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對我們非常重要,所有的情緒在許多層面上對我們都是有幫助的,但為什麼我們常常受情緒所苦,甚至產生許多「暗黑情緒」呢?
因為,很多情緒在我們的文化中,是不被歡迎,甚至是不被允許存在的。
什麼是文化?
大魚問小魚:「今天的水況如何?」
小魚:「什麼水況?」
文化之於人,就像是水之於魚。我們身處在文化中,若沒有覺察,我們將默默地被影響著,但不自知。
我們既被文化影響,我們也是建構文化的一部分。
在華人文化裡頭,主要有三大文化緊箍咒影響著我們:「以和為貴」、「集體主義」、以「恥感」訓練孩子。而我認為這三個文化緊箍咒,也大大地建構了我們面對情緒的基本態度。
一、以和為貴
(一)「做自己」好難
曾經有個案對我說:「我知道你說的,要重視自己的需要、重視自己的感覺,要練習拒絕自己不想要的要求,可是,每當我要『做自己』的時候,就很『怪』。」
我問:「例如?」
個案說:「就像上次,我朋友要找我吃飯,可是那天我有點累,想早點回去休息,可是如果我不去,他們是不是會覺得我很難搞、很孤僻、很難相處。還有上一次,我朋友要借我的筆記抄,可是我覺得他上課都不專心,我憑什麼要借他筆記。可是借他筆記,我也沒有什麼損失。但我就是不想借,但不借,我又覺得自己人好像很不好,幹嘛這麼小氣。」
我說:「你好像很怕自己變得很『不合群』,也會很怕別人怎麼看你,甚至不喜歡你。」過了幾秒鐘,我再補充:「雖然心裡面也有一部分,你也覺得這麼做,是沒有錯的。但就是會有一種很不自在的感覺……」
圖/僅為情境配圖。張智傑攝
個案說:「對!我知道我這麼做沒問題,但就是很難……」
為什麼我們腦袋上知道,拒絕別人是沒問題的、做自己是好的,但我們就是「做不到」?
其實「做自己」的這個概念,是我們這個世代,隨著時代演進,西方個人主義的文化才漸漸潛移默化地傳進台灣。更仔細地區辨,你會發現現在大部分的主流心理學知識,也都是來自西方,所以當我們要打著個人主義「做自己」的旗幟生活時,勢必會在「重關係」的東方集體主義文化中遇到很大的衝突。
舉例來說,從小我們就一直被灌輸「以和為貴」的觀念。就算別人讓你不開心,你也不可以生氣;上課不要當那個發言特別多的人;在班上要「合群」、不要搞怪。
如果你是屬於自主意識比較強、情緒起伏比較大、比較有自己想法的孩子,或是有一些特殊身分,例如家庭有變故、有身心障礙、生於外籍配偶的家庭、同志族群等等,我想你對於「別人異樣的眼光」應該不陌生。
有人說教育就像是鐵鎚,而那些表現「特殊」的孩子,就會被當作「凸出的釘子」一鎚敲下去,這樣,大家就都「一樣」了。
(二)人際和諧——情緒表達抑制
為了「以和為貴」,我們必須抑制自己真正的感覺與表現,在心理學上,我們稱之為「情緒表達抑制」。
情緒表達抑制指的是:「當情緒被喚醒時,我們有意識地抑制自己的情緒表達行為」,舉例來說,當有一個人對你做出冒犯的事情時,你是要直接告訴對方你的不舒服,還是要忍著自己的不舒服,然後笑笑地回應他說:「沒關係。」如果你的反應是後者,那麼,你就在使用「情緒表達抑制」,把被喚醒的情緒壓抑下去。
大多數的研究指出,「情緒表達抑制」並不是一個有效的策略,甚至會對一個人的心理建設、社會適應帶來負面影響。白話來說,就是壓抑情緒對你的心理健康並不好。
圖/僅為情境配圖。取自pexels
然而,「文化」扮演了關鍵影響因素。在西方「個人主義文化」中,情緒表達抑制發揮比較負面的作用,可能會與消極情緒、社會焦慮、憂鬱症有關,甚至對心理彈性、社會適應、記憶等產生消極影響。
然而在東方「集體主義文化」中,使用「情緒表達抑制」,有時在人際關係、情緒體驗與心理及社會上的適應有較好的表現,並非完全是個不好的調節策略。
因為,在個人主義文化中,主流文化期待是「最大化積極情緒,最小化消極情緒」;然而在集體文化中,主流文化期待的是,經由積極情緒和消極情緒間的「平衡」來尋求一個「中庸之道」。此外,謙讓、克制、隱藏強烈情緒、保持冷靜,被認為是成功的積極表現。如果自由地表達消極情緒,可能造成「人際中斷」——這在集體文化中,被認為是不必要的結果。
白話地說,西方個人主義文化,重點是讓自己開心。東方集體主義文化,雖然也希望能讓自己開心,但更重視「人際和諧」,而為了人際和諧,必須壓抑自己的情緒,以適應主流文化期待。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自己或身邊的許多人,是不是常常開心的時候不能太開心,難過的時候不能太難過,生氣的時候不能太生氣,普遍處於一種有點「壓抑」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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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記得小時候,當我告訴爸爸,學校老師誇獎我哪裡做得很好時,我很開心,我也很希望爸爸能夠看見我的好、誇獎我。
但爸爸怕我太過驕傲,所以很認真地「提醒」我:「那只是外人誇獎你,不是真的。真正跟你親近的人,不會講這些好話,讓你太驕傲。」
當時我很受傷,我明明被誇獎了,但爸爸卻說那是假的。我覺得自己的努力與好,沒有被認可。
但我現在知道,爸爸也是在這個文化底下的傳承者/受害者之一。
而上面這幾種現象,都是從我們文化中衍生出來的。我們不能太突出、太特別、太優秀、太好、太快樂、太以自己為主,否則你就是那個奇怪、不對的人。而這種「只有集體,沒有個人」,也就要說到下面這個詞「集體主義」了。
二、集體主義──關係至上
前面已經提到,很多文化緊箍咒,是因為我們重視「關係」勝於「個人」。
華人非常非常重視「關係」,俗話提到「有關係就沒關係」,或是「在天願作比翼鳥」,都是強調「關係」的重要性。
我尤其喜歡「比翼鳥」的這個比喻,其實這隱喻著我們華人文化中「伴侶」的概念,是彼此需要「犧牲」掉自己的一部分,才能夠在一起。甚至當其中一方離開了,另一方也會跟著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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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對華人而言,我們常會用「關係」來定義自我價值。
例如在心理學裡,有個詞叫做「親職化」,通常是發生在功能不全的家庭中。例如,爸爸沒能力養家,媽媽一方面要賺錢,又要照顧很多小孩,因此比較早出生的小姊姊被逼得要提早長大,去照顧比較晚出生的小弟弟、小妹妹,讓孩子代替爸媽的功能,這就叫做「親職化」。
在這過程中,大家可能會忘記,小姊姊也不過比小弟弟、小妹妹大個兩三歲而已,但所謂「長姊如母」,親職化的姊姊只好扮演起媽媽的角色。而對於這麼「體貼懂事」的姊姊,身邊的人可能還會加以鼓勵:「你真的是很懂事。」「媽媽那麼辛苦,你要多體諒媽媽。」
這種為了關係而犧牲自己的現象,是被社會肯定的。因為這個「被親職化」的孩子,為了家庭、為了關係,而犧牲了自己。這樣的情操,多麼「偉大」。
反過來說,有很多孩子,家裡有長輩生病、受苦,或是心理上有情緒困擾,總是拽著身邊的家人,把家人當成是宣洩情緒的出口。當父母對孩子過度地抱怨自己的痛苦時,此時,孩子就不再是孩子,而是父母的心理容器、垃圾桶,成了父母的父母,甚至成為父母的治療師,基本上是一種「錯位」。
然而,孩子從來都不是沒有感覺的工具或容器,孩子也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接收到父母的情緒痛苦是真實的,孩子會怕,但如果自己離開了父母,不接收爸媽的痛苦了,孩子也會自我懷疑,自己是不是太過「自私」,是不是「拋棄父母」,是不是自己是讓家庭不完整的罪魁禍首?對於那個想離開父母、重視自己感受的自己,覺得非常有罪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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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強調個人主義的西方文化,他們認為你18歲就是「成年人」,待在家,可能還會被嘲笑長不大。但在華人集體主義、關係至上的文化中,卻會認為「沒有個人,只有集體」,「你的痛苦不算什麼,家庭的完整更加重要」,甚至「孩子是父母的延伸」,所以「子不教,父之過」,父母會覺得:「我有責任把你教好」。
而父母「負責任」的方式,不小心就演變成過度涉入了孩子的空間,連怎麼念書、選擇科系、選擇對象,都覺得自己有一份責任要幫孩子做選擇,這種「幫孩子」其實就是一種界線的侵犯與涉入,但在我們文化下,卻合理化了這種界線混淆,父母並不覺得是控制。在我們的文化下,這叫做愛、叫做責任。
所以我們會發現,在台灣的集體主義文化下,「自己」與「關係」常常是衝突的。考量自己,會想重視自己的感受,會想離開讓自己痛苦的家人或關係;但為了關係,又覺得有責任或義務必須要留下來,或因為在意別人眼光而犧牲自己的需要。
在集體文化底下,你的價值感的泉源,是別人的眼光——也就是我需要「透過成為你眼中的我,我才有資格喜歡我自己」。但矛盾的是,你愈是用別人的眼光來定義自己,你就愈無法「自己相信自己」是有價值的。
很多個案都問我:「對自己感覺好、重視自己的需要,難道不會太『自以為是/自私』」嗎?我常常帶著西方個人主義的心理學立場說:「絕對不會。你想,如果你都不喜歡你自己了,又怎麼覺得別人會愛那個,連你自己都不喜歡的自己。」
然而,我也很清楚,我這麼說,是在與整個大文化抗衡。當我發現有這麼多人問我這些問題時,或許我們就能窺見,對於滿足自己的需要、喜歡與欣賞自己,在我們的文化底下,是一件多麼令人恐懼的事。
三、用「恥感」訓練孩子
「媽媽,我要買冰淇淋。」
『不行,今天已經吃太多零食了。』
「可是……(開始啜泣)……我想吃冰淇淋……」
『不要哭囉。你已經是哥哥了,這樣羞羞臉。』
接續前文,用別人的眼光來定義自己的價值,或許都還不足以描述,為何華人文化這麼重視關係,重視到近乎要忽視自己的程度。
那是因為我認為在華人文化底下,還有一個重要的關鍵,是「恥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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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華人文化裡,為什麼有特別多的暗黑情緒?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們禮教約束的本質,是用「恥感」去約束一個人的行為。也就是說,我們不只是不被允許表達某些情緒,更會在我們真的不小心表達出某些真實的情緒時(例如憤怒、悲傷),還要被貼上一個「丟臉(羞恥)」的評價。
小時候,我們是被爸媽用「羞羞臉」的方式教育,訓練我們的社會規範、情緒表達。長大之後,我們也會用一樣的方式來規範自己。
所以當我們表達真實的情緒時,我們會覺得這樣的自己很糟糕;當我們表達真實的需要時,我們也會覺得這樣的自己很不應該。所以我們就學會忽略、壓抑自己真正的感覺與需要。
我曾經聽過一個故事。身為村長的爺爺,發現自己家族中的孫女竟然未婚懷孕。這件事情對爺爺來說,實在是太丟臉,他覺得自己「沒有臉活下去」,最後自殺了,因為寧可以死謝罪,也不要丟臉地活著。
與我們的文化有些相近的日本,也有類似的文化。在日本武士道中,有切腹自殺的傳統。切腹的理由有很多,其中一個理由是為了要透過這種特殊的自殺方式,來保有自己,或整個家族的尊嚴。
所以,一個人可以為了「不要讓我們的家族蒙羞」,寧可結束自己生命。可見,這種「恥感文化」的力量,如此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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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所以對於自己的某些情緒,會極力地想要隱藏起來,是因為我們認為自己擁有某些情緒,是一件糟糕、不好,甚至可恥的事情,所以我們想把那些情緒藏起來,甚至想把「有情緒的自己」也一併消除,但當我們這麼做的時候,正是把自己推入暗黑深淵,創造暗黑情緒的關鍵時刻。
本文節錄自:《闇黑情緒》一書,邱淳孝著,寶瓶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