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有限制,更有力量
同樣地,《美女與野獸》的故事也呈現了幾個愛情中值得討論的主題:
一、不要只看外表:
這是個人人注重顏值的時代,但電影明星長得再美也會被家暴啊!這也是《美女與野獸》再再提醒的,不要只顧顏值,眼睛看不見的地方就要用心看,你用心就會看到一個人的特別之處。
二、愛情中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為什麼貝兒會愛上限制她行動自由的人?是因為在這樣的條件下,她有機會更親密地認識一個人,而這在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出現的。然而綁架、脅迫或限制自由這種動機一開始就不對,更不希望有人出於這種動機來發展愛情,只是有人確實會這麼做。
這並不是極端案例,脅迫也不是只有身體的暴力才算,言語的、心理的威脅與恐嚇都是。在傳統教育、通俗文化的影響下,女生更要意識到這種感情中的不平等。在一段關係當中,究竟是「誰先愛上的」並沒有絕對的答案,也不只有一見鍾情或日久生情而已。感情的主動與被動有時會被排除在理性之外,產生在不對等的脅迫之下,就像「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患者們,受害者也會戀上加害自己的人。
之前提過的吊橋實驗其實也有點類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在心情忐忑起伏的時候,難免想要有個人依靠,又剛好遇到的人可以提供情感上的安慰與安全感,自然就容易產生「愛」的感覺。
但吊橋實驗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不太一樣,吊橋實驗是趁虛而入,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不只是趁虛而入,更是讓人無路可逃,沒辦法逃,所以只能愛他,如果不愛可能就用強迫的。
貝兒一開始也是拒絕野獸,不欣賞野獸,是慢慢靠著互相認識、找出相似、接納互補,讓愛情發生,讓關係穩固。至於配角加斯頓想要救出貝兒而贏得她的芳心,用救命之恩來交換愛情,某種程度上則是一種感情勒索,也是社會交換(social xchange)的問題。
如果有個人救了你一命,你要報恩,那麼報恩的限度在哪裡?怎樣是一個公平或合理的交換?「既然我對你那麼好,你就應該跟我怎麼樣」,我覺得這種感情態度就是情感的勒索。
三、「愛情可以化解魔咒」的危險:
世上很多愛情故事的價值,都在歌頌「愛能解決一切」,像是希臘神話當中,愛情連事業都可以拯救。但在真實世界裡,很多問題都是愛情解決不了的,或者可能要像貝兒長得漂亮又那麼機智才有機會。
只是很多人對愛情有種莫名的期待,比如期待自己被愛救贖,或者期待愛的力量能解決問題。這在某種條件下是可行的,但是在一段暴力或受虐的關係之中,單靠你自己不斷忍讓,是你死得比較快?還是他會頓悟比較快?台灣鄉土劇的壞人最後的確可能洗白變好人,但你也要等到最後一集。
陷在一個不對等、不快樂的關係中,同時懷抱著「他最後會改變」的想法,不是擁有希望,其實還是在等待救贖,卻不認為自己有力量離開。你會找很多藉口:唉,他就是心情不好啦一時情緒化啦……唉,我們都在一起這麼久了……為對方找藉口,為自己容受不快樂的程度找藉口。這也呈現了一個人的價值問題,受苦的那個不覺得自己有價值,他的價值全在於對方對他好,自己就有價值;對他不好,或是對方離開了,自己怎麼再找到另一個人?
但有時候,離開一段關係也是最好的救贖,畢竟我們在書裡討論的、尋求的不是宗教的愛,不是「神愛世人」的那種愛,那是少數人才做得到的,所以把「愛可以解決一切的想法」擴得太大會有問題的。你應該認識到愛的限制,認識到自己的限制,知道自己能做到多少、做到什麼地步,才不會在感情裡愛得跌跌撞撞。
本文節錄自:《學著遇見愛》,孫中興著,三采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