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五百多年前,如果基督徒沒有認知到,「邪惡」乃是人類本質的一部分,因而自我潔淨,並因此而感動異教的羅馬帝國統治階層,那麼西方文明可能仍停留在人們假借諸神的名義而相互攻伐的階段。
十七世紀,西方資產階級民主大盛,如果自由民主的先行思想家及實踐者,未曾將容忍和妥協視為一種價值,而好自專擅,那麼西方仍可能停頓在各個階層相互惡鬥,而每個人均自認代表了「真理」的時代。
進步的黑暗面
半個多世紀前,美國早已遠離「走向西部」那個樂觀的擴張年代,但主流的社會價值仍是樂觀時代那一套「適者生存」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如果當時的小羅斯福總統及多數美國人沒有體會出「走向西部」擴張邏輯裡存在著的罪惡,改而標舉另一種更高層次的「共享」、「互助」,那麼美國的歷史可能早已變了顏色。
這似乎正是人類蹣跚前行的規律--在每一個樂觀的、抗爭的、衝決網羅的進步時代,進步的浪潮在捲起光明的同時,也會捲起沈澱在歷史深處的糟粕與人心的黑暗。除非進步時代的人們清清楚楚的辨識,否則,進步即可能反而帶來黑暗。
因此,美國學者章伯林(J. Edward Chamberlin)與吉爾曼(Sander L. Gilman)在「墮落:進步的黑暗面」這本書裡特別提醒人們要對「墮落」的理念作清楚的辨識。
他們說:「在十九世紀,墮落的過程與力量之中,人們的想像與現實相互映照。在那個歲月裡,一切依循毫無節制的自然和一切依循後天的教養兩種態度相互競爭,人類會墮落倒退的觀念在兩者的鴻溝間搭起了橋樑,而且拒斥了雙方所依靠的定理。拒斥可能用錯了字,超越可能吻合。」
這兩位學者提示的是,當人們能夠不好自專擅的認識到進步有黑暗面,進步會帶來墮落的時候,我們才能在希望及恐懼之間凝結出新的規則與法律、教育等體制架構。
進步有黑暗面,可能造成墮落,浪漫與墮落經常共生,這些觀念都不存在於中國人的集體心靈之中,而是純粹西方文化的內容。三千五百年的專制文化已將中國人做了獨特的塑造;政治人物要不就是今日的強人,要不就是明日的強人,在沒有強人的空檔,則是人人爭做強人的混亂;至於人民,不是順民,就是刁民、亂民。英國思想家約翰.彌爾就說過,像中國人這種社會,可能會有燦爛的文明,但卻不會有尊嚴的個人。
勿使進步成泡影
現在的台灣,毫無疑問可算是進步歲月,但所有的進步歲月都只不過是各種可能性在相互角逐的歲月,它可能使台灣變得更好,但也可能變得更壞,變得好或壞,其實都是我們自己的選擇;當我們對什麼緘默,它就會被留存下來;當我們批判拒絕什麼,它就會被揚棄。無論幸福或災難,都沒有什麼好抵賴。
而歷史證明的是,在進步歲月中,如果人們不能建立起比以前更好的結構,不能表現出比以前更高的素質,那麼進步歲月很快就會化成泡沫。
進步時代的台灣,進步的黑暗面日益瀰漫,政客不負責任,社會趨向墮落,「媚俗」則是一切有發言權的人的共同特色。在人們普遍有「將伊於胡底」的這個時候,好好來辨識「進步的黑暗面」,應當是不能再緘默下去的課題了!
(南方朔為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