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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美不怕跌死 當束縛的蹣跚裙成了時髦象徵

遠見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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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見好讀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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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美不怕跌死 當束縛的蹣跚裙成了時髦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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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i, je libérais le buste mais j’entravais les jambes.(對啊,我把胸部解放出來了,不過又把腿部給束縛起來了。)

──保羅.波烈(Paul Poiret),《時代穿著》(En habillant l’époque),(巴黎:Grasset,1930年,頁53)

就像葛楚.史坦對於鄧肯裝模作樣「是很危險的」這句評論所表明的,觀察家常認為自己有權對時髦服裝所造成的意外加以道德判斷,有些作者似乎真心感到哀痛,任何人都不應該受到這種折磨,有些卻是採取嘲諷的語氣,暗示這些不理性、並且往往是女性的「殉道者」,若是堅持穿著誇張或者具有性挑逗意味的時裝,受到傷害也是活該。許多早期的說教都帶有宗教基調,不過醫生、服裝革新者、衛生學者,或是像夏洛特.柏金斯.吉爾曼(Charlotte Perkins Gilman)這樣的女性主義者,重提舊時觀念,反對據信會摧毀女性健康、妨礙女性活動的各種時尚,這種道德宣判把服裝抽離了歷史與文化的脈絡,忽略了社會、經濟和情感上的投入,更別提還有「極端」時尚對穿戴者在視覺與觸覺上的吸引力。裙子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我們很熟悉關於緊身胸衣和鞋子的醫學文獻,但是或許我們比較不常想到腿部本身,自從男式緊身褲在中世紀出現以後,男性就一直穿著分叉形式的服裝,展現腿部,女性則被期待要穿著長裙,標示其女性特質。男性在其他文化中也會穿著「裙子」,或因工作而穿上短摺裙,而從20世紀初期,女性主義服裝改革者努力了五十幾年,嘗試想引進燈籠褲這類的女性褲裝,卻一直無法成功。嘲弄和阻力使得女性在20世紀初期,除了在運動或高級時裝的場合,依然不能「穿上褲子」。

1880年代之際,服裝改革者企圖想讓唯美主義寬鬆、飄逸的禮服合乎社交禮節。當時的時尚主流,例如在膝蓋後方設有綁帶暗扣的窄裙,嚴重妨礙女性活動,一名服裝改革者在1880 年時寫道,「大部份跟我聊過的人,都跟我抱持同樣的觀點,走路的樂趣全沒了!穿上這種沈重的貼身窄裙,對那些身子不夠強壯的人而言,奮力走幾步路就累了,這是一件必須嚴肅深思的問題。」束縛裙子的流行來來去去,女演員之類的前衛女性,會把自己擠進格外緊身的鞘式女裝(sheath),或是1908 年流行的「督政府裙」(directoire skirt),這種「苗條性感」的裙子沿著小腿肚到大腿開了一條衩,可以露出色彩鮮豔的長襪,強調穿著者的性徵與活動自如的雙腿。這種裙子雖然緊身,穿上以後還是有辦法走路,後來取而代之的款式,如「蹣跚裙」(hobble skirt),卻刻意降低女性的活動能力。

首圖圖說:圖片來自大寫出版《時尚受害者》。蹣跚裙穿著者的套袋賽跑,法文稱為「La course d’entravées」,《倫敦新聞畫報》,1910 年8 月13 日。作者收藏。

蹣跚裙,法文稱為「jupe entravée」,是一種迫使穿著者必須踩著小碎步、扭捏走路的裙子,可能是受到第一位乘著飛機上青天的女性所啟發。1908年10月7日,萊特兄弟在歐洲的代理商哈特.歐.伯格太太(芳名叫作伊迪絲,Edith)要求參與韋爾伯.萊特(Wilbur Wright)在法國勒芒(Le Mans)的試航。該試航的目的是為了證明穩定持續地「載人」飛行是有可能的,觀眾和媒體蜂擁而至觀看示範,伯格太太成為史上第一位飛機乘客,坐在韋爾伯.萊特旁邊於天際翱翔了2分7秒。當時有位攝影師拍下她穿著實用又不失時髦的合身套裝,流行的帽子以薄紗圍巾固定在頭上,膝蓋以下的裙子用繩索牢牢綑住,以免裙子飛起來或是卡到機械零件裡。她在降落後跳下機,繩子還固定在腿上就設法想從飛機旁走開,其蹣跚的步態據說啟發了一位法國時裝設計師,很可能就是保羅.波烈本人。有鑒於蹣跚裙最早期的版本是用一條與裙子類似的布料繫帶圈住雙腿,因此我的結論是,這則故事很可能是真的。《紐約時報》在1910年的一篇文章中也談到,這種裙子起初叫做「飛行裙」,文中刻薄地評論了飛行裙所隱含的社會期望(或許也是實際上的期望):「所有穿著飛行裙的女性都沒有自己的飛行器,因此,如果她們執意要穿飛行服裝會有什麼後果呢?她們是否會停止步行,還是會學著飛行?」不管是不是波烈發明的,或者是伊迪絲.伯格的飛行賦予了這種風格的靈感,蹣跚裙造成的意外事故報導出現後,法國人口徑一致地兩手一攤,宣布這是個恐怖的「美式」發明,這種裙子獨特的輪廓啟發了在1915年取得專利、標誌經典美國的「蹣跚裙」可樂瓶,底部有凹槽,時尚的女性軀體變成了容器,暗示你可以一把抓住她的「腿部」,再從她「頭上」的孔穴喝掉甜美的內容物。

限制行動的蹣跚裙大約在1910年到1914年之間風行,「綑縛」(hobble)通常與動物有關,意指將馬或驢子前腿緊緊捆綁或鍊住。歷史上被迫束縛腿部或手臂的人類,只有奴隸、罪犯和瘋子,他們不得不穿上約束衣,又稱為「強力服」(strong clothing)。蹣跚裙確實會讓人幾乎變成瘸子,膝蓋以下緊貼合身,腳踝處縛緊,下襬直徑大約38吋,或者是小於1公尺。法國精品雜誌《風尚公報》(La Gazette du Bon Ton)有幅1914年的時尚樣圖,捕捉了(後宮)情色與東方風格的「時尚奴隸」審美觀。一名藍綠髮色的女子穿著相襯的兩件式晚禮服,緊緊裹著腿部,用一枚大型藍寶石胸針固定,還有搭配的鞋扣、項鍊,以及類似的別針固定纏繞在手臂上的帶子,她驚呼著:「Il a été primé」,意思是「他得獎了」,一邊輕拍著優雅灰色純種狗的頭部,這有點像是一則玩笑,女子「精心打扮」和拖曳的禮服與狗兒相互呼應。20世紀初期之際,「時尚狗展」在布洛涅森林(Bois de Boulogne)舉行,有錢又「有教養」的女士,牽著她們純種的狗兒在這座位於巴黎的公園裡散步, 進行某種形式的優雅競賽(concours d’elegance),最佳組合將得獎拍照,登上當日的時尚報導,《風尚公報》則會在當天稍後刊登兩位嬌貴的「寵兒」。穿著這種晚禮服的女性很難正常邁步,在森林裡遛狗。儘管藝術家讓這種打扮裝束顯得美麗誘人,卻不是每個女人都欣賞蹣跚裙的象徵意義與妨礙活動,大眾媒體就經常加以嘲笑:有張諷刺明信片就描繪了穿著蹣跚裙的「壞女人」;在一場由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在法國所舉辦的化妝舞會中,許多男性穿了蹣跚裙,「結局非常荒唐」。1910年,法國郊區又開玩笑地舉辦了一場「套袋賽跑」,由穿著蹣跚裙的女性參賽,有些參賽者想用跑的,有些則是「跳著躍著,用了袋鼠的方法」。

愛美不怕跌死 當束縛的蹣跚裙成了時髦象徵_img_1

圖說:圖片來自大寫出版《時尚受害者》。法蘭西斯科.哈維爾.高賽(Francisco Javier Gosé),〈他得獎了!〉蹣跚裙晚宴服,《風尚公報》,1914 年3 月,由皇家安大略博物館圖書館(Royal Ontario Museum Library)提供。

知識與美味同行,遠見請客西堤

關於蹣跚裙的討論出現在女性參政權運動的關鍵時刻並非巧合,有一篇文章明確地質疑,為何女性會想要像「日本娃娃」一樣走路,文中並且要求,「如果女性想要角逐州長,就得要能夠趕得上車子才行;如果她們想要涉足總統大位,就得要能夠踏上汽車才行;如果她們想在法律上取得自由,就不應該在服裝上束縛自己。」夏洛特.柏金斯.吉爾曼這位重要的女性主義作家暨運動員,在1910年到1915年之間徹底批評了女性服裝,她寫了一篇嚴厲的抨擊,控訴各種裙子,尤其是蹣跚裙:

穿裙子的女人當然可以一派慵懶地坐著,或者是從容地站立好一陣子⋯⋯但是任何需要腿部充滿活力的動作,穿裙子的女人在設計上就受到了限制,男人如果穿上裙子也一樣,被認為有「女人味」的扭捏作態小碎步,只不過是「裙子的屬性」──與性別無關。近年來,關於服裝設計所造成的傷害,出現了最明顯、最可笑的例子,就是稱為蹣跚裙的東西,如今已由提供我們衣服的權力仁慈地赦免掉了。女性歡欣鼓舞地甘願受到妨礙,鞘式女裝比較像是單一條褲管,而不像裙子,許多樁意外事故的極端後果是死亡,因為在必要的時候,完全沒有能力邁開步伐或是跳躍,導致死亡。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吉爾曼的論點太誇張了,不過蹣跚裙確實直接導致了好幾樁死亡事故,諷刺的是,當時的媒體並沒有注意到。1910年9月,在巴黎附近尚蒂利(Chantilly)的賽馬場裡,一匹沒被拴住的馬兒突然衝向一群觀眾,一名穿了蹣跚裙「被綁住」的女子,「因為裙子太緊」沒辦法逃跑,摔倒在馬匹之下,她的頭髮卡在馬蹄上,遭到拖行,後來死於顱骨骨折。一年以後,紐約上州有一名18歲的女子依達.高耶特(Ida Goyette),在伊利運河(Erie Canal)上過橋時,「想跨過閘門卻被裙子絆倒,從低矮的柵欄邊跌了下去」,溺死了。幸運的是,並非所有意外事故都會致命,但是往往會斷手斷腳,導致自尊受創。

現代交通工具創造了更多新挑戰,尤其是在女性上下車輛的時候。《噴趣雜誌》有一幅諷刺漫畫〈新式裙子與移動之詩歌〉(The New Skirt and the Poetry of Motion),畫中模擬一名女子突然併攏雙腿跳了起來,荒唐又笨拙地想要加快移動的腳步,還催促一旁邊名叫美寶、差點就要跌倒的朋友動作要快,因為要是她「一直試圖想用跑的」,就會永遠也趕不上火車。還有一系列的漫畫明信片稱這種裙子為「限速裙」,畫中的男人把穿著蹣跚裙的女人吊高越過柵欄。有位牧師禁止女性穿著蹣跚裙上教堂,說這些女人是「會走路的氣球」,是「瘋子」、「對上帝不敬」,另一個牧師則宣稱,穿著蹣跚裙的女人會是「好妻子」,因為「對時尚有充分興趣的女孩,是社區裡最好的女孩。」除了產生這些道德爭議以外,報紙上也報導了許多跌倒意外,搭乘電車尤其困難,因為女性沒辦法輕鬆登上叫人暈眩的19吋高台階,正如這張1913年的照片所示,紐約警官湯普森中尉在1910時還沒見過這種新時尚,他必須一連兩次幫助一位尷尬的女子,因為她試圖想搭電車卻「在門邊跌成一團」,他只好拿出小刀,叫她在裙子上割出一道縫,卻被這名憤怒的女子稱做是「混蛋」,他同事被逗樂了,拿了一份女性雜誌的時尚附錄給他,還把蹣跚裙用紅墨水圈起來。然而兩年之後,穿著蹣跚裙的女性取得了最後的勝利,紐約的市街電車推出新的蹣跚裙車廂,中間設有便捷的門可以進出,不需上下階梯。都市交通運輸的設計不得不考量到穿著新潮時裝女性的需求,也順道替所有人創造了更多的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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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時尚受害者:時裝工業奪命圖鑑史》一書,艾利森.馬修.戴維(Alison Matthews David)著,趙睿音譯,大寫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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