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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稅負制 會不會影響你?

陳怡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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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貝

2005-12-19

瀏覽數 16,750+

最低稅負制 會不會影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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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2006理財特刊

近來稅改一波波,對納稅人而言,有歡笑也有苦水。

歡笑的,像是2005年12月6日通過的所得稅法修正案,被視為向「婚姻懲罰稅」說再見,將現行的夫妻標準扣除額調高為單身者的兩倍,亦即由現行的新台幣6.7萬元調高為8.8萬元,2006年報稅時約有一百九十萬對夫妻適用。

有苦水的,就是一般所說的「最低稅負制」,它真正的名稱是「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其目的是為了避免高所得者,利用避稅或各種租稅優惠及減免,繳納很少的稅,或是完全不繳稅。

這項法案衝擊了以往常見的避稅規劃,尤其是以保險給付、未上市櫃股票交易、非現金捐贈作理財工具的富人,領有高額分紅配股的企業高階主管也可能受到影響。

尤其是備受爭議的個人海外所得,行政院版本原來並未納入最低稅負制範圍,但2005年12月9日立法院也三讀通過,並且增訂海外所得有新台幣100萬元免稅額,最遲於2010年實施。

鼎盛理財規劃顧問公司的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闕美如指出,把資產放在海外是富豪普遍的節稅方法之一,因此海外所得是許多高所得者規避稅賦的一大工具,如今立法院決定納入基本稅負制範圍,而台灣綜合所得稅制為屬地主義,對「海外所得」不課稅,影響所及,未來有錢人的遺產稅稅負將會加重。但另一方面,海外所得稽徵困難,不易掌握,官方要課徵海外所得,困難度很高。

不過一位會計師指出,在海外所得課稅的緩衝期內,恐怕會提前掀起高所得者另一波資金外移。

依據立法院在2005年12月9日三讀通過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個人稅率20%,免稅額度的起徵點是新台幣600萬元,企業稅率10%至12%,免稅額度的起徵點是200萬元。其中有四項所得將納入個人最低稅負的稅基,未來將須課稅,民眾在理財規劃時須特別注意。這四項包括:

1.保險給付

條件是: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的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受益人受領的保險給付。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在法律生效前投保的保單不受影響。

雖然各項年金給付及滿期金給付,將納入最低稅負制的課稅範圍內,但針對死亡給付的部分,是採用「定額免稅」。例如目前一張大額的保單,最高可以投保到6000萬元,超過3000萬元的死亡給付,才納入最低稅負制內課稅。

2.未上市櫃的股票交易所得

以往許多有錢人利用未上市股票市價與淨值計稅的差異,創造節稅空間。

法案通過後,未上市股票的所得將納入課稅,但同時未上市股票交易的損失,也可自最低稅負稅基中扣除。

另外私募基金受益憑證的交易所得,也列入最低稅負制的稅基內。

3.員工分紅配股的部分

指的是配股股票的時價超過股票面額的部分,不過所得要600萬元以上,才是適用對象,所以受影響的僅是高階經理人,一般公司中階以下幹部若有分紅,就算公司再賺錢,也不致被課到稅。至於股東所取得的分紅股利,仍然按照面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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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現金部分的捐贈

捐贈是全台四十大富豪用來規避稅賦的重要工具,根據財政部的資料,全台前四十名有錢人的總所得超過新台幣270餘億,但僅捐贈就扣掉180多億元的稅款。其中不乏捐贈公設地、字畫、未上市股票及靈骨塔等方式這些避稅管道未來將受到限制。但現金捐贈不計入課稅,對於政府機關的捐贈,在列舉扣除時也無上限。

原則上,只要個人有上述四項給付、收入或捐贈,就要計算最低稅負。

只有當個人「基本所得額」在600萬元以下時,才不用繳交最低稅負。

最低稅負制法案最快將在2006年1月1日生效,納稅人要到2007年5月,申報繳交2006年的綜合所得稅時,才開始補繳。估計受影響的有錢階級約一萬六千人。

案例說明

假設法案通過後,個人最低稅負起徵點是600萬,稅率是20%。

■王先生的「綜合所得總額」是500萬元,扣除免稅額、扣除額後,「綜合所得淨額」是400萬元。

■因為王先生有上述四項中,屬於最低稅負要課徵的稅基收入及扣除額,所以依規定要申報最低稅負。

1他捐贈政府一塊土地,拿到捐贈收據是1000萬元,因為是非現金捐贈,要課稅。

2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200萬元。

3當年度領取以王先生為要保人,他的兒子為受益人的人壽保險生存金100萬元。

■繳稅計算

A按原所得稅法規定,王先生在申報所得稅時,綜合所得淨額為400萬元,適用40%的所得稅稅率,一般所得稅額要繳的稅是為944,700元。計算方式:4,000,000×40%-655,300=944,700元

B王先生依最低稅負制草案規定,基本所得額為1700萬。綜合所得淨額為400萬+特定保險給付100萬+未上市櫃股票等交易所得200萬+非現金捐贈扣除額1000萬=1700萬)

C適用最低稅負稅,計算所得基本稅額時,計算方式: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扣除額)×稅率(1700萬-600萬)×20%=220萬元

D當「一般所得稅額」>或=「基本稅額」時,依一般所得稅額繳納所得稅。當「一般所得稅額」<或=「基本稅額」時,就「差額」繳納所得稅。

王先生依現行稅法計算的所得稅額為94萬4700元,按最低稅負制草案的基本稅額為220萬元,因為一般所得稅額低於基本稅額,所以要就兩者的差額繳納所得稅125萬5300元。2,200,000-944,700=1,255,300

E王先生當年度須繳納的稅款包括:依所得稅法規定算出的944,700元+所得稅額低於基本稅額的差額1,255,300=2,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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