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接獲檢舉,追查發現永豐銀行不當勸誘客戶借錢投資,且房貸業務不當搭售房貸壽險,例如要客戶買房貸壽險才可申請房貸等,針對永豐銀行7大缺失,金管會今天開罰永豐銀行新台幣1800萬元、總經理莊銘福遭停職3個月。
永豐銀行表示,尊重主管機關指正,將持續落實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金管會今天公布永豐銀行7大缺失:
針對永豐銀行7大缺失,金管會對永豐銀行重罰1800萬元罰鍰並予以糾正,同時命令永豐銀行總經理莊銘福停職3個月、總行通路業務最高督導主管歐陽子能停職6個月。
業務方面,金管會停止永豐銀行新承作客戶委託投資海外債券及自行貸款的房貸壽險業務各6個月、停止代理銷售人身保險商品新契約1個月,除此之外,金管會要求永豐銀行自10月起必須逐月增加0.36倍作業風險資本計提。
若以去年底永豐銀行自有資本水準估計,遭金管會要求加碼計提作業風險資本後,永豐銀行資本適足率將掉0.22個百分點,若要維持原先資本適足率水準,粗估自有資本需要增加逾20億元,可透過增資或發行具有股權性質債券等方式補足。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指出,此次金管會揪出永豐銀行7大缺失,涉及永豐銀行長期金融商品銷售文化、偏重業務績效,屬於制度面問題。
林志吉說,此次金管會重罰永豐銀行1800萬元,主要考量違法期間長短、是否涉及負責人、是否屬於再犯、是否涉及高齡客戶等,永豐銀行在未落實認識客戶(KYC)作業部分,確實有涉及高齡客戶,因此有納入罰鍰額度考量。
本文轉載自2022.09.01「中央社」,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