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篇評論說:「根據《遠見雜誌》調查,有近九成受訪醫師為了降低醫療糾紛風險,會採取防禦性醫療,超過一半的醫師表示常常用防禦性醫療來自保。醫師會為了被告之後方便舉證,或為了避免診療風險,執行比臨床必要更多的檢查,無形中增加病人診療過程的風險及醫療成本的浪費。」
另則新聞則報導:「健保署統計全年被丟棄的藥品至少193公噸,約5億顆,排起來可環島八圈,加上未被回收計算的量,藥品浪費非常驚人。為減少用藥浪費,除了研議提高民眾門診用藥部分負擔,健保署表示考慮取消慢性病處方箋藥品的部分負擔優惠,患者每次取藥需自付200元。」
顯見,台灣醫療浪費的問題極為嚴重,可是,談到醫療資源的浪費時,除了防禦性醫療外,醫師還常說,為了避免爭執,醫師只得順應病人的要求,提供不一定必要的檢查或處方,這一切似乎都是病人的錯。所以,醫界就常建議,要增加病人的部分負擔,來扼止醫療資源的浪費。這樣的論調,其實是值得商榷的!
最先我們須從醫療的專業切入此問題,儘管醫療有其不確定性,但是,在21世紀的今天,大部分的醫療處置,都有以實證為基礎的診治準則,或標準作業程序。譬如腦部撞傷時,第一時間並不是每位病人都須做電腦斷層掃描,只要在診治病人的過程中,清楚說明病情並依循醫療準則做醫療決策,嚴謹執行必要的醫療步驟。若不幸,發生醫療糾紛時,醫師一定站得住腳。執行防禦性醫療,其實是不負責任的、不專業的醫療行為。
病醫互信 醫療成效更好
至於醫師不是根據專業判斷,而是順應病人的要求或因利之所趨,而開立不必要的檢驗和處方,則不但可能造成病人的傷害,而且百分之百是資源的浪費。顯然不是合乎專業及醫學倫理的行為。
事實上,根據國際醫療界多年病醫關係及醫療成效的關聯性研究,一再證實醫療成效的關鍵要素是良好的病醫關係。影響病醫關係的元素包括病人須感受被尊重及被平等對待的。當做醫療決策時,病人須被邀與醫師一起決定醫療的目標。再者,當今80%病人所罹患的是慢性疾病。近年,許多研究更進一步的發現,病醫之間,除了在門診時候的溝通外,如果醫師能夠利用電話、email等其他溝通方式關心病人,則病人醫囑的遵從率越高,醫療成效更好,醫療花費也減少。
可見,要杜絕醫療的浪費,大部分責任應該在醫師而不是病人。根本的解決之道,是加強醫師的專業修煉與醫學倫理教育。在醫師養成教育的過程中,強調堅持做對的事情才能獲得病人的信任,維護醫師專業的尊嚴。
最後,我想說的是,部分負擔的受害者是經濟弱勢族群,不但無法扼止浪費,反而違背健保「避免國人因貧而無法就醫及因病而貧」的初衷。
(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