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勞檢一波接一波,究竟成效如何?企業內的人資主管,堪稱是對勞檢感受最深的一個群體,最有資格回答這些問題。
因此,《遠見》率先與會員均是各企業人資的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合作,針對課長級以上主管發出問卷,了解大規模勞檢下,人資主管的心聲。
勞檢成效總成積單 僅拿到55.84分
人資夾在主管機關、資方與勞方間,是勞資關係的第一線。企業應對勞動檢查時,最直接面對勞檢員的,其實不是雇主,而是人資單位。在企業內部,人資必須代表資方,對勞方執行各項人事政策。但做為受雇員工之一,人資也是勞方,也會站在勞方立場分析事情。
根據本次調查結果發現,就像政府勞檢結果,給各大小企業都打了滿江紅的成績單,同樣的,人資主管為政府勞檢所打的首張成績單,結果也慘不忍睹。
首先,調查請人資主管們為這波勞檢在改善勞工過勞的效果上打分數,結果受訪者平均只給出55.84分的不及格分數。以比例來看,也有64.54%的受訪者,給分在60分以下。
「坦白說,現在勞動檢查是有點走火入魔了,」人資協會理事長劉文章說,縮短工時固然是國際趨勢,但問題是同時間也應該給予企業彈性。然而現在很多法規邏輯,過於僵化,也還停留在傳統產業思惟。
改善過勞?近半數人資主管不看好
政府勞檢的目的,是希望改善勞工工時過長的過勞現象。但調查顯示,有48.94%、即將近半數的人資主管都不看好勞檢可有效改善過勞,僅有33.33%的人回答同意或非常同意。
「這是因為勞動檢查的出發點雖然正面,但方法上卻出了問題,」劉文章指出,一來是很多勞檢只拘泥細節,沒抓大方向,二來勞檢後續追蹤不足,違規企業改善自然有限。
受訪人資主管的任職企業中,過去一年內有超過半數曾經被突擊勞動檢查過,比例相當高,但違規率也很高,達64.94%。
對照今年3月台北市政府勞檢34家媒體,違規率100%的結果,可說企業勞檢違規,已成為常態。
「全面違規一點都不可怕,只有一家被罰事情才大條,」知名勞資議題部落客「萬惡的人資主管」直接地說,如果大規模勞檢的結果是每家企業都中標,人資們只會笑一笑就算了,根本沒有壓力,最後甚至會形成一種集體勞檢疲乏。
也有專家逆向思考,如果部分法規絕大多數企業被檢查出來都是違規,是不是也該檢討,是否法令有問題?是否法令定的不切實際,與企業營運現實是嚴重脫節的?
儘管企業人資普遍認為勞檢的效果不大,但卻已產生很大衝擊。
72.34%擔憂人事成本增加 影響營運
有72.34%受訪者擔憂,如果要嚴格落實勞動檢查規定的項目,會對企業經營造成「人事成本增加」的困難。
接下來是「勞資關係緊張」(62.41%)、「人力安排喪失因應景氣榮枯的彈性」(54.61%)等。
劉文章分析,人資主管所以憂心成本增加,一是企業原本有人力配置不足,為了過關,必須增加支出外,為了因應勞檢,也讓許多企業衍生人事管理上的新成本。
例如光是嚴格整理員工上下班出勤紀錄,許多企業就要添購設備、採購軟體系統、甚至新聘員工專門處理這些事務。
勞檢規定每位員工必須上下班打卡、留下出勤紀錄,工時每天8小時,超過就算加班,其實也讓不少員工感到困擾,認為徒增麻煩。
因為勞基法可能忽略了,過去十幾年來台灣已走向創意產業、知識經濟、企業全球化,這也是政府的產業政策方向。在這些產業,勞資關係是建立在工作績效上,而不是在員工是否每天準時出現在公司?是否打卡?甚至有的員工一週都沒現身,許多企業也不追究,照發薪水,勞資關係是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
工時認定漏洞大 反致勞資關係惡化
本身就是科技業人資主管的「萬惡人資主管」就分享,許多企業管理已十分彈性,但現在資方配合主管機關規定員工如實打卡,員工反而認為是資方要開始監督上下班出勤,甚至可能進而扣薪,自然會反彈,導致勞資關係緊張。
而對工時斤斤計較,每一小時都要算薪水後,原本信任勞工的資方也會開始疑神疑鬼,懷疑員工在外面上班,是真的在上班?還是在摸魚?導致勞資出現新的緊張。
至於勞檢時,企業究竟是在哪些地方違規?調查顯示,延長工時超過法定限制,是一般企業最大罩門。
每天正常工時基本為8小時,連同加班時數,總工時一天不得超過12小時、一週不得超過48小時上限。這一點,顯然多數企業很難做到,有56%受訪者的任職企業都在這個檢查項目上栽了跟斗。
其實對工時的嚴格認定也出現許多漏洞。就有不少企業喊冤,勞檢時只看上班打卡幾點、與下班打卡幾點來認定是否超時,就出現企業被罰是因為員工下班後,晚餐約朋友在附近吃飯或出去辦私事,9點左右又回公司拿包包,就又多了一筆刷卡資料,勞檢時認為是違法加班又不給加班費。讓受檢企業哭笑不得。
勞檢全面違規 凸顯法令不合時宜
也有員工下班了,喜歡留在公司辦點私事,使用公司的冷氣、影印機或電腦等設備,晚一點才刷卡出公司,這樣也算加班嗎?也出現許多爭議。
很多專家指出,如果有項法令是所有人都無法遵守的,那麼很可能法令本身就有問題。「勞檢全面違規只凸顯出一個問題,那就是很多傳統的工時設計,對時下太多的工作型態而言都是不適用的,」一位專家指出。
調查進一步追問有違規企業,針對違規項目是否有改善計畫?結果28%表示未來計畫「依規定發放加班費或給予補休」,28%表示會「強制員工每七日至少休假一日」,另18%表示會「落實置備勞工出勤紀錄」,這些與前述違規率都大致相符。
「工時逾法令規定」 改善率僅四成
但值得注意的是,唯獨在「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這一項,有56%的企業有違規,但卻只有24%的企業表示有意改善,粗估違規改善率只有四成!甚至將近1/4的企業,即使有違規,也沒有改善計畫!
劉文章對此結果很驚訝,他分析可能原因有二,一來,很多時候人資明知公司有違規,但往上報告時,雇主就是不理會。
二來,很多時候人資可能不是不想改善,而是知道無效。拿勞資雙方必須共同制定工作規則這一項來說,一份規則可要與主管機關來來回回改好幾遍,等到改成符合法令,早就與實務做法相去十萬八千里遠。
「以我們的經驗,早期每次工作規則報備,一個字不同,都可能被退件,」劉文章說,到最後,大家索性照抄範本,實務上再用另一套。
綜合整體受訪人資主管(包含任職企業過去一年有過和未曾有過勞檢違規紀錄者)意見來看,「每日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以上」,是勞檢項目中最窒礙難行的,有四成認為最難執行。
如何兼顧最大公約數 是未來挑戰
劉文章指出,現在台灣的加班工時計算,是以一天做為最小單位,無論如何一天正常及加班總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這讓企業實行上很為難。遇到業務旺季,一天工作很容易超過12小時,遇到淡季,員工需上足8小時班,但真正工作時間卻不到3小時。
僵化的工時規定對雇主來說,是「真有人力需求時,必須受到很多限制,但沒有人力需求時,也要受到很多限制,」劉文章說。
勞動檢查原意是保護勞工,如何讓勞方滿意,又兼顧企業現場需求,不打擊競爭力,考驗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