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細觀察世界上較落後的國家,有一個發現:凡是政治風氣、社會風氣比我們好的國家,它的政治、經濟一定比我們好,如美國、日本、西歐。凡是政治風氣、社會風氣比我們差的國家,在其他各方面的整體發展一定比我們差,像菲律賓、泰國、印尼等地方,不管它有多豐富的天然資源。
所以往好的方面想,我們可以說「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但是話說回來,我們為什麼不能迎頭趕上?總不能老是跟菲律賓、泰國這些國家比,當然更不能跟大陸比。所以,怎麼樣才能夠消滅特權和貪污,是值得我們關心的問題。
可能很多人覺得,貪污有什麼關係?可是這些公務員的貪污就造成整體國民的稅收減少。稅收減少了,一般公務員的待遇就不可能提高,或是提高得有限;公共工程的品質就低落了,倒楣的最後還是人民。
而且,通常貪污和特權是雙生兄弟、一體的兩面,有特權就有貪污、有貪污就有特權,有了特權和貪污之後,這社會就沒有公平。
為什麼會這個樣子?我想有很多原因。我大致分析一下:第一個是抓得太少。當然司法單位、治安單位會告訴我們一些數字表示抓得也不少;但是如果今天十個人貪污,你能抓到五個,我想你就是不判他死刑,判個一、二年徒刑,大家就都會怕。
有證據就辦人
假如一百個人貪污,只有一個被抓到,那其他人就覺得可以鋌而走險,反正被抓的機會很低。當然這也牽涉到決心的問題、法律的問題。還有,這種送紅包的行為常常是私相授受,證據也不容易掌握。
所以今天我們在議會及立法院質詢,首長們的答覆通常就只有二種,第一個就是「我們當然知道有害群之馬,不過是少數中的少數,你可不能侮辱絕大多數好的公務員。」這是第一個把你擋回去了。第二個就是答覆說:「很好啊!你拿證據來我們就辦,沒有證據我不能隨便辦人。」這個也言之成理。
但是你看社會上這些現象,你就清楚知道,其實這些不難。
要想知道司法人員貪不貪污,你問律師最清楚;要知道稅捐人員貪不貪污,你問會計師;要知道建管公務員貪不貪污,你問建築師、營造商;要問衛生人員貪不貪污,你問醫院;要知道醫院買藥的拿不拿紅包,就問賣藥的;要知道海關貪不貪污,你問報關行;這些都可以清清楚楚的得到答案。
另外一點就是風氣太壞。大家如果把這種事當成:「別人都拿,為什麼我不拿?」不拿可能還會被別人排擠。我知道有一些年輕優秀的公務員,大學剛畢業通過高普考進了某些機關,幹了幾年就不敢幹了。我說大家都很不容易進這個機關,不幹了可惜。他說不行,再幹下去心驚膽跳,晚上會做惡夢。在那裡你不同流合污都不行,否則到時候可能被栽贓的是你,而不是別人。
那麼這個問題要怎麼辦呢?我想有幾個方法。第一,很多事情政府既然要管就要管得好,不要變成什麼都要管,結果什麼都管不好,中間可能有很多漏洞,讓一些不肖的公務員取巧。
第二是反貪污局的設立,成立一個肅貪的專責機構。調查局現在成立一個肅貪處,但我認為還不夠。肅貪處現在調來四百個優秀人員。但是我們看香港,香港只有五百萬人口,卻用了一千多人成立廉政公署,經費也比我們多很多,一年有將近二億元的港幣,我們才只有五千萬的新台幣,同時還要做各種的教育、宣導,讓民眾知道不可以送紅包而且應該加以檢舉。
另外就是我在立法院提到的「公務員財產申報法」。我們希望公職人員的財產應該透明。有錢並不是罪惡,但是怎麼來的總要讓大家知道,所以這些制度應該要建立起來。
不要怕反彈
最後就是要有決心。最近李總統、李院長都強調要有清潔的政風,要反對特權、反對貪污。我想決策機關是有這個決心,問題是怎麼做?
要懲治貪污,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會有很大的反彈,今天要從任何單位肅貪都會有很大的反彈,而且是集體反彈,政府是不是有決心與魄力,不怕反彈?香港在一九七三年成立廉政公署時,一九七四年,警察便集體到廉政公署前去請願、示威,而且衝入廉政公署,把玻璃、桌子都砸毀,問廉政公署為什麼常常要找他們的麻煩,結果香港政府不為所動。
今天,廉政公署就非常有地位,它的警察非常受到大家的尊重。因為壞的人都剷除了,好的人自然待遇就提高了,地位也提高了。這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今天既然決策單位願意做,怎麼來執行貫徹就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邵冰如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