到「人」的本質及潛能,這樣發揮「人」的集體和諧。在這一境界,「德育」毋寧是四育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