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1日,全世界的勞工們都會走上街頭來慶祝國際勞動者節(International Workers' Day),或稱「五一勞動節」(May Day)。近期,國內立委正積極推動該節日成國定假日,尚未出現最終結果。究竟,目前國內哪類人有資格放假?當天如果需要出勤,有哪些規定?全球那些國家有放勞動節?《遠見》帶您一次看。
勞動節為何在5月1日?
勞動節選在這一天,是為了紀念過去各種勞工權利侵犯的鬥爭。
19世紀末,美國剛從農業社會轉變為工業社會,工業化使得工業生產力大幅提升,勞工人數也大量增加,但當時美國勞工的工作時數沒有跟著縮短,每天的工作時間仍長達12或14小時,有時甚至連週六也要工作。
勞工團體於是開始倡導「每天工作八小時」的運動,美國及加拿大的勞工團體在1884年10月7日在芝加哥召開會議,決議在每年5月1日,舉行要求八小時工作制的示威運動,並於1886年5月1日舉行第一次罷工遊行,以推動這個訴求。
根據各種歷史學家的估計,這天在全國各地的城市和鎮上,約有30萬到50萬名美國工人罷工,而芝加哥是這場罷工的核心,估計有四萬人參加。
當時他們要求「工作八小時、教育八小時、休息八小時」,就是所謂的「三八制」,雖然罷工造成了不少衝突,但三八制後來也讓資方態度放軟,甚至影響到歐陸各國。
1889年,標榜實踐馬克斯主義的大會決議,以每年的5月1日為「國際勞動紀念日」,以紀念當初在芝加哥示威活動中,為勞動者權益犧牲的烈士。
最後,在勞工團體不斷的奮鬥下,國際勞工組織在1919年的首屆大會中,規定勞工每天工作八小時,每週48小時的規定。
過去有哪些令人印象深刻的抗議活動?
1971年,當時越南戰爭還在進行,美國華府爆發了持續多天的抗議活動,其中還包括針對戰爭的公民不服從行動。
時任美國總統尼克森(Richard Nixon)派遣約上萬名士兵,逮補超過1.2萬人,但遭外界指控違反公民權利,這些人最後被無罪釋放。
2016年,土耳其最大城市伊斯坦堡,抗議者試圖抵達市區的地標塔克西姆廣場時,與警察發生衝突,至少一名抗議者被殺,數十人被逮捕。
台灣最早的相關紀念活動為何?
根據台灣勞工雙月刊指出,我國首次舉行五一勞動節慶祝大會,是民國7年5月1日。當時,由廣東機器總工會及華僑工業聯合會共同發起召集,邀請各界人士,在中國廣東長堤石公祠華僑工業聯合會內集會,能在當時社會環境下公開的舉行活動,本身意義相當重大,也為台灣勞工的集會結社自由開創新紀錄。
哪些人可以放假?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條的規定,包括製造業、水電業、營造業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業的工作者,都屬於「勞工」範疇,5月1日這天都可以放假。
而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的行業,勞動節當天就不放假,仍需照常上班,包括:醫師、公私立學校教師、職業運動員和軍公教人員。
但外界認為,這會造成許多困擾和管理的不方便,應不分族群,當成國定假日放假一天。
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蘇俊榮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曾指出,內政部是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主管機關,後續內政部會召開會議,邀請人事總處、教育部、國防部等單位表達意見,經充分討論後,再將討論結果簽到行政院核定。截自2025年4月,今年勞動節尚未成為國定假日,國民黨黨團指出,3/30初審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最終關鍵條文全數保留送朝野協商,但仍未盼到三讀。
勞工如在勞動節出勤,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根據我國勞動部網站指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勞動節應為「勞工」放假的日子,雇主應讓勞工休假並給薪,如果需要勞工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並依規定加給工資。
也就是說,除了原本約定的當日工資外,應在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內再加發一日工資。
如工作超過8小時,就是「延長工作時間」,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予加班費。
至於其他節日與一般上班日的加班費如何申請?怎麼給?細節可以參考這一篇文章。
勞動部表示,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若剛好與勞動節同一天,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的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勞動節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的性質,當天無需出勤,工資照給;至於擇日補假的那一天,性質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
勞動部提到,勞動節的出勤和工資給付,雇主必須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