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日,憲法法庭判決健保資料庫違憲,判決指出健保資料庫對個資保障不足,欠缺個資保護的獨立監督機制,以及對於公務機關和學術研究目的外的資料利用,欠缺當事人請求停止利用的相關規定,須於三年內修法改善。
2023年11月3日,憲法法庭判決醫療法第84條關於禁止醫師為醫療廣告之部分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自判決公告之日起,失其效力;後者歷經八年訴訟,並經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停止訴訟並聲請釋憲,終讓15位大法官罕見一致同意宣告違憲。
這兩個判例讓我們知道,一個進步的觀念要取得程序正義或實質正義,都需經年累月的討論與爭取,儘管尚有相關的管理原則需釐清與制訂。
有沒有可能,在未來的某一天,憲法法庭會告訴我們,關於全民健保財務平衡的權宜措施「總額預算制度」,也是有違社會公平正義與產業發展正常運作的案例呢?
健保發展近30年以來,歷任主事長官對其多年來縫縫補補的財務政策有不同創見,其中大多以促進全民福祉、控制醫療費用、追求健保永續發展為由,再佐以公告民眾的健保滿意度為手段,以「健保好,健保不能倒」的口號,讓醫療供給者接受不斷疊加與限制重重的健保給付政策,決定醫療產業發展的天花板。
在單一保險人(single payer)制度下,健保壟斷醫療市場、掌握所有服務、藥品、醫材的訂價權,加上年度總額預算限制,所有醫療服務都是民眾先享受、健保後付款,然後在政府規劃的給付制度與總額限制之下,採用浮動點值打折給付,並事後再要求醫療機構「攤扣」繳回給付的醫療費用,勉強彌補過低的點值。如此,已扭曲了正常機構經營管理與流程上,對於財務能有的合理估計。
企盼健保制度更符合公平正義
在總額預算限制、健保浮動點值與攤扣繳回等,充滿不確定性因素下的經營管理考量,醫界自然得對醫療照護相關的投資,包括:藥品、醫材與人力發展等詳加盤算。於是,在台灣經常性醫療保健支出(CHE)僅占GDP的6.1%,遠低於OECD國家平均9.6%,醫療產業恐逐漸斷層,醫療水準也可能與國際日漸脫鉤。
因此,盼政府重新審視檢討現有制度,使醫療保健支出合理成長,健保總額制度亦應適可而止,並增加其他財源予以補救。
縫縫補補的政策終非長久之計,期待在面對超高齡社會的下一個30年,台灣能有一套更符合公平正義與社會需求的健康保險新制度,讓我們一起努力!
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遠見》立場
(作者為亞東醫院院長、教育部部定教授。李加祈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