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末,陳水扁總統出訪中南美洲,一幕陳總統趨前向美國第一夫人蘿拉握手致意的畫面,讓在野立委大做文章。事實上,美國總統布希,也曾在2005年初拜訪斯洛伐克時,因為沒有把手套脫下來,就和前來接機的官員握手,而遭到當地媒體的批評。
禮儀,是文化「進化」程度的指標之一。握手看似簡單,也有它講究的地方。我想,不管是陳總統或布希,他們在握手的當下,都是熱情洋溢的,只可惜一時疏忽,造成「熱情有餘、禮節不足」的情況。關於握手禮,有幾點需要特別注意:
一、握手禮的「發球權」在女士
如果是主人對客人,那麼握手禮的發球權在「主人」;長輩對晚輩,發球權在「長輩」;高階者對低階者,發球權在「高階者」;如果是女士對男士,那麼發球權在「女士」(但若男士為高階者,發球權則在男士)。位階相似的異性初次見面時,若女生沒有主動伸出手來,男士們千萬不要行握手禮。
二、行進間不行使握手禮
對方正在工作、說話、吃飯...或進行任何需要專注的事情時,不適合過去握手,因為這樣會打斷對方的思緒或動作,這時用點頭、微笑來打招呼即可。
蘿拉正在拍手時,陳總統主動過去跟她握手,顯得唐突,蘿拉把手放在胸前防衛,是很自然的反射動作。如果陳總統改用鞠躬禮,情況就會不一樣。
三、平輩握手,用單手即可
先伸出右手跟對方握,再伸出左手去拍拍對方的手,是長輩對平輩表示鼓勵之意,所以要避免對平輩(特別是異性)用兩隻手握手。有手汗的人,不宜行握手禮,若對方已經伸出手要握,可以委婉告訴對方不便握手即可。握手時,整隻手掌都要握住,並且要稍微用點力道,特別是女生,避免只讓對方握住手指部分(俗稱「魚尾手」)。
不論是官場或職場,握手禮是打招呼時常用的禮儀,把它學好是必要的,畢竟這輩子總不能只靠熱情去跟別人相處,熱情需要有適當的表現形式,才能讓別人覺得跟你相處是舒服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