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飼養寵物,我家因為大女兒對狗毛過敏、二女兒對貓毛過敏,因此家裡沒有飼養貓狗的問題,頂多只能養烏龜或金魚而已,不過太太記得一件發生在二女兒貝寧身上的趣事。
當時,我們一位好朋友家中臨時被寄養一隻博美狗,貝寧得知後十分興奮,取得太太同意後,立即直奔朋友家,與朋友的孩子一同享受和小狗嬉戲的樂趣。孩子們好喜歡牠,小狗也被逗得興奮不已,晚上主人要接回家時,小狗一被抱起立即趴在主人肩膀上呼呼大睡,主人從沒看過牠累得如此筋疲力盡。
貝寧對那隻博美狗念念不忘,一直纏著太太說要養狗,太太從來不會直接拒絕女兒的要求,都是與她們一同分析事情的結果與代價,讓她們以負責的態度審慎思考,然後給予選擇的權利。關於養狗這件事,太太認真的問貝寧:
「你可以每週幫小狗洗澡嗎?」
「你可以每天帶小狗散步嗎?」
「你願意隨時幫小狗清理大小便嗎?」
「你可以為這隻小狗負起所有責任,就像我願意為你負起照顧的責任嗎?」
我聽過許多父母有這樣的經驗:白天上班工作忙得不可開交,回到家,孩子卻糾纏不休,提出許多傷腦筋的要求。大人忍不住責罵一番,於是孩子哭啼吵鬧,一發不可收拾。父母無法靜下心來、心平氣和的與子女溝通,子女自然也是意氣用事,肆意而行,我覺得這樣的氛圍太傷感情。
在教養子女的觀念上,夫妻必須觀點一致,互相合作,絕不能有一方「放水」,而且要堅持到底,才能讓子女了解父母的規範是相同的。關於這一點, 太太做得十分恰當,我也密切配合,與子女溝通的過程中態度不能凶悍,而且說話不要大聲,要讓子女感受到你沒有將個人情緒帶進來,並不是以父母的權威在控制他。久而久之,子女學會以理智的態度處理生活瑣事,謹慎行使選擇的權利,為他們所做的決定負責,而非老是讓父母收拾殘局。
當年的貝寧以慧黠的雙眼看著太太,認真思考這個問題,然後與太太達成協議,以後找一天約朋友去探望那隻博美狗。其實,好動的貝寧不久就忘了養狗這件事,因為正在成長的她很快就又找到其他喜好:運動、交友、上學、學琴……占去她大部分時間。
女兒成長過程中,每件事情的選擇,我們都尊重她們的意見,讓她們有充分選擇的權利。貝寧小時候躲進衣櫃裡玩捉迷藏,我們不以為意;想買縫紉機,她的理由十分充分,就買給她,只是我們沒想到她最後會成為服裝設計師,以服裝打造夢想。
現在回想起來,子女成長過程中每一個小小的選擇,都可能影響深遠,父母絕對不要只是簡單的說「可以」或「不可以」,要讓他們理解選擇的代價與對未來的影響。
本文節錄自:《星空下的一家人》一書,潘冀、廖大魚著,天下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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