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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潮洗進台灣?

卓慧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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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慧臻

199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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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潮洗進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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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1990 / 7月號雜誌 第049期遠見雜誌

場景一:香港:四月十日。香港華懋集團負責人王德輝被綁架,綁匪要求家屬匯錢贖人,王太太依綁匪要求,將第一筆贖款匯進香港恆隆銀行。

場景二:台北,四月二十五日。歹徒找了八個人頭在一銀大安分行開戶,將印鑑交付行員保管,當天匯進八百萬美金後馬上兌現成新台幣,由另一人領取。

四月二十六日,另一批兩億六千萬港幣由二十幾家銀行轉至一銀大安分行人頭帳戶。很快地,也被提取。

◇ ◇ ◇

台北調查局在接獲情報後,亦步亦趨偵查,本以為台北的這兩筆匯款涉及槍械走私,卻意外發現--可能是香港綁匪奪得的部分贖金。

這種在香港犯罪而得的髒錢匯至台灣,經由銀行轉帳,使其成為來路「清白」的乾淨錢,再行分贓的手法,暴露了世界新興的「洗錢」(money laundering)犯罪活動,也來到了台灣。

洗錢,主要是勒索、走私槍械、販毒者把髒錢轉換成乾淨錢,藉此切斷犯罪線索的技倆;以及一些財團主腦、影、歌星等高收入者,為了逃稅所用的智慧型犯罪手法。像一位南非投資者為逃避經濟制裁,部分東德共黨頭子為存私款,均將錢存入瑞士的銀行,以免為本國情治單位或稅務機關查獲。去世的前菲律賓總統馬可仕是洗錢的常客,加州的億萬富翁理查.斯伯曼也曾涉及販毒洗錢,可見洗錢者層面的廣泛,洗錢型態牽連的複雜。

避開情治單位追查

然而,洗錢絕不是「第一次」在台灣發生,只是「過去不認為那就是洗錢。」還有,「辦事人員常顧及顏面,或政府唯恐傷害本身政績,總是延遲披露。」世華銀行徵信處長周君銓指出。

台灣金融界對這個新名詞確實相當陌生,國內一名信託公司主管也表示,今年四月調查局揭發的洗錢案,才觸發金融界意圖進一步明瞭其過程,思索可能帶來的問題。

值得探討的是,此次洗錢案主要原始匯款地是香港,最後提款地是台灣,歹徒不將錢匯出,卻在台灣以新台幣提領,是否凸顯了台灣被視為犯罪安全地帶的事實?

負責京華證券規畫及引進國外基金的賈毅然認為,台灣本身地下經濟活動繁多,現金交易方便,香港的黑錢當然願意到台灣來使用。可是,怎麼把錢運來台灣使用?這和全世界各地的洗錢起因一樣,「因為現金運送困難,一大箱的錢總不能坐飛機來,被查到的機率太大了,所以還是要利用合法的金融管道--銀行,將錢匯至台灣。」在門外充塞證券交易繁忙的人聲中,賈毅然仔細地說著。

「髒錢」,可以假藉買賣房地產、黃金、股票、證券的名義,存入銀行,只要僥倖闖過這一關,接下去就是帳面作業,轉帳幾次,歹徒便可將現款在世界各地銀行化整為零,避開情治單位的追查。

因此以台灣的銀行目前缺乏防杜洗錢的觀念與法律,很容易令洗錢者有機可乘。

外匯管制放鬆副作用

台灣目前的匯入款額規定是,每人每年匯入不得超過一百萬美元,但公司、行號不在此限。比較美國在匯入一萬美元就必需申報,並接受個別審核的情形,國人的匯入款限制反而比美國寬。「歹徒只要用七、八個人頭,找個賣掉房子的名義,就可匯四、五千萬美元到台灣,比在美國容易。」台銀副理陳武雄搖頭表示,只看現金數額,要防範不法匯款,是非常困難的。

對此,熟悉金融法律的財政部參事戴立寧在書刊、檔案成堆擺放的辦公室,亦一層一層地歸納出:「民眾對大量現金交易的感度低、是造成台灣成為洗錢地的癥結所在。」

在亞洲,香港是洗錢重鎮,有來自世界各地的洗錢客,著名的設計公司負責人亞都.古奇(Aldo Gucci)就曾將其公司的營業額一千萬美元藏至香港以利逃稅;一位巴西軍事武器買賣商在接受時代週刊訪問時就不諱言:「除了香港,還有什麼地方可以讓我從事大陸槍械及台灣黃金交易,然後運至巴拿馬。」

如此說來,由於地理因素,緊挨著香港的台灣,在外匯管制的小腳鬆綁後,是否也無可避免地被波及,甚至淪為洗錢重鎮?

根據台銀陳武雄瞭解,這樣的因素很大:「從前是台灣的人犯罪,將錢匯至香港。現在,台灣的外匯管制放鬆,香港由於九七大限,導致罪犯希望將錢匯至台灣。」

傷害國家形象

另外,對於此次歹徒選擇在台灣領取台幣而不是將其換成美金帶走的原因,一名信託公司主管分析,隨著台灣「自由化、國際化」發展,現在台灣到香港、大陸投資、探親、旅遊的人很多,台幣在此二地,宛如通行貨幣,造成新台幣需求量大,歹徒握有新台幣,可以在海外從事新台幣交易,賺取差額;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台幣近年的強勢走向,使得不法之徒認為,握有新台幣比美金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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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如此,將可能傷害到台灣的經濟形象。一般認為,協助洗錢,狹義上就是「幫助罪犯」;廣義上則會「損及台灣的國際形象」。中國國際商銀業務部經理陳季筑用清亮而篤定的聲音解釋著,「全世界的利害是一致的,幫助罪犯洗錢,就是損害自己的利益!」

世界主要金融中心之一的瑞士,在銀行涉及協助諸多國際知名人士貪污、逃稅相關的洗錢醜聞,被揭發之後,亦設立了反洗錢的措施。瑞士銀行總會執行長蕭普士(J.Chapuis)說:「我們希望罪犯到別的國家去!」參與洗錢,台灣雖然也有利可圖,但是「衣食足而後知榮辱」,戴立寧沈默了一會兒,提出國家形象的考慮因素。

在洗錢問題上,台灣如果不加強對國際事務的警覺,可能妨礙到本地銀行對外發展。剛從歐洲各國考察銀行業務歸來的台銀副總王天生抬著臉,一針見血地話問著:「國家形象不好,被弄成是洗錢地,誰還敢讓你去他們的國家設立銀行呢?」

奧地利為了要進入歐洲共同市場,也緊縮原本管理寬鬆的銀行保密制度,反對洗錢。 美國也正研究反洗錢法。

日本為了防範大商社逃稅,也呼籲杜絕洗錢。

而台灣究竟該揀什麼應變的措施?中國商銀陳季筑強調,在銀行為匯款洗錢第一站的前提下,「銀行應負起警覺的責任。」像加,拿大政府與銀行達成的防制洗錢協議中,就約定:銀行必須認識客戶;資金來源需有律師及會計師的證明;存款一萬美金以上需個別申報審核;最重要的是,「銀行人員發現可疑數目要追查!」加信皇家信託董事長麥定國(Haltland MacDougall)舉起交叉的手指作祈禱狀,表示銀行「盡人事,聽天命」。

似乎,台灣要面臨的是如何不妨礙金融自由化,又要免於淪為洗錢地的難題。台銀陳武雄認為,外匯管制才開放不久,若因反洗錢又再實施匯額限制,就是「走倒路」、因噎廢食的作法。中央銀行總裁謝森中曾被問及,央行及政府單位是否有可能因洗錢案制定反洗錢的行政命令,他的反應是:「目前不是說的時機,也不見得對問題會有所幫助。」

如果是這樣無力防制,那麼隨時睜著大眼,尋找「避風港」的洗錢客在其他地方嚐到閉門羹時,大概要掀開世界地圖,指著台灣,高興地尖叫著:「啊!去試試吧!那兒聽說是冒險家的天堂哩!」

瑞士第一大銀行:我們沒有洗錢訪瑞士聯合銀行台北辦事處代表桂寧

問:為什麼一提到洗錢,就讓人聯想到瑞士的銀行?

答:「洗錢」在五年前根本沒聽說過,只是近年美國的毒梟大量將販毒所得的錢匯至他國,才有了「洗錢」一詞。從前美國不也有人將綁架、勒索得來的錢匯至美國境外?只是匯到別的地方的錢都沒被查獲,而在瑞士被揭發,從此,端士就被媒體說成是洗錢的溫床,這其中有大都分的誤解是瑞士的媒體要負責。

問:根據時代週刊的報導,瑞士的銀行保密程度減低了,這是什麼原因呢?

答:我要強調的是:瑞士銀行的保密政策從沒有減弱過,也沒有所謂的「秘密帳戶」。我們認識每一個客戶,在他們開戶時都檢查過他們的姓名,證件,不像有些歐洲銀行,只要你開戶,冒用名字都無所謂。我們的確有一種帳戶叫:「不具名帳戶」(Number Account),那是不標姓名只標上號碼的帳戶。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瑞士是中立國,「不具名帳戶」是為保障德國的猶太人,也是保護瑞士公民的私有權。

銀行應該保密

銀行的保密制度不是瑞士獨創的,世界各她都有銀行遵守這種規定,像德國。法國、盧森堡……,美國在若干程度上也是如此,這是銀行該做的。

兩年前,瑞士公民在一項投票表示是否贊成「不具名帳戶」時,仍有三分之二的選票支持。

所不同的是,為了防制洗錢,在不侵害銀行保密規楚的原則下,已通過一項將在一九九0年七月一日起實施的法律,規定銀行涉及洗錢案時,非瑞士公民亦可通過瑞士法庭,要求涉嫌銀行提供必要的資料與訊息。

瑞士銀行絕不幫助罪犯,但對誠實信用的客戶所做的保證。並不因此項法律而有所變動。任何人若濫用職權蓄意揭發客戶,重則要坐六個月的牢,罰款可高達五萬端士法郎;即使是因疏忽而漏失客戶資料的,也要罰三萬瑞士法郎。

問:你是否覺得大量使用現金的地方,較不易防範洗錢?

答:這不是使用現金的問題,而是觀察存戶怎麼使用存款。當有人要存錢時,要質疑的不是大量的現金,而是存款人的舉止、行動;是不是在存入之後就馬上到處轉帳。或是存款人突然拎著一大箱現鈔要求儘快存入。

然而,我認為銀行從業人員不是警察,根本不應扮演警方的角色。

(卓慧臻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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